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負責市場綜合監督管理。起草市場監督管理有關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草案,制定有關政策、標準,組織實施質量強州戰略、食品安全戰略和標準化戰略。擬訂並組織實施有關規劃,規範和維護市場秩序,營造誠實守信、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
(二)負責市場主體統一登記註冊。組織指導全州各類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和從事經營活動的單位、個體工商戶的登記註冊工作,受省市場監管局的委託組織指導全州外國(地區)企業常駐代表機構等市場主體的登記註冊工作。建立市場主體信息公示和共享機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關信息,加強信用監管,推動市場主體信用體系建設。
(三)負責組織和指導市場監管綜合執法工作。指導全州市場監管綜合執法隊伍整合和建設,推動實行統一的市場監管。組織查處和督辦重大違法案件。規範市場監督管理行政執法行為。
(四)負責反壟斷統一執法。統籌推進競爭政策實施,指導實施公平競爭審查制度。根據授權承擔壟斷協定、濫用市場支配地位、經營者集中行為和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等反壟斷執法工作。
(五)負責監督管理市場秩序。依法監督管理市場交易、網路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的行為。組織指導查處價格收費違法違規、不正當競爭、違法直銷、傳銷、侵犯商標專利智慧財產權和制售假冒偽劣行為。指導廣告業發展,監督管理廣告活動。指導查處無照生產經營和相關無證生產經營行為。指導州消費者協會開展消費維權工作。
(六)負責巨觀質量管理。擬訂並組織實施質量發展的制度措施,統籌州質量基礎設施建設與套用,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工程設備質量監理制度,組織產品質量事故調查,組織實施缺陷產品召回工作,監督管理產品防偽工作。
(七)負責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承擔產品質量安全風險監控和監督抽查工作。組織實施質量分級制度、質量安全追溯制度。負責纖維質量監督工作。負責工業產品生產許可管理。
(八)負責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綜合管理特種設備安全監察、監督工作,監督檢查高耗能特種設備節能標準和鍋爐環境保護標準的執行情況。
(九)負責食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協調。統籌指導全州食品安全工作。組織制定全州食品安全重大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食品安全應急體系建設,組織協調食品安全事件應急處置和調查處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報制度。承擔州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員會日常工作。
(十)負責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建立覆蓋食品生產、流通、餐飲、消費全過程的監督檢查制度和隱患排查治理機制並組織實施,防範區域性、系統性食品安全風險。推動建立食品生產經營者落實主體責任的機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體系。組織開展食品安全監督抽檢、風險監測、核查處置和風險預警、風險交流工作。組織實施特殊食品註冊、備案和監督管理。
(十一)負責統一管理計量工作。推行法定計量單位,執行國家計量制度,管理計量器具及量值傳遞和計量比對工作。規範、監督商品量和市場計量行為。
(十二)負責統一管理標準化工作。依法承擔地方標準的立項、編號和發布工作。組織制定並實施標準化激勵政策,依法協調指導和監督地方標準、團體標準制修訂工作和標準化工作。
(十三)負責統一管理檢驗檢測工作。推進檢驗檢測機構改革,規範檢驗檢測市場,完善檢驗檢測體系,指導協調檢驗檢測行業發展。
(十四)負責統一管理、監督和綜合協調全州認證認可工作。組織實施國家統一的認證認可和合格評定監督管理制度。
(十五)負責智慧財產權管理工作。擬訂和組織實施智慧財產權戰略。負責保護智慧財產權,統籌指導智慧財產權保護體系建設。承擔職責範圍內的智慧財產權行政裁決。促進智慧財產權運用,統籌指導智慧財產權公共服務體系建設。
(十六)負責市場監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設、新聞宣傳、對外交流與合作。按規定承擔技術性貿易措施有關工作。
(十七)負責藥品(含中藥、民族藥,下同)、醫療器械和化妝品安全監督管理。參與基本藥物目錄的有關工作。
