迴避理由指的是司法人員不得參加某些案件的訴訟活動的法定理由。迴避理由在各國訴訟法中有不同規定。如日本和聯邦德國規定,審判官是本案被害人,現在是或曾經是被害人、被告人親屬,曾任本案證人或鑑定人,曾任本案檢察官或司法警察官的,皆不得執行與本案有關的職務。
迴避理由指的是司法人員不得參加某些案件的訴訟活動的法定理由。迴避理由在各國訴訟法中有不同規定。如日本和聯邦德國規定,審判官是本案被害人,現在是或曾經是被害人、被告人親屬,曾任本案證人或鑑定人,曾任本案檢察官或司法警察官的,皆不得執行與本案有關的職務。
迴避理由指的是司法人員不得參加某些案件的訴訟活動的法定理由。迴避理由在各國訴訟法中有不同規定。如日本和聯邦德國規定,審判官是本案被害人,現在是或曾經是被害...
申請迴避,是指應當迴避的人員具有法定的迴避情形卻沒有自行迴避時,當事人及其訴訟代理人有權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請,要求他們迴避。申請迴避權是法律賦予當事人及其訴訟...
迴避申請書是指仲裁程式進行過程中,審理本案的仲裁員具有可能影響案件的公正審理和裁決的情況下,當事人向仲裁機構提交的請求該仲裁員退出本案仲裁活動的法律文書。...
審判人員、檢察人員、偵查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自行迴避,當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權要求他們迴避:1、是本案的當事人或者是當事人的近親屬的;2、本人或者...
刑事迴避是指與案件有法定利害關係或者其他可能影響案件公正處理關係的人員及機構,不得參與該刑事案件的處理的一種刑事訴訟制度。刑事迴避制度起源於古羅馬的“自然...
迴避制度,是指審判人員和其他法定人員在遇有法律規定的情形時,退出對本案審理的制度。迴避制度是為了保證案件獲得公正審判而設立的一項制度。根據法律規定,迴避的人員...
公務迴避是公務員在行使職權的過程中,若與所處理的事項存在利害關係,應當依法終止職務行為並由其他公務員行使相應職權的制度。公務迴避中的利害關係既包括本人和法定的...
迴避程式是關於迴避申請的提出、審査、決定是否批准以及對駁回申請迴避複議的次序和方式。根據中國法律規定,人民法院開庭時,審判長應當告知當事人有權對有關的司法...
【迴避決定書】人民檢察院依法對當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要求檢察員、書記員迴避所作的書面決定。它既利於案件的公平、正確處理,又利於訴訟活動的正常進行.由五部分...
任職迴避亦稱“職務迴避”。公務員不得擔任與其法定親情關係有直接關聯的職務的制度。任職迴避中的親屬關係包括:(1)夫妻關係;(2)直系血親關係;(3)三代以內的旁系...
迴避人員是與案件有利害關係或其他特殊關係而被要求或自行提出不參加本案訴訟活動的人員。包括:(1)辦理刑事案件的偵查人員、檢察人員、審判人員。(2)辦理民事、行政...
迴避策略是解決衝突的方法之一。當衝突程度很小,而衝突績效水平也很低時,希望逃避或者抑制衝突而採取的既不合作,也不維護自身利益的方法。...
申請迴避權是訴訟當事人享有的一項權利。在訴訟中,當事人認為審判人員、書記員、翻譯人員、鑑定人員或勘驗人與本案有利害關係或者有其他關係可能影響公正審判的,有...
迴避型人格障礙,是以全面的社交抑制、能力不足感、對負面評價極其敏感為特徵的一類人格障礙。患者在幼年或童年時期就開始表現出害羞、孤獨、 害怕見陌生人、害怕陌生...
公務員迴避包括任職迴避、地域迴避和公務迴避。按照這一規定,在任職迴避方面,公務員凡有夫妻、直系血親、三代以內旁系血親、近姻親等親屬關係的,不得在同一機關擔任...
2011年12月12日,為進一步完善公務員迴避制度,推進公務員法的順利實施,按照公務員法配套法規立法規劃,中組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印發《公務員迴避規定(試行)》(中...
無正當理由拒不服從的,就地免職或者降職使用。第十五條 除本規定第三條、第四條、第五條所列情形外,法律法規對領導幹部任職迴避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審計迴避制度是一種事前的預防性保障措施,不論審計人員是否會由於親屬關係等因素影響審計業務,都必須實行迴避。...
法官迴避 為了保證法官不因血緣關係、親屬關係或者其他特定關係而對其履行職責產生不良影響,在其所任職務、任職地區和執行公務等方面,作出限制性規定的一種人事管理...
法規名稱。我國程式法中有司法人員不能處理其親屬案件的迴避制度。為了保證司法公正 ,減少當事人疑慮 ,最高人民法院專門針對審判人員嚴格執行迴避制度 ,作出了若干...
什麼是人才?人才就是當遇到問題和困難的時候,他們總是能夠主動去找方法解決,而不是找藉口迴避責任,找理由為失敗辯解。什麼樣的員工在老闆的心中最有份量呢? 在...
作者並沒有僅僅把“藉口”看作是迴避困難、敷衍塞責、冷漠消極的“擋箭牌”,他...沒有做不成的理由跨過障礙讓你的輪子轉起來踏板的力量不可思議做自己生活的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