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產品生產成本核算的特點

農產品生產成本核算的特點,農產品生產是以土地為依託,利用植物的主理機能,通過人工栽培取得農產品的生產。它一般包括糧食作物經濟作物、飼料作物和蔬菜等的生產。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農產品生產成本核算的特點
  • 所屬學科:會計學
生產特點
農產品生產受自然條件影響較大,經濟再生產與自然再生產相互交織,生產時間與勞動時間不一致,具有明顯的季節性。這些決定了農產品成本核算具有以下特點:
特點一
成本計算對象是每種作物或作物組。為了突出重點,對主要農產品應單獨設定生產成本明細科目進行核算,次要農作物可適當合併設定生產成本明細科目進行核算。為了滿足國家巨觀管理的需要,《農業企業會計制度》規定:企業主要農產品為小麥、水稻、大豆、玉米、棉花、糖料、菸葉等。企業需要補充的主要農產品由企業確定。這就是說,企業應對國家規定的和企業補充規定的主要農產品,單獨設定生產成本明細科目進行核算,單獨計算其成本,其他的農產品可歸類核算其生產成本。
特點二
成本計算期-般是一年計算一次。由於農作物生產周期較長,一般是一年只收穫一次,因此,《農業企業會計制度》規定,農產品成本應在產品出的月份計算。農產品收穫的具體情況不同,其成本和費用應計算至哪一階段也不相同。《農業企業會計制度》規定,農產品成本和費用計算至以下階段:糧豆的成本算至入倉入庫和場上能夠銷售為止。從倉囤出庫和場上交售發生的包裝費、運雜費,作銷售費用處理。不入庫、不入窖的鮮活產品的成本,算至銷售為止;入庫、入窖的鮮活產品的成本,算至入庫、入窖為止。棉花的成本算至加工成皮棉為止。打包上交過程中發生的包裝費、運輸費,作銷售費用處理。纖維作物、香料作物和水參等的成本,算至加工完成為止(如水參加工成乾參、紅參、糖參、香茅草加工成香茅油)。年底尚未脫粒作物的成本,應當包括預提脫粒費用。下年度實際發生的脫粒費與預提數的差額,由下年度同一作物負擔。
特點三
一般沒有在完工產品和在產品之間進行費用分配的問題。當年播種當年收穫的農產品,年終沒有在產品;當年播種以後年度收穫的農作物,如冬小麥、油菜等,其生產成本明細科目中歸集的費用,即為在產品成本。
特點四
由於土地在農產品生產中有著重要作用,農產品除計算農產品總成本和單位成品外,還需要計算單位面積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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