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藥經營兩項制度

農藥管理兩項制度是指農藥經營登記備案和高毒農藥定點經營,它最早是由山東省農業廳藥檢所提出來的,實行農藥經營登記備案和高毒農藥定點經營兩項制度(以下簡稱“兩項制度”)是強化農藥監管、從源頭上確保農產品質量安全的重要措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農藥經營兩項制度
  • 外文名:Two pesticide management system
  • 實質:農藥經營登記備案
  • 特點:強化農藥監管
主要目標,主要內容,

主要目標

山東全省17市全面推行“兩項制度”,到2012年底,所有農業縣(市、區)實現全覆蓋、無遺漏。通過“兩項制度”的推行,全省範圍內基本杜絕非法農藥產品的流入,高毒農藥經營實現有限制、能控制、可追溯、農藥監管的制度化、規範化程度明顯提高,農產品質量安全事件隱患大幅降低,農產品質量安全得到有力保障

主要內容

①對轄區內銷售的農藥產品實行經營登記備案管理。實行農藥經營登記備案管理的實質,就是對進入本轄區銷售的農藥產品進行把關。凡具備“兩證一號”,農藥登記證、農藥生產許可證或生產批准證書、農藥標準號、標籤符合規定要求的國家允許生產銷售的農藥產品,經農業部門登記備案後,方可銷售,沒有通過備案審查或經審查不合格的產品一律不得銷售。通過登記把關,可以有效杜絕非法農藥進入流通環節,進一步淨化農藥市場。農藥登記備案管理要堅持市、縣聯動、以縣(市、區)為主。在一個縣(市、區)銷售的農藥產品,要到該縣(市、區)農業部門備案,同時在兩個或兩個以上縣(市、區)銷售的農藥產品,要到市農業部門備案。市和縣(市、區)兩級農業部門要及時溝通信息,避免重複登記備案。
②對高毒農藥實行定點經營管理。按照國家規定,高毒農藥等限制使用農藥,以下簡稱高毒農藥,不得用於蔬菜、瓜果、茶葉和中草藥材。實行高毒農藥定點經營,就是要避開被限制區域,在其他糧棉油等產區進行定向經營,以達到高毒農藥的經營區域可掌控、產品去向可追溯,最大限度地杜絕高毒農藥流入瓜菜果茶和中草藥生產環節。實行高毒農藥定點經營要以市為單位進行。各市要根據當地種植結構和作物特點,對高毒農藥經營點進行統籌規劃,合理布局。要嚴格按照志願報名、縣級初選、市級複審、社會公示等程式,會同工商等有關部門確定公布高毒農藥經營單位。確定的定點經營單位要先行對經營的產品進行登記備案、要簽訂責任書、產品質量承諾書、建立健全購銷台賬制度。購買高毒農藥要實行實名制,購買者的姓名、住址、電話、購置品種和數量等信息,要登記造冊,以備追溯。未取得定點經營資質的任何單位,都不允許經營高毒農藥。蔬菜、瓜果、茶葉等主產區,可以整市或整縣、市、區、範圍禁止經營、使用高毒農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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