(十八)負責制定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監管制度。負責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生產環節的許可、檢查和處罰,以及藥品批發許可、零售連鎖總部許可、網際網路銷售第三方平台備案及檢查、處罰。
(十九)負責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質量管理。依職責指導和監督實施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生產、經營、使用質量管理規範。
(二十)負責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上市後風險管理。組織開展藥品不良反應、醫療器械不良事件和化妝品不良反應監測、評價和處置工作。依法承擔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安全應急管理工作。
(二十一)負責指導執業藥師註冊、管理以及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工作。
(二十二)負責組織指導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監督檢查和稽查執法。制定監督檢查和稽查執法制度,依職責指導和監督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生產、經營、使用環節監督檢查和稽查執法。
(二十三)承擔迪慶州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迪慶州實施名牌和質量強州戰略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
(二十四)完成州委、州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十五)職能轉變。
1.大力推進質量提升。加強全面質量管理和全州質量基礎設施體系建設,完善質量激勵制度,推進品牌建設。加快建立企業產品質量安全事故強制報告制度及經營者首問和賠償先付制度,創新第三方質量評價,強化生產經營者主體責任,推廣先進的質量管理方法。全面實施企業產品與服務標準自我聲明公開和監督制度,培育發展技術先進的團體標準,對標國際提高標準整體水平,以標準化促進質量強州建設。
2.深入推進簡政放權。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改革企業名稱核准、市場主體退出等制度,深化“證照分離”改革,推動“照後減證”,壓縮企業開辦時間。加快檢驗檢測機構市場化社會化改革。進一步減少評比達標、認定獎勵、示範創建等活動,減少行政審批事項,大幅壓減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促進最佳化營商環境。進一步放寬智慧財產權服務業準入,加快建設智慧財產權信息公共服務平台。減少具體行政審批備案事項,精簡合併審批程式,壓縮審批時限,提高審批效率。
3.嚴守安全底線。遵循“最嚴謹的標準、最嚴格的監管、最嚴厲的處罰、最嚴肅的問責”要求,依法加強食品安全、工業產品質量安全、特種設備安全監管,強化現場檢查,嚴懲違法違規行為,有效防範系統性風險,讓人民民眾買得放心、用得放心、吃得放心。
4.加強事中事後監管。加快清理廢除妨礙統一市場和公平競爭的各種規定和做法,加強反壟斷、反不正當競爭統一執法。加強對智慧財產權代理、非正常專利申請等行為的信用監管。完善藥品、醫療器械全生命周期管理制度,強化依據標準監管,強化全過程質量安全風險管理,全面落實“雙隨機、一公開”和“網際網路+監管”,加快推進監管信息共享,加強信用監管,構建以信息公示為手段、以信用監管為核心的新型市場監管體系,提高監管效能。
5.有效提升服務水平。加快整合消費者投訴、質量監督舉報、食品藥品投訴、智慧財產權投訴、價格舉報專線。推進市場主體準入到退出全過程便利化,主動服務新技術新產業新業態新模式發展,運用大數據加強對市場主體服務,積極服務個體工商戶、私營企業和辦事民眾,促進大眾創業、萬眾創新。加快創新藥品、醫療器械審評審批,提升藥品、醫療器械檢驗監測能力,為創新產業發展提供有效技術支撐。
內設機構
辦公室
負責機關日常運轉,承擔文電、會務、政務信息、機要、文書檔案、安全、保密、信訪、政務公開、應急統籌、督查督辦、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後勤服務、議案建議及提案辦理、電子政務、業務目標管理、機關外事、新聞宣傳、輿情管理及新聞發布等工作。承擔協調推進市場監督管理方面深化改革工作。組織開展相關政策研究和綜合分析,擬訂市場監督管理中長期規劃並組織實施。承擔並指導全州市場監督管理統計工作。承擔機關預決算、財務審計、國有資產、基本建設和各類資金、專用基金及制裝管理工作。負責市場監督應急體系建設,組織編制應急預案並開展演練。牽頭組織開展相關重大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和調查處理工作,指導協調縣(市、區)相關應急事件處置工作。
