通海縣市場監督管理局

通海縣市場監督管理局

根據《中共通海縣委、通海縣人民政府關於印發<通海縣人民政府職能轉變和機構改革實施意見>的通知》(通發〔2015〕10號),設立通海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為通海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正科級,加掛通海縣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牌子。通海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全面履行工商行政管理、質量技術監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的行政管理職責。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通海縣市場監督管理局
  • 行政級別:正科級
  • 所屬部門:通海縣人民政府
  • 所屬地區:通海縣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其他事項,現任領導,辦公地址,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有關工商行政管理、質量技術
監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規和政策;擬訂相關規範性檔案和政策、措施,經批准後監督實施。
(二)擬訂並組織實施市場監督管理事業發展規劃和技術機構建設規劃;組織推進產品質量發展工作;組織實施商標戰略和名牌戰略;指導廣告業發展;參與制定商品交易市場發展規劃。
(三)負責涉及市場監督管理的各類行政審批和行政許可及相關工作,監督管理各類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和從事經營活動的單位和個人,依法查處取締無證照經營。
(四)負責規範和維護市場經營秩序,依法承擔市場和網路商品交易行為及有關服務行為的監督管理;組織開展食品藥品和其他領域產品質量抽檢並發布抽檢信息;組織指導查處違反市場監督管理法律、法規、規章的行為。
(五)負責生產、流通、餐飲服務環節的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負責重大活動食品安全保障工作;負責實施食品安全信息統一發布制度,公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會同有關部門擬訂食品安全風險防控、監測方案,根據食品安全風險防控、監測方案開展食品安全有關風險防控、監測工作。
(六)依法承擔消費者權益保護責任,建立消費者權益保護體系,組織指導消費維權工作;負責涉及各類市場監督管理的申訴投訴和舉報查處工作。
(七)負責經紀機構、經紀人和經紀活動以及直銷企業、直銷人員和直銷活動的監督管理;負責實施契約行政監督管理,管理動產抵押物和股權出質登記,依法監督管理拍賣行為,依法查處傳銷及走私行為。
(八)負責商標監督管理工作,依法保護商標專用權,查處商標侵權行為;推薦省著名、市知名商標、“雲南名牌”;依法保護特殊標誌、官方標誌;依法負責廣告活動的監督管理工作。
(九)組織指導企業、個體工商戶、商品交易市場信用分類管理,研究分析並依法發布市場主體登記註冊基礎信息,為政府決策和社會公眾提供信息服務;負責個體工商戶、私營企業經營行為的服務和監督管理,協調信息交換共享。
(十)依法管理和指導質量工作,負責質量巨觀管理和產品(商品)質量安全監督檢查工作;組織產品(商品)質量預警、監測工作;組織協調較大產品(商品)質量事故的調查處理;組織實施質量獎勵制度和缺陷產品(商品)召回制度。
(十一)負責管理全縣標準化工作;組織協調和指導推動各部門、各行業的標準化工作;依法監督標準的實施;按照規定承擔應對技術性貿易壁壘工作;管理組織機構代碼和商品條碼工作;負責地理標誌產品日常監督管理工作。
(十二)負責管理全縣計量工作;組織推行法定計量單位和國家計量制度;依法管理計量器具及量值傳遞和比對工作;負責規範和監督商品計量和市場計量行為。
(十三)負責特種設備的安全監察工作;依法對特種設備生產(設計、製造、安裝、改造、維修)、經營、使用、檢驗檢測等環節進行監督檢查,負責特種設備行政許可項目的監督管理;按規定許可權組織特種設備事故的調查處理。
(十四)負責檢驗機構及其檢驗服務活動的監督管理工作;規範和監督認證市場行為;負責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和能效標識的監督管理,推進實施國家相關產業政策。
(十五)負責實施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化妝品標準、分類管理制度和監督管理工作,查處各類違法行為;監督實施藥品、醫療器械生產、經營、使用質量管理規範和保健食品、化妝品技術規範;依法監管麻醉藥品、精神藥品及特殊藥械;配合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
(十六)負責市場監管應急體系建設,組織和指導應急處置和調查處理工作,監督事故查處落實情況;建立不良反應、不良事件監測體系。
(十七)組織實施食品、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化妝品從業人員、特種設備操作人員職業資格準入制度。
(十八)承擔縣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員會綜合協調和日常工作。
(十九)承擔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行政審批項目,以通海縣人民政府公布的行政審批項目目錄為準。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通海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機關設10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機關文電、信息、統計、信訪、檔案、保密、保衛、會務等工作;承擔政務公開、督查督辦、新聞宣傳等工作;負責對外聯繫、公務接待等工作;負責財務、裝備、基本建設和固定資產管理工作;負責組織人事、教育培訓等工作;承擔本機關黨風廉政建設、行政效能等工作;負責社會管理綜合治理、精神文明建設工作和工、青、婦工作;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務工作。
(二)行政審批股(政策法規股)
承擔工商行政管理、質量技術監督、食品藥品安全監管行政審批事項受理和審批有關工作;負責內資企業、個體工商戶、農民專業合作社登記註冊;負責特種設備開工告知,註冊、使用登記;負責食品藥品、保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行政許可工作、負責組織機構代碼辦理工作。
