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綠色發展中央預算內投資專項管理辦法

2021年9月16日,國家發改委等四部委發布《農業綠色發展中央預算內投資專項管理辦法》。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農業綠色發展中央預算內投資專項管理辦法
  • 發布單位:國家發改委
全文
畜禽糞污資源化利用整縣推進項目限定在生豬存欄量 10 萬頭以上或豬當量 20 萬頭以上的符合條件的縣(市、區)。中央預算內投資重點支持畜禽糞污收集、貯存、處理、利用等環節的基礎設施建設。除西藏地區外,中央預算內投資支持地方項目的比例不超過核定總投資的 50%,每個縣不超過 3000 萬元。
長江經濟帶和黃河流域農業面源污染治理項目限定在長江經濟帶中西部地區和黃河流域,並集中用於流域水環境敏感區域。中央預算內投資重點支持農田面源污染、畜禽養殖污染、水產養殖污染防治基礎設施項目建設。中央預算內投資支持地方項目的比例不超過核定總投資的 50%,每個縣不超過 5000 萬元。農業面源污染項目縣與畜禽糞污資源化利用項目縣原則上不重複安排。
長江生物多樣性保護工程項目限定在長江流域“一江兩湖七河”禁捕退捕重點縣(市、區)。中央預算內投資重點支持珍稀瀕危物種資源保護、關鍵棲息地保護及修復、漁政執法能力建設、水生生物資源及棲息地監測、水生生物保護技術能力提升等方面基礎設施建設。中央事權的項目投資全部由中央安排,中央預算內投資支持地方項目的投資比例,東、中、西部分別不超— 12 —過核定總投資的 40%、50%、60%。
中央預算內投資計畫實行打捆下達。各地在轉發和分解年度中央預算內投資計畫時,按規定採取適當方式安排相關工程項目。鼓勵各地創新中央預算內投資使用方式,引導和帶動社會資本加大投入,撬動社會資本更多投向農業綠色發展項目建設。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