法規科
監督檢查市場監督管理政策法規的貫徹執行情況。組織起草市場監督管理有關地方性法規和政府規章草案工作。負責機關法治建設、法制宣傳教育、法律法規諮詢工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查和重大行政執法決定的法制審核工作,規範自由裁量權和行政執法工作。承擔或參與有關行政複議、行政應訴、行政賠償行政處罰案件的聽證工作。負責組織執法人員培訓工作,組織開展行政執法監督工作;督促、指導案件錄入及數據匯總工作。協助重大問題的調查研究工作,並提出相關政策建議。
登記註冊科
負責市場主體準入的各類行政審批並監督管理。擬訂市場主體統一登記註冊、營業執照核發、監督管理和個體、私營經濟監督管理的具體制度措施、辦法並組織實施。承擔指導登記註冊全程電子化、登記註冊信息的分析公開、全州企業登記註冊管理工作。核定企業名稱;配合查處違反企業登記管理法律法規的行為;扶持個體私營經濟發展,承擔建立完善小微企業名錄工作;負責政務服務工作。負責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食品有關註冊備案相關工作。
執法稽查科
擬訂並組織實施市場監督管理綜合執法及稽查辦案的具體措施、辦法。指導查處有關違法行為和案件查辦工作。承擔有全州性影響或上級交辦的大案要案查辦或督查督辦工作。指導協調全州市場監督管理綜合執法工作。承擔打擊侵犯商標專利智慧財產權和制售假冒偽劣商品違法行為有關工作。
價格監督檢查科
擬訂並組織實施有關價格收費監督檢查的制度措施、規則指南。組織實施商品價格、服務價格以及國家機關、事業性收費的監督檢查工作。組織指導查處價格收費違法違規行為。
人事科
制訂機關黨建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機關黨群工作、黨風廉政工作和機關離退休人員、幹部人事、人才隊伍建設、專業技術資格評審、機構編制、勞動工資、教育培訓工作。負責機關行業作風建設和機關作風建設工作。在州委組織部的指導下,負責非公有制經濟組織黨的組織建設、思想建設、作風建設、廉政建設和精神文明建設、統戰工作。負責非公有制經濟組織黨務工作者隊伍建設和黨員教育管理、經營者隊伍建設,抓好培養、培訓教育工作。承擔非公黨委的日常工作。指導縣(市、區)非公黨委做好非公有制經濟組織黨建工作。
食品生產監督管理科
負責食品生產加工環節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工作。分析掌握全州生產領域食品和特殊食品安全形勢,研判存在的問題,提出完善制度機制和改進工作的建議。擬訂食品生產監督管理及食品生產者落實主體責任的制度措施並組織實施。組織特殊食品生產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工作。組織食鹽生產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工作。監督指導企業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可追溯體系。
行政審批科
統籌協調“放管服”改革相關工作。牽頭落實行政審批制度改革任務,統一管理行政審批工作,推進行政審批工作規範化、標準化、便民化。負責法律、法規規定應由州級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承擔的行政審批事項。指導市場監督管理方面的行政審批。承擔州人民政府決定交由州市場監督管理局集中實施的行政審批工作。
食品協調與考評科
擬訂並組織實施推進食品安全戰略的重大政策措施。承擔統籌協調食品安全過程監管中的重大問題,推動健全食品安全跨地區跨部門協調聯動機制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綜合監管機制,牽頭組織開展食品安全重大整治行動和食品安全評價、安全狀況調查工作;負責各縣(市、區)人民政府、迪慶香格里拉經濟開發區管委會和有關部門履行食品安全監管職責的考核評價等工作。承擔迪慶州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員會日常工作。
信用監督管理科
擬訂信用監督管理的具體措施、辦法。組織指導對市場主體登記註冊行為的監督檢查工作。組織指導信用分類管理和信息公示工作,建立經營異常名錄和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組織指導“雙隨機、一公開”等監管工作,承擔市場主體監督管理信息和公示信息歸集共享、聯合懲戒的協調聯繫工作。承擔州級登記註冊企業登記事項的監督管理。指導查處無照生產經營和相關無證生產經營行為。
反不正當競爭執法科
貫徹執行國家反壟斷制度措施和指南,擬訂有關反壟斷、反不正當競爭、直銷監督管理和禁止傳銷的具體措施;組織指導實施公平競爭審查工作。依法組織查處市場中的不正當競爭、商業賄賂、違法直銷和傳銷等經濟違法案件。承擔監督管理直銷企業、直銷員及其直銷活動。依據授權負責開展壟斷協定、濫用市場支配地位、經營者集中和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等反壟斷執法工作。承擔協調相關方面開展打擊傳銷聯合行動工作。協調配合有關部門開展“掃黃打非”、“反假幣”、“打擊非法集資”等工作;承擔迪慶州打擊傳銷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