組織開展市場主體信用體系建設,推進政府企業信用、行業信用建設,實施信用分類管理;承擔市場主體登記管理信息庫的建立維護和市場主體的年報工作,依法發布市場主體登記註冊基礎信息;負責辦理股權出質登記工作;監督管理各類企業、個體工商戶、農民專業合作社和從事經營活動的單位和個人,在授權範圍內對外商投資企業進行日常監管;參與查處取締無證照經營;指導個體私營經濟協會工作。
承擔國家工商行政管理、質量技術監督、食品藥品安全監管等方面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的組織和監督實施;指導局機關和各鄉鎮(街道)市場監督管理所的法制工作;組織開展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政策等相關知識教育培訓、宣傳工作;承擔行政執法監督、行政處罰案卷審查、行政處罰案件的聽證和審核工作;負責配合上級部門開展行政複議工作和參與行政應訴等工作;承擔規範性檔案的審核和上報備案工作;負責行政執法和刑事司法銜接的相應工作。
(三)市場監督管理行政執法大隊(副科級)(投訴舉報中心)
統一指導、協調、檢查、監督本系統執法行為。負責查處產品生產、流通、餐飲業食品安全,以及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化妝品生產經營違法行為;負責查處不正當競爭、商業賄賂、商標侵權、廣告違法、契約欺詐、註冊登記違法、違法直銷和傳銷、走私,以及生產、經銷假冒偽劣商品等經濟違法行為;負責查處特種設備、計量、標準、認證認可等違法行為;組織、指導並督查本系統查辦的重大違法案件;承擔有關反壟斷執法工作;負責組織協調跨區域案件及大案、要案的查處;統一受理轄區內有關市場監管的投訴、舉報,並負責案件的分辦、督辦、協辦等工作;協助開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規及食品安全標準和知識宣傳。
(四)食品生產流通監管股
組織實施生產環節食品質量安全管理工作制度;承擔生產環節的食品質量安全監管、風險監測及市場準入工作;監督管理行政區域內食品生產者對其生產的不安全食品的召回工作;承擔生產環節食品電子監管追溯體系建設;按照規定許可權組織調查處理生產環節食品有關質量安全事故。
擬訂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監督管理的具體措施、辦法;承擔流通環節的食品安全監督檢查、風險監測及有關市場準入工作;承擔流通環節食品電子監管追溯體系建設;按照規定許可權組織調查處理流通環節食品有關質量安全事故。
(五)食品安全綜合協調與應急股(食品餐飲監管股)
承擔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和調查處理工作;承擔輿情監測及應對處置工作。承擔協調相關方面開展食品安全聯合行動工作;組織開展全縣食品安全重大整頓治理和聯合檢查;開展食品安全監測、評價、風險預警和形勢分析等工作;督促檢查食品安全法律法規和決策部署的貫徹執行情況;督促檢查縣級有關部門履行食品安全監管職責情況;組織協調食品安全培訓工作;組織修訂全縣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牽頭組織食品安全輿情監測、處置和應急信息發布工作。承擔通海縣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
擬訂餐飲消費環節食品安全監督管理的具體措施、辦法;組織實施餐飲消費環節的食品安全監督檢查、監督抽檢、風險監測及有關市場準入工作;承擔縣級重大活動食品安全保障工作;承擔消費環節食品電子監管追溯體系建設;按照規定許可權組織調查處理消費環節食品有關質量安全事故。
(六)標準化質量計量認證監管股
負責產品質量的綜合管理;承擔產品質量誠信體系建設工作;組織協調產品質量強制檢驗,風險監控和監督抽查工作;負責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監督管理相關工作;組織實施標準化、計量和認證認可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組織實施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地方標準,監督標準的貫徹執行;推進採用國際標準、國外先進標準的工作;管理企業標準工作;管理全縣商品條碼工作;承擔地理標誌產品日常監督管理工作;承擔全縣商品計量、市場計量行為的監督職責,組織開展計量仲裁檢定、調解工作,實施強制計量檢定;承擔能效標識的監督管理工作;對技術機構、社會公正的計量機構以及人員的資質實施監督;對計量認證、實驗室的審查認可、產品質檢機構的審查認可、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機構的資格進行監督管理;依法對認證從業機構及認證活動實施監督。
(七)特種設備安全監察股
承擔特種設備的安全監察工作;依法對特種設備的設計、製造、安裝、改造、維修、使用、檢驗檢測等環節進行行政許可和監督檢查;承擔規定許可權內特種設備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和統計分析工作;定期開展特種設備安全狀況分析。
(八)藥械保化監管股
承擔全縣藥品、醫療器械生產、經營和使用環節的監督管理工作;負責藥品、醫療器械生產經營質量管理規範,負責特殊藥品、藥品類易製毒化學品、醫療機構製劑監督管理工作;負責藥品、醫療器械廣告監測;組織開展藥品、化妝品不良反應、醫療器械不良事件和藥物濫用監測工作;負責藥品、醫療器械監督抽驗;承擔保健食品和化妝品生產經營等環節監督管理;制定保健食品化妝品產品質量抽驗計畫並組織實施;承擔保健食品、化妝品審查和備案有關工作;組織開展保健食品和化妝品安全風險監測及評價工作。
(九)市場規範管理股
擬訂規範市場秩序的具體措施辦法;負責監督管理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的行為;組織實施契約行政監督管理;負責經紀人、經紀機構、經紀活動及動產抵押物登記和拍賣行為的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商品展銷會的監督管理工作;組織指導商品交易市場信用分類管理工作;組織查處商品市場內假冒偽劣商品案件及其他違法違規經營行為;負責網路市場交易監管。
(十)商標廣告監管股
擬訂廣告業發展規劃、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負責組織、指導、監督管理廣告活動;負責組織監測各類媒體廣告發布情況
擬訂商標管理的具體措施、辦法;依法對商標進行監督管理,依法保護商標專用權,查處商標侵權和商標違法行為,監督管理商標的使用和印製;負責組織實施商標戰略。

