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生產布局的原則
進行農業生產布局時,一般在符合國家或地區的經濟發展需要的前提下,以農業區劃為依據,充分考慮下列原則:①揚長避短,因地制宜,根據國家需要和不同地區的自然和社會經濟條件,部署最適宜的農業生產部門。②生產同原料來源和產品的加工消費地區相結合,
農業布局同工業相結合。如建立為工業和城市服務的工業原料、商品糧和副食品供應基地;在原料產地建立相應規模的農產品加工工業等,以利農業的專業化和商品化。③促進農業生產地區間的平衡發展,在農業發達和較發達地區生產發展的同時,扶持不發達地區的農業,使之儘快趕上生產水平較高的地區。
農業生產布局的進行分析、評價
為了使農業生產布局合理化,常需對原有的布局進行分析、評價。其方法除通過定性的分析、研究來揭示原有生產布局中的矛盾,提出改進方向外,還常藉助於定量分析,如用函式分析法來分析農業生產和布局中各種因素同農業生產效果的函式關係,並以此預測生產發展的前景,為制定新的布局方案提供依據。其他常用的方法還有投入產出法、線性規劃法、系統動態分析法以及與之相應的各種數學模型,如計量經濟模型、投入產出模型、數學規劃模型、系統動態學模型等。評價農業生產布局方案合理性的指標則包括產量指標(單位土地面積產量、總產量、商品產量)、產值指標(總產值、單位土地面積產值、商品產值)、成本指標(單位土地面積成本和單位產品成本)、
勞動生產率指標等。此外,還要考慮生態效益與社會效益等方面的指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