質量發展和產品質量監督管理科
擬訂推進質量強州戰略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指導開展質量強縣(市)活動。擬訂產品和服務質量提升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組織實施質量激勵制度措施,推進品牌建設工作。貫徹落實產品質量安全事故強制報告制度、缺陷產品召回制度,組織實施重大工程設備質量監理和產品防偽工作。擬訂產品質量安全監督工作制度和全州重點監督的產品目錄並組織實施。承擔產品質量監督抽查、風險監控和分類監督管理工作。指導和協調產品質量的行業、地方和專業性監督。開展服務質量監督監測,組織重大產品質量事故調查。承擔食品相關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工作。建立產品質量安全追溯、退出機制。
信息化與網路交易監督管理科
負責信息化建設和管理工作。擬訂實施網路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監督管理的制度措施。組織指導協調網路市場行政執法工作。組織指導網路交易平台和網路經營主體規範管理工作。組織實施網路市場監測工作。
廣告監督管理科
擬訂廣告業發展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承擔指導廣告業發展工作。擬訂實施廣告監督管理的制度措施。組織指導廣告發布登記和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廣告審查工作。組織監測各類媒介廣告發布情況。組織虛假廣告等違法行為的查處。指導廣告審查機構和廣告行業組織的工作。
計量認證認可科
推行國家法定計量單位,負責計量標準、計量標準物質和計量器具管理工作,監督管理計量強制檢定。組織量值傳遞溯源和計量比對工作。組織制訂實施地方計量檢定規程和計量技術規範。承擔商品量、市場計量行為,計量仲裁檢定和計量技術機構及人員監督管理工作。規範計量數據使用。組織實施認證和合格評定監督管理制度、國家認可和檢驗檢測監督管理制度,組織實施對相關認證機構及認證活動、檢驗檢測機構和檢驗檢測活動的監督管理。指導認證、檢驗檢測行業發展,協助查處認證、認可與檢驗檢測違法違規行為。組織參與認證和合格評定、認可與檢驗檢測國際或區域性組織活動。組織協調檢驗檢測資源整合和改革工作。
消費環境建設指導科
擬訂消費環境建設工作規劃和制度。組織開展消費維權體系建設。組織指導消費教育、引導健康消費、推動消費升級工作,開展放心消費創建活動。指導侵害消費者權益違法行為查處。指導州市場監督管理投訴舉報中心和州消費者協會工作。擬定規範市場秩序的具體措施辦法,承擔規範維護各類市場經濟秩序工作,負責監督管理商品交易市場和有關專業市場,開展市場秩序專項整治和執法監督檢查。擬訂和組織實施契約行政監督管理的具體措施辦法,查處契約欺詐違法行為。組織指導商品交易市場信用分類管理工作,指導查處商品市場內假冒偽劣商品案件及其他違法違規經營行為。依法監督管理經紀人、經紀機構及經紀活動。依法組織實施契約、拍賣行為監督管理,管理動產抵押物登記。
藥品生產監督管理科
貫徹實施藥品生產監督管理法律、法規和規章。負責藥品生產、藥品委託生產、醫療機構製劑室的監督管理。組織實施中藥材種植加工、藥品生產以及醫療機構製劑等質量管理規範。承擔藥品類易製毒化學品生產企業的監督管理工作。承擔特殊藥品生產企業的監督管理工作。配合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 組織開展藥品不良反應監測、藥物濫用監測和藥品再評價工作。
食品流通監督管理科
分析掌握全州流通領域食品和特殊食品安全形勢,研判存在的問題,提出完善制度機制和改進工作的建議。擬訂食品流通、市場銷售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和食品經營者落實主體責任的制度措施,組織實施並指導流通環節開展監督檢查工作。組織食鹽經營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工作。組織特殊食品流通環節質量安全管理工作。監督指導食品流通企業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追溯體系。擬訂食品安全監督抽檢計畫並組織實施,定期公布相關信息。督促指導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召回。組織開展食品安全評價性抽檢,承擔風險監測工作,組織排查風險隱患。
智慧財產權科