人員編制

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機關行政編制35名,其中,市場監督管理行政執法大隊行政編制10名。設局長1名、副局長4名,市場監督管理行政執法大隊大隊長1名(副科級)。

其他事項

(一)通海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在對外開展工作時,可以使用通海縣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的名義和印章。
(二)通海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按鄉鎮(街道)行政區劃設9個市場監督管理所,名稱為“通海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管理所”,為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派出機構,機構規格副科級。其主要職責為:根據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授權,依據有關法律法規,負責轄區內各類市場監督管理工作和有關行政執法工作;配合所在地政府完成相關工作,負責對轄區內食品藥品監管協管員的管理、考核。核定縣市場監督管理局9個管理所行政編制50名,分別為:
1.通海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秀山管理所行政編制8名,設所長1名;
2.通海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河西管理所行政編制6名,設所長1名;
3.通海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楊廣管理所行政編制6名,設所長1名;
4.通海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四街管理所行政編制5名,設所長1名;
5.通海縣市場監督管理局九龍管理所行政編制5名,設所長1名;
6.通海縣市場監督管理局高大管理所行政編制5名,設所長1名;
7.通海縣市場監督管理局裡山管理所行政編制5名,設所長1名;
8.通海縣市場監督管理局興蒙管理所行政編制5名,設所長1名;
9.通海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納古管理所行政編制5名,設所長1名;
(三)市場監督管理機構職責界限
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直接承擔市場監管行政執法職責,統一負責轄區內工商行政管理、質量技術監督和食品藥品安全監管等工作,承擔縣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縣市場監督管理行政執法大隊主要負責組織協調跨區域及大案、要案的查處;對市場監督管理所不履行執法職責、監管不到位的情況進行督查、通報;統一受理轄區內有關市場監管的投訴、舉報,並負責案件的分辦、督辦、協辦等工作。
市場監督管理所對轄區內的工商行政管理、質量技術監督和食品藥品監管等行政執法工作負第一責任;負責對食品藥品監管協管員的管理、考核。
鄉鎮(街道)主要負責組織排查轄區內的市場監管安全隱患,並及時上報;配合上級有關部門對市場監管違法行為進行查處;組織、引導轄區民眾、社會組織、基層民眾性自治組織、生產經營者等共同參與市場監管工作。負責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體系建設,組織和指導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和調查處理工作,監督事故查處落實情況;負責食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協調,推動健全協調聯動機制;督促檢查轄區內單位和村(社區)履行食品安全管理職責並負責考核評價;做好鄉鎮(街道)散在廚師教育培訓和自辦宴席申報、檢查登記工作;協助相關部門加強食品安全檢查,對食品的違法行為進行舉報;大力推進開展食品安全放心工程、信用體系建設和其他食品安全活動,協助查處有關食品安全案件;抓好農村食品網路建設;積極推進農村食品現代流通供應網,引導扶持食品放心店進村(社區)。
(四)消費維權職責分工。縣市場監督管理局負責組織開展有關商品流通領域消費維權工作,負責消費者諮詢、投訴、舉報受理、處理以及消費維權網路體系建設等工作,負責工業產品、重要消費品和食品相關產品等生產環節產品質量問題的投訴處理,負責食品、藥品、保健食品、化妝品、醫療器械、餐飲服務食品質量安全的投訴處理;縣旅遊發展局負責旅遊行業消費投訴處理;縣發展和改革局負責價格類消費投訴處理;縣教育局負責教育類消費投訴處理;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負責商品房消費投訴處理;縣農業局負責農資類消費投訴處理。
(五)與通海縣農業局的有關職責分工。縣農業局負責食用農產品從種植養殖環節到進入批發、零售市場或生產加工企業前的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負責獸藥、飼料、飼料添加劑和職責範圍內的農藥、肥料等其他農業投入品質量及使用的監督管理。食用農產品進入批發、零售市場或生產加工企業後,由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監督管理。縣農業局負責畜禽屠宰環節和生鮮乳收購環節質量安全監督管理。縣農業局根據監管工作需要,可進入批發、零售市場開展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風險評估和風險監測工作。縣農業局在日常監督管理中發現食品安全事故,或者接到有關食品安全事故的舉報,應立即向縣市場監督管理局通報。兩部門要建立食品安全追溯機制,加強協調配合和工作銜接,形成監管合力。
