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子女入學義務

送子女入學義務,篇名。亦稱“論家長有遣送子女入學的義務”。德國宗教改革運動領導人馬丁·路德 1530 年撰寫的演說辭。要求建立免費且無入學限制的學校體系,使所有兒童都能接受教育,聆聽《福音》;消除性別及社會階層對兒童入學權利的限制。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送子女入學義務
  • 別名:論家長有遣送子女入學的義務
主要內容:(1)子女並非為家長私有,而是屬於上帝,家長有義務和責任送子女入學,否則將受處罰;(2)一切兒童均須接受新人文教學法訓練,以便在 2年~3年中學到比以往更多的知識;(3)男女務須識字,以深切了解上帝與基督,能在日後從事各種職業。文章影響德國新教邦國民教育的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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