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簡介
體制。縣紀委機關履行黨的紀律檢查和政府行政監察兩項職能,對縣委全面負責;縣監察局仍屬於縣政府序列,接受縣政府領導。
主要職能
1、監督檢查各鄉鎮黨委、人大、政府、政協和縣直各部門及其領導幹部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的情況;監督檢查縣政府各部門及其工作人員、縣政府及其各部門任命的其他人員貫徹執行國家法律、法規、政策和決定、命令的情況。
2、協助縣委、縣政府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對黨員和國家工作人員進行黨風黨紀、政風政紀的教育,宣傳紀檢監察工作的方針、政策;調查研究全縣黨風黨紀、政風政紀方面帶有普遍性或傾向性的問題,向縣委、縣政府提出建議。
3、檢查縣委管理幹部的違紀案件和全縣重大典型案件;調查處理縣政府各部門及其工作人員、縣政府及其各部門任命的其他人員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和違反政紀的行為。受理對黨員和監察對象違紀行為的檢舉、控告;受理黨員和監督對象不服紀律處分的申訴。
4、指導縣紀委、縣監察局派駐各部門監察室工作;指導全縣紀檢監察幹部隊伍建設工作。
5、按市紀委、監察局要求,及時報告全縣紀檢監察工作情況,指導全縣黨的紀律檢查和行政監察工作。
6、完成縣委、縣政府授權和交辦的其他工作。
內設機構
縣紀委機關、縣監察局設9個職能室。具體職責如下:
一、辦公室
1、負責組織、協調機關的政務工作;綜合、分析全縣紀檢監察工作情況;擬定年度工作計畫;草擬、審核、制發檔案、報告、簡報;
2、負責縣紀委常委會議決定事項的落實、督辦工作;組織全委性的會議;
3、負責監察局局長辦公會議決定事項的落實、督辦工作;
4、負責全縣紀檢監察領導班子和幹部隊伍建設工作;
5、負責委局機關和有關紀檢監察幹部考核、任免、獎懲、交流、錄用等工作;組織指導全縣紀檢監察幹部培訓工作;
6、負責派駐(派出)機構的溝通、協調和服務等工作;
7、負責機關幹部、人事管理工作;
8、負責機關行政事務、財務、車輛、辦公用品和設備器材管理工作;
9、負責縣紀委領導黨建、扶貧工作等有關聯繫點聯絡協調工作;
10、負責後勤服務、會議會務、對外接待工作;
11、承擔機關秘書、文印、檔案、機要、通訊、保密工作;
12、負責機關的安全保衛工作;
13、負責機關離退休幹部的學習、醫療、生活服務等工作。
二、教育調研室
1、負責全委材料綜合工作,具體起草領導講話、報告和工作總結;
2、承擔紀檢監察工作理論、法規政策和黨風廉政建設狀況的調查研究;
3、組織協調全縣紀檢監察宣傳及新聞報導工作;
4、組織協調全縣黨員幹部反腐倡廉教育工作;
5、負責“通化縣紀檢監察網”的維護工作,負責網路評議工作;
6、組織協調開展全縣廉政文化創建活動。
三、黨風廉政建設室
1、全面貫徹落實中央、省委、市委和縣委關於黨風廉政建設的規定,抓好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落實;
2、綜合分析全縣各級黨組織和黨政領導幹部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及鄉鎮黨委和縣直各部門黨委民主生活會情況;
3、監督檢查全縣各級黨委、政府和黨政領導幹部貫徹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情況,以及中央、省委、市委和縣委關於領導幹部廉潔自律各項規定的落實情況;
4、檢查指導全縣黨風廉政建設工作,負責黨風廉政建設巡視工作的組織、協調和情況綜合;
5、負責反腐敗協調組工作的組織協調、督促檢查及情況綜合。
四、信訪室(加掛申訴複查工作辦公室)
1、受理涉及黨風黨紀、政風政紀檢舉、控告,並負責初核、了解部分信訪案件;
2、負責接待處理民眾反映監督監察對象的來信來訪;
3、承辦、轉辦、督辦有關信訪案件;
4、調查了解民眾信訪反應的突出問題;
5、綜合反映帶普遍性和傾向性的信訪信息;
6、綜合、指導、監督全縣紀檢監察信訪工作;
7、指導、監督、協調全縣紀檢監察機關申訴複查工作;
8、承擔申述案件的受理、複審、覆核工作。
五、案件檢查室(加掛案件管理室)
1、負責全縣縣管幹部違紀案件和其他監督、監察對象的重大典型違紀案件的查處工作;
2、負責全縣紀檢監察機關案件檢查工作的監督指導;
3、負責全縣紀檢監察機關案件情況的統計匯總、綜合分析及典型案件剖析、通報;
4、負責對重要案件線索的統一管理;
5、負責對自辦案件,上級機關交辦案件和領導批辦、交辦案件的督辦、查處;
6、承擔重要複雜案件的組織協調和查辦大案要案協調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7、負責對使用“兩規”措施的管理和呈報審批工作。
六、案件審理室
1、負責本級查處違紀案件的審理工作;
2、負責對委局機關反腐倡廉制度及相關規定製定的把關審定,並對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提出建議;
3、負責收集上級法律、法規及相關資料;
4、檢查指導基層紀檢監察機關案件審理工作;
5、承辦行政訴訟法規定的有關行政應訴工作。
七、執法監察室
1、負責監督、檢查全縣各鄉鎮、各部門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國家法律、法規、決定、命令的情況,保證政令暢通;
2、監督檢查科學發展觀落實情況;
3、負責組織開展全縣性或重要的執法監察活動;
4、查處在執法監察中發現的典型案件;
5、負責參加縣政府和縣政府授權有關部門組織的重大事故調查處理等執法監督、檢查工作。
八、糾正部門和行業不正之風室(通化縣人民政府糾正行業不正之風辦公室)
1、負責指導、協調、檢查、督促全縣糾正部門、行業不正之風工作;
2、配合有關部門共同抓好各項專項治理工作;
3、綜合分析全縣部門和行業作風建設情況,提出加強行業作風建設的意見和建議;
4、糾正和查處有關部門和行業作風建設方面存在的典型案件;
5、負責聯繫、協調和解決損害民眾利益的突出問題;
6、開展民主評議政行風工作,進一步促進政行風建設。
九、最佳化經濟發展環境室(縣委、縣政府最佳化經濟發展環境領導小組辦公室)
1、貫徹落實縣委、縣政府關於最佳化經濟發展環境的部署和要求;
2、檢查、指導、協調、督促全縣最佳化經濟發展環境工作;
3、綜合全縣最佳化經濟發展環境工作情況,調研擬訂工作實施意見,並組織實施;
4、受理涉及經濟發展環境方面的投訴舉報,組織或直接查處影響經濟發展環境的問題和案件;
5、負責行政投訴舉報的受理和調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