(六)與通海縣衛生和計畫生育局的有關職責分工。縣衛生和計畫生育局負責食品安全風險評估和食品安全標準制定。縣衛生和計畫生育局會同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等部門制定、實施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計畫。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應及時向縣衛生和計畫生育局提出食品安全風險評估的建議。縣衛生和計畫生育局對通過食品安全風險監測或者接到舉報發現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隱患的,應立即組織進行檢驗和食品安全風險評估,並及時向縣市場監督管理局通報食品安全風險評估結果。對於得出不安全結論的食品,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應立即採取措施。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會同縣衛生和計畫生育局建立重大藥品不良反應和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相互通報機制和聯合處置機制。
(七)與通海縣工業商貿和科技信息局的有關職責分工。縣工業商貿和科技信息局為縣藥品流通行業主管部門,負責貫徹執行省、市藥品流通行業發展規劃、政策和相關標準,推進藥品流通行業結構調整,指導藥品流通企業改革,推動現代藥品流通方式的發展,建立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藥品流通市場體系;會同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等相關部門組織實施省、市藥品流通行業管理制度和行為規範;配合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打擊藥品經營違法違規行為;負責推進藥品流通行業信用體系建設,指導行業協會實行行業自律和開展行業培訓工作。縣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法負責藥品流通企業的準入管理和藥品流通監管;主要負責貫徹執行藥品流通過程中涉及質量和安全的相關標準並監督實施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範;負責檢測藥品廣告;依法查處藥品流通環節的違法違規行為;參與全縣藥品流通行業規劃工作,配合縣工業商貿和科技信息局執行國家、省市制定的藥品流通行業發展規劃和政策,做好藥品流通行業的信用體系建設工作。縣工業商貿和科技信息局負責擬訂促進餐飲服務和酒類流通發展規劃和政策,縣市場監督管理局負責食品流通和消費環節安全以及酒類食品安全的監督管理。縣工業商貿和科技信息局負責擬訂藥品生產發展規劃和政策。縣市場監督管理局負責藥品生產的監督管理,配合執行藥品生產發展規劃和政策。
(八)與通海縣公安局的有關職責分工。縣公安局負責組織指導食品藥品犯罪案件偵查工作。縣市場監督管理局與縣公安局建立行政執法和刑事司法工作銜接機制。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發現食品藥品違法行為涉嫌犯罪的,應按照有關規定及時移送縣公安局,縣公安局應迅速進行審查,並依法作出立案或者不予立案的決定。縣公安局依法提請縣市場監督管理局作出檢驗、鑑定、認定等協助的,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應予以協助。
(九)與通海縣城市管理局的有關職責分工。縣城市管理局依照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對城市建成區內擅自擺攤設點、占道生產、經營等行為實施行政處罰;發現室外食品攤販違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規規定的,應當及時告知縣市場監督管理局。
(十)與通海縣教育局的有關職責分工。縣教育局負責制定學校食品安全管理計畫,並組織實施。督促檢查各級各類學校的食品安全管理工作。開展各級各類學校食堂負責人和關鍵崗位人員培訓,落實主體責任。
(十一)原通海縣工商行政管理局、通海縣質量技術監督局(通海縣質量技術監督稽查隊)、通海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通海縣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在職人員和離退休人員劃歸通海縣市場監督管理局。
(十二)原通海縣工商行政管理局、通海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所屬單位統一由通海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管理,其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現任領導

局長:普家忠
副局長:馬瑞傑

辦公地址

通海縣市場監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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