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12月26日瀋陽市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二次會議通過 2001年3月27日遼寧省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二次會議批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瀋陽市農藥經營使用管理規定
- 頒布時間:2001年04月26日
- 實施時間:2001年05月01日
- 頒布單位:瀋陽市人大常委會
2000年12月26日瀋陽市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二次會議通過 2001年3月27日遼寧省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二次會議批准。
2000年12月26日瀋陽市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二次會議通過 2001年3月27日遼寧省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二次會議批准。第一條 為了加強農藥經營、使用的監督管理,保證農業安全生產,保護生態...
瀋陽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廢止《瀋陽市農藥經營使用管理規定》的決定在2004.06.08由瀋陽市人大常委會頒布。瀋陽市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二次會議於2004年4月8日通過,已經遼寧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一次會議於2004年5月29日批准,現予公布,...
在我省行政區域內生產、經營、使用農藥的單位和個人,應當遵守《條例》和本辦法。第三條 省、市、縣(含縣級市、區,下同)農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農藥監督管理工作。農業行政主管部門可以委託其所屬的農藥管理機構具體負責農藥監督管理工作。 工商、質量技術監督、衛生等行政管理部門,依據法定職責負責有...
劇毒、高毒等限制使用的農藥實行定點經營制度,具體辦法由省農業行政主管部門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制定,報省人民政府批准後實施。第四章 農產品生產 第二十條 省、市、縣人民政府應當扶持農產品質量安全技術的研究、推廣和農產品標準化生產,鼓勵和支持符合國家規定條件的農產品生產者申請無公害農產品、綠色食品、有機食品...
第五條 農藥生產企業、農藥經營者應當對其生產、經營的農藥的安全性、有效性負責,自覺接受政府監管和社會監督。農藥生產企業、農藥經營者應當加強行業自律,規範生產、經營行為。第六條 國家鼓勵和支持研製、生產、使用安全、高效、經濟的農藥,推進農藥專業化使用,促進農藥產業升級。對在農藥研製、推廣和監督管理等...
農業部決定對《農藥管理條例實施辦法》作如下修改:一、第七條中的“農藥臨時登記證有效期為一年,可以續展,累積有效期不得超過四年。”修改為:“農藥臨時登記證有效期為一年,可以續展,累積有效期不得超過三年。”二、第十三條修改為“農藥名稱是指農藥的通用名稱或簡化通用名稱,直接使用的衛生農藥以功能描述詞語...
《瀋陽市農產品質量安全管理辦法》是為加強農產品質量安全的監督管理,提高農產品質量,保障公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產品質量安全法》等有關法律及法規規定,結合瀋陽市實際制定的辦法。由瀋陽市人民政府於2008年5月12日發布,自2008年6月1日起施行。發布信息 瀋陽市農產品質量安全管理辦法 (...
農藥管理條例(2001修訂),2001年11月29日發布。內容 農藥管理條例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對農藥生產、經營和使用的監督管理,保證農藥質量,保護農業、林業生產和生態環境,維護人畜安全,制定本條例。第二條本條例所稱農藥,是指用於預防、消滅或者控制危害農業、林業的病、蟲、草和其他有害生物以及有目的地...
第一條 為了規範農藥經營行為,加強農藥經營許可管理,根據《農藥管理條例》,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農藥經營許可的申請、審查、核發和監督管理,適用本辦法。第三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銷售農藥的,應當取得農藥經營許可證。第四條 農業部負責監督指導全國農藥經營許可管理工作。限制使用農藥經營許可由省級人民政府...
規定農藥在投產前必須申請登記,登記時提供必要的資料和樣品,經審查批准登記後方可生產、銷售和使用。中國的農藥管理工作由農牧漁業部負責,具體工作單位是農藥檢定所。農藥登記按不同情況分為三種形式:對未曾登記過有效成分的農藥進行品種登記;已登記過有效成分,但劑型不同或變更原有的施用範圍需進行補充登記;進行...