擬定實施智慧財產權戰略規劃和智慧財產權保護相關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組織開展智慧財產權戰略和政策研究。組織開展智慧財產權風險預測預警工作和統計調查分析發布工作。擬訂實施鼓勵新領域、新業態、新模式創新的智慧財產權保護、管理和服務政策。統籌協調涉外及港澳台智慧財產權事宜,開展智慧財產權對外合作與交流。承擔推動智慧財產權保護體系建設工作,組織實施智慧財產權保護行動。承擔原產地地理標誌、特殊標誌、奧林匹克標誌、世界博覽會標誌等官方標誌保護有關工作。指導監督管理商標使用和印製工作。指導商標專利執法、智慧財產權爭議處理、維權援助和糾紛調處工作。承擔職責範圍內的智慧財產權行政裁決工作。組織開展智慧財產權人才培養工作。擬訂智慧財產權創造運用的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指導和規範智慧財產權無形資產評估工作。擬定實施智慧財產權激勵獎勵制度、轉化運用和交易運營政策措施。指導協調產業、園區和企事業單位的智慧財產權工作。統籌指導智慧財產權公共服務體系和信息化建設,推動智慧財產權信息傳播利用。擬訂實施智慧財產權服務業的政策措施,指導促進智慧財產權現代服務業發展。負責智慧財產權代理機構的監管工作。依授權承擔商標、專利質押登記和轉讓許可備案管理等工作。承擔專利資助與專利獎勵工作。
食品餐飲監督管理科
分析掌握餐飲服務領域食品安全形勢,研判存在的問題,提出完善制度機制和改進工作的建議。擬訂餐飲服務環節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和餐飲經營者落實主體責任的制度措施,組織、指導、協調、監督全州餐飲服務環節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工作。組織實施餐飲服務食品安全量化分級評定工作。組織實施食品餐飲質量安全提升行動。監督指導餐飲企業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追溯體系。指導實施重大活動食品安全保障工作。
標準科
擬訂並組織實施標準化戰略規劃、政策和管理制度。承擔地方標準(含標準樣品)的立項、編號、發布和采標對標工作。承擔地方標準、團體標準、企業(聯盟)標準相關工作。承擔管理工作。組織協調技術性貿易措施有關工作。管理商品條碼。協助組織查處違反強制性國家標準等重大違法行為。組織協調指導標準化工作。對標準的實施進行監督檢查,組織實施企業產品(不含食品)標準自我聲明公開工作。
特種設備安全監察科
擬訂特種設備安全監察、監督檢查的制度措施並監督實施。監察、監督國家目錄內特種設備的生產、經營、使用、檢驗檢測、進出口及高耗能特種設備節能標準、鍋爐環境保護標準的執行情況。按規定許可權組織調查處理特種設備事故並進行統計分析。查處相關重大違法行為。監督管理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和檢驗檢測人員、作業人員。推動特種設備安全科技研究並推廣套用。
醫療器械監督管理科
監督實施國家醫療器械生產標準和分類管理制度。監督實施醫療器械生產、經營、使用質量管理規範。組織實施醫療器械的日常監管工作。分析醫療器械安全形勢、研判存在問題,提出完善制度機制和改進工作的建議。負責醫療器械生產、經營、使用環節日常監督和專項檢查工作。貫徹實施醫療器械安全監督管理法律、法規、規章。負責第二類醫療器械經營備案和第二類醫療器械經營許可的相關行政審批管理工作。負責醫療器械經營、使用的監督管理工作。負責行政區域內醫療器械網路銷售的監督管理。監督實施國家醫療器械質量管理規範。制定醫療器械質量監督抽檢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醫療器械廣告的監測。
藥品市場監督管理科
貫徹實施藥品流通監督管理法律、法規和規章。負責藥品經營許可管理制度和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範的實施,負責藥品零售企業許可證的審批。依法對醫療機構購進藥品的質量進行監督管理。負責行政區域內藥品網路銷售的監督管理。依法監督管理特殊藥品。制定藥品質量抽驗計畫並組織實施。承擔市場監管局作為州禁毒委員會成員單位的相關日常工作。
保健食品化妝品監督管理科
組織開展保健食品、化妝品安全監督抽檢、風險監測評價工作。依法對保健食品、化妝品生產經營活動進行日常監督管理,制定轄區內專項整治工作方案並組織實施。督促、指導轄區內保健食品、化妝品生產經營企業開展從業人員培訓工作。督促轄區內保健食品、化妝品生產經營企業落實產品安全主體責任,推進企業誠信體系建設。
迪慶州市場監督管理局迪慶香格里拉經濟開發區分局
迪慶州市場監督管理局迪慶香格里拉經濟開發區分局,為迪慶州市場監督管理局派出機構,受迪慶州市場監督管理局的委託,主要負轄區內的市場綜合監督管理、市場主體統一登記註冊、市場監督管理綜合執法、反壟斷統一執法、監督管理市場秩序、巨觀質量管理、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食品安全、藥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協調。統一管理計量、標準化、檢驗檢測、智慧財產權管理工作,負責統一管理、監督和綜合協調轄區內認證認可工作。組織實施國家統一的認證認可和合格評定監督管理制度。迪慶州市場監督管理局負責監督派出機構組織實施執法行為,並對該行為的後果承擔法律責任。
現任領導
局長:和文宏
副局長:夏巴克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