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定期審計

農業定期審計是審計機關對農林水主管部門掌管的“兩專”資金(專用基金,專項資金)分配、使用、管理及其使用效果,在固定的間隔時期里進行連續性的審計監督。建立農業定期審計制度,提高審計工作質量和效率,使審計工作實現經常化,制度化、規範化。

及時防止“兩專”資金被截留、擠占、挪用,加強財務管理,嚴肅財經紀律,提高“兩專”資金的使用效果,利於巨觀調控和管理。農業定期審計時限的確定要根據被審單位的具體情況,可分別實行季審、半年審或一年審。審計的方法:可就地審計,也可送達審計,還可以延伸審計和跟蹤審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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