《瀋陽市食用農產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意在為加強對食用農產品生產經營的安全管理,保障人體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瀋陽市實際,制定本辦法。具體內容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對食用農產品生產經營的安全管理,保障人體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
第十四條 使用農業生產資料,必須符合相關農業標準。 禁止生產、銷售農藥殘留量及其他有害物質含量超過標準規定的農產品。禁止在農產品生產中使用國家明令淘汰的農藥及其他禁用藥品。第十五條 標準對定量包裝的農產品有標籤要求的必須附有產品標籤;產品標籤必須按照標準如實標註。 任何單位、個人不得偽造、冒用產品標籤和...
瀋陽市農業資源綜合管理與保護實施細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農業資源的綜合管理與保護,保證合理利用農業資源,促進本市農業和農村經濟可持續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法》和《遼寧省農業資源綜合管理與保護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細則。第二條本細則所稱的農業資源,是指種植業、...
3.4 對農藥生產企業的生產有什麼要求 3.5 農藥產品包裝有什麼要求?應註明哪些信息 3.6 農藥產品出廠前應滿足什麼條件 第四章 農藥經營 第五章 農藥使用 第六章 其他規定 第七章 罰則 第八章 附則 中華人民共和國基本農田保護條例 第一章 總則 第二章 劃定 第三章 保護 第四章 監督管理 第五章 法律...
第五條 本辦法所稱信用信息,是指農資經營者在農資經營相關活動中形成的能夠用以分析、判斷其信用狀況的信息。第六條 農資經營者信用信息的採集堅持客觀、準確、公正、及時和"誰提供誰負責"的原則。第七條 瀋陽市農村經濟委員會負責全市農資經營者信用等級評定的統一管理和監督。各區、縣(市)農林(發、經)局、...
在一個縣(市、區)銷售的農藥產品,要到該縣(市、區)農業部門備案,同時在兩個或兩個以上縣(市、區)銷售的農藥產品,要到市農業部門備案。市和縣(市、區)兩級農業部門要及時溝通信息,避免重複登記備案。②對高毒農藥實行定點經營管理。按照國家規定,高毒農藥等限制使用農藥,以下簡稱高毒農藥,不得用於...
為了加強對農藥經營和使用的監督管理,保護農業生產和生態環境,保障人畜安全,根據國務院《農藥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條例。管理條例 第一條 為了加強對農藥經營和使用的監督管理,保護農業生產和生態環境,保障人畜安全,根據國務院《農藥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條例。第...
第一條 為加強我省農藥經營日常監督管理,規範農藥經營行為,確保農藥產品質量,根據《農藥管理條例》《農藥經營許可管理辦法》等法規規章,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農藥經營日常監督管理,是指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農業農村部門依法對本轄區內農藥經營者的經營條件和經營行為所進行的日常監督檢查和...
《上海市農藥經營使用管理規定》於2009年4月13日上海市政府第40次常務會議通過,自2009年6月1日起施行。引言 上海市人民政府令 第 13 號 《上海市農藥經營使用管理規定》已經2009年4月13日市政府第40次常務會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09年6月1日起施行。市 長 韓 正 二○○九年四月十七日 檔案內容 第...
第一條 為加強農藥管理,保護農業、林業生產和生態環境,保障農產品質量安全和人畜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法》、《農藥管理條例》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規定。第二條 本市行政區域內的農藥經營、使用和監督管理,適用本規定。本規定所稱的經營是指經營者的採購、儲存、銷售農藥等行為。第...
第一條 為加強我省農藥使用日常監督管理,規範農藥使用行為,保障農產品質量和人畜安全,保護生態環境,根據《農藥管理條例》,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農藥使用日常監督管理,是指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農業農村部門依法對本轄區內農產品生產企業、食品和食用農產品倉儲企業、專業化病蟲害防治服務組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