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共通海縣委 通海縣人民政府關於印發〈通海縣政府機構改革實施意見〉的通知》(通發〔2010〕27號),設立通海縣交通運輸局,為通海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正科級。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通海縣交通運輸局
- 所屬部門:通海縣人民政府
- 所屬地區:通海縣
- 現任領導:王學明(局長)
職責調整,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其他事項,附則,現任領導,
職責調整
(一)強化對公路建設、養護、管理市場的指導監督和管理。
(二)加強對交通行業發展戰略和具體政策和公路基礎設施規劃的研究。
(三)加強指導城市客運的職責。
(四)加強綜合運輸體系的規劃協調職責,最佳化交通運輸布局,促進各種運輸方式相互銜接,加快形成便捷、暢通、高效、安全的綜合運輸體系。
(五)加強統籌區域和城鄉交通運輸協調發展職責,優先發展公共運輸,大力發展農村交通,加快推進區域和城鄉交通運輸一體化。
(六)繼續探索和完善職能有機統一的交通運輸大部門體制建設,進一步最佳化組織機構,完善綜合運輸行政運行機制。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交通運輸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承擔涉及綜合運輸體系的規劃協調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組織編制綜合運輸體系規劃,指導交通運輸樞紐規劃和管理。
(二)組織擬訂交通運輸發展計畫、行業規劃、綜合運輸計畫並組織實施。參與擬訂物流業發展規劃並監督實施。指導公路交通行業有關體制改革工作。
(三)承擔道路交通運輸市場監管責任。參與道路運輸有關政策、準入制度、技術標準和運營規範的組織實施。指導城鄉客運及有關設施規劃和管理工作,指導出租汽車行業管理工作及公共客運和汽車租賃。負責許可權範圍內道路運輸事項的管理,負責許可權範圍內汽車出入境運輸管理工作。
(四)承擔公路交通建設市場監管責任。負責鄉道、村道公路建設項目的審批。負責公路工程建設相關政策、制度和技術標準的組織實施。組織協調公路有關重點工程建設和工程質量、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負責監督交通基礎設施建設資金的融資、管理和使用。負責公路交通運輸基礎設施建設、養護、市場的監督管理。負責許可權範圍內的路政管理,依法保護公路路產路權。
(五)指導公路行業安全生產和應急管理工作。按照規定組織協調重點物資和緊急客貨運輸,負責縣內重點幹線公路網運行監測和協調,承擔國防動員有關工作。
(六)指導公路交通運輸信息化建設,監測分析公路交通運行情況,負責公路交通運輸行業綜合統計,提供信息和諮詢服務。指導交通運輸行業科技開發、教育培訓、環境保護和節能減排工作。指導交通行業協會、學會工作。
(七)協調省市垂直管理的運政、海事、公路管理等涉及地方的有關工作,負責公路交通對外交流與合作工作。
(八)制定交通運輸行業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和維護穩定管理辦法並監督實施。
(九)承擔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通海縣交通運輸局機關設4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公文處理、辦會、綜合協調、督辦檢查等機關政務工作;負責電子政務、檔案、後勤服務等工作;組織辦理議案、提案;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機構編制、人事、工資及離退休人員的服務工作;執行行業財務會計、資產和專項資金管理制度,指導行業財會改革工作;負責公路基礎設施建設融資、利用外資等財務管理工作,參與組織擬訂公路投融資政策,協調有關財稅政策;承擔預決算、政府採購及資產管理工作;負責局機關財務工作,指導監督直屬單位財務工作;負責協調、組織交通基本建設項目投資審計工作;組織內部審計,加強系統內資產、財務管理監督。
(二)基本建設管理股
組織編寫相關工作計畫和中長期發展規劃,承擔有關協調工作;承擔國家、省、市投資以及國家與地方聯合投資以及利用外資的交通基礎設施建設項目的前期工作和後期評價工作;承擔公路建設市場監管工作,組織擬訂公路基本建設相關政策、制度、技術標準和實施辦法並監督實施;承擔公路建設工程和技術改造項目可行性研究的審查和編制、設計審批的審核、施工許可、造價管理、招投標管理、實施監督和竣工驗收工作;承擔公路基本建設行業資質審查和管理工作;指導農村公路建設工作;承擔公路建設工程造價管理;承擔有關行業預測、信息、統計工作。
(三)管理養護股
擬訂公路管理實施細則,指導、監督基礎設施管理工作;負責審核公路養護工作年度計畫,監督養護計畫執行和養護質量,統籌安排和監管公路養護資金使用;監測和協調高等級公路及重要幹線路網運行;負責安排公路災害防治和搶修保通任務;協調路政管理工作;負責公路養護大中型改造維修工程項目的審核;承擔公路標誌標線管理工作;指導農村公路養護工作;擬訂公路行業科技、教育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組織實施重大科技項目和組織科技信息交流。
(四)法規安全監督股
貫徹落實有關法律、法規,並擬訂實施意見;承擔機關重要報告及綜合材料的草擬;承擔機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工作;負責相關法律事務、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工作;擬訂有關公路安全生產政策和應急預案;監督執行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政策和標準;承擔有關公路交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依法組織和參與有關事故調查處理工作;指導交通行業精神文明和與行風建設;負責黨建、黨務、廉政、綜治及新聞宣傳工作;指導行業節能減排工作;參與擬訂綜合運輸計畫並組織實施;組織協調重點物資運輸和緊急客貨運輸;負責有關抗震救災工作;參與制定運價政策;承擔公共客運、出租汽車運營、汽車租賃的指導工作;承擔許可權範圍內道路運輸的管理工作;按照規定承擔物流市場有關管理工作;承擔國防動員、交通戰備辦工作,負責信息、信訪、民兵整組有關工作。
人員編制
通海縣交通運輸局機關行政編制9名,其中,設局長1名、副局長2名。
其他事項
(一)通海縣交通運輸局牽頭,會同通海縣發展和改革局、通海縣工業商貿和科技信息局等部門建立綜合運輸體系協調配合機制。通海縣發展和改革局負責綜合運輸體系規劃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的銜接平衡。通海縣工業商貿和科技信息局配合協調綜合運輸計畫的實施。通海縣交通運輸局會同有關部門組織編制綜合運輸體系規劃,承擔涉及綜合運輸體系規劃有關重大問題的協調工作,並負責公路、水運行業管理,編制專項規劃,組織項目建設實施及運營安全管理。
(二)通海縣交通運輸局指導城鄉公車、城市計程車交通的運營;通海縣發展和改革局指導城市公車、計程車交通的規劃;通海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指導城市公車、計程車交通的建設。
(三)通海縣交通運輸局負責城市、鄉村規劃區範圍外的城鄉公路建設項目的管理服務工作,通海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負責城市、鄉村規劃區範圍內的道路建設項目的管理服務工作。
(四)通海縣交通運輸局對河道采砂影響交通安全負責,通海縣水利局對河道采砂影響防洪安全、河勢穩定和堤防安全負責,通海縣國土資源局對保障河道內砂石資源合理開發利用負責。通海縣交通運輸局參與由通海縣水利局牽頭的河道采砂監督管理工作,參與編制河道采砂規劃和計畫、河道采砂的水上執法監管。
(五)原通海縣交通局所屬事業單位由通海縣交通運輸局管理,其設定、職責和編制事宜另行規定。
附則
(一)通海縣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負責對本規定的執行情況進行評估和監督檢查。
(二)本規定由通海縣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其調整由通海縣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照規定程式辦理。
現任領導
局長:王學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