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林業經濟合作組織是指在家庭承包經營的基礎上,從事林業生產及林副產品加工、流通的林農為維護和實現共同利益,按照自願、互利的原則組織起來的一種新型山區農村經濟合作組織。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農村林業經濟合作組織
- 外文名:Rural Forestry Economic Cooperation
農村林業經濟合作組織是指在家庭承包經營的基礎上,從事林業生產及林副產品加工、流通的林農為維護和實現共同利益,按照自願、互利的原則組織起來的一種新型山區農村經濟合作組織。
農村林業經濟合作組織是指在家庭承包經營的基礎上,從事林業生產及林副產品加工、流通的林農為維護和實現共同利益,按照自願、互利的原則組織起來的一種新型山區農村經濟合作組織。作用(1)林業經濟發展合作組織對林業可持續發展具有一...
其主要特徵有以下幾個方面:第一,農民林業專業合作社是由依法享有林地承包經營權和林木所有權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即以農民為主體,自願組織起來的新型組織。農民至少應當占成員總數的80%。第二,農民林業專業合作社是一種經濟組織。農...
(一)發展農民林業專業合作社,是堅持家庭承包經營、促進互助合作的重要形式。農民林業專業合作社是在明晰產權、承包到戶的基礎上,同類林產品的生產經營者或者同類林業生產經營服務的提供者、利用者,自願聯合,民主管理的互助性經濟組織。建立農...
《農民林業專業合作經濟組織發展研究》是2012年廈門大學出版社1出版的圖書,作者黃麗萍。集體林權制度改革是一場關乎農村經濟社會發展全局的綜合改革,而如何在分的基礎上實現統和分的辯證統一成為深化集體林權改革亟待解決的問題。《農民...
《典型家庭林業合作組織制度:比較、選擇與多樣化發展》是2018年中國商業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謝和生。內容簡介 本書主要論述中國林業科學研究院中央級公益性科研院所基本科研業務費專項“典型林農合作組織制度比較與多樣化發展對策”(CAF...
一般說來,在農村,純公共產品基本由政府免費供應,不適宜由私人或私人組織提供,而對混合公共產品的供應來說,除政府之外,私人和農業合作經濟組織以及市場機制都可發揮一定作用。農業合作經濟組織可以在力所能及的範圍內為農民提供混合公共...
建國以來,通過農業社會主義改造,集體林業生產經營是合作經濟的天地,其基本原則是。勞合。,是勞動者的組織,即勞動者的聯合或台作。近年來,在農村經濟體制改革中集體林業在分戶經營基礎上,出現各種形式的台作經濟,其組合原則主要是人...
整合和完善現有林業專業協會,建立區域和全國性林業產業的行業協會,充分發揮其在政府、企業和農戶之間的橋樑作用。支持發展適應我國農村生產力發展水平的多種類型的農村林業專業經濟合作組織,創新農村林業經營體制。26.大力發展非公有制林業,...
摸清家底,界定產權歸屬,明確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身份,建立林地林木資產台賬,並對清產核資結果進行公示。各國有林場要積極配合當地政府開展好林地資產清產核資工作。(二)場外造林發展模式。縣林業局、各國有林場要在各鄉(鎮)調查...
使廣大幹部民眾充分認識林業合作經濟組織是農民在從事林業生產和產品進入市場整個過程中實現組織化的重要組織載體,是解決碎片化經營,實現規模化、集約化經營,增強市場競爭力的有效途徑,對農民致富,繁榮農村經濟,實現農村和諧穩定具有重大...
第一條 為促進自治州鄉村林業的發展,充分發揮林木、林地資源在農村經濟建設中的作用,調動鄉村居民和農業生產經營組織造林綠化的積極性,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族區域自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和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及《延邊...
我們所說的農村經濟組織,不是這種廣義的經濟組織,而是有其特定的含義和範疇。它特指農村微觀經營組織和服務組織。農村新型合作經濟組織,是相對於傳統的經濟組織形式而言的一種變革和創造。它所包含的範疇主要有三個方面:總之,這幾方面...
第二條凡在本省行政區域內農村集體的有的林地上進行林業生產、經營和管理活動的都必須遵守本條例。第三條本條例所稱“集體林業”,是指鄉(鎮)、村集體經濟組織以及其他單位和個人在農村集體所有的林地上進行培育、保護、利用森林資源的...
《農村合作經濟組織》是2008年吉林科學技術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李曉雲。內容簡介 《農村合作經濟組織》內容編寫突出科學性、實用性和通俗性,開本、裝幀、定價強調適合農村特點,做到讓農民買得起,看得懂,用得上。希望《農村合作...
擬訂全縣經濟林果的中長期規劃,組織實施年度計畫,負責指導林果技術引進、示範、推廣套用、技術培訓、林果產品基地建設、信息服務等工作;指導農村林果經濟合作組織,開展信息、技術、市場行銷等工作;負責指導全縣國營苗圃建設管理和生產經營;...
第一條為了完善農村承包經營責任制,保護契約當事人雙方的合法權益,根據國家有關法律,結合本省實際情況,制定本暫行規定。第二條農村社區合作經濟組織將其土地等主要生產資料和經營項目(包括農業、牧業、林業、漁業、工業、商業、建築業...
鼓勵以林權量化或作價入股形成利益共同體,由合作組織經營或統一對外流轉,建立“林地變股權、林農當股東、收益有分紅”的股份合作運行機制。鼓勵和引導工商資本到農村流轉林權,建立產業化基地,向山區和林區輸送現代林業生產要素和經營模式...
集體經濟組織經營的林權流轉收益歸本集體所有,納入農村集體財務管理,用於本集體經濟組織內部成員分配和公益事業。(二十一)加強集體林權流轉監管工作。各級林業主管部門應當加強對集體林權流轉的監管,對弄虛作假、惡意串標、強買強賣等...
集體林場在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中發揮了重要作用,上個世紀九十年代初期以來,共有14個集體林場進行過商品性採伐,採伐木材8.2萬m3 ,支援了全縣各項工程建設和滿足了社會對木材的需求,利潤達800萬元以上。集體林場促進了農村公益事業的發展...
集體統一經營管理的林地經營權和林木所有權的流轉,要在本集體經濟組織內提前公示,依法經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同意,收益應納入農村集體財務管理,用於本集體經濟組織內部成員分配和公益事業。加快林地、林木流轉制度建設,建立健全產權交易平台,...
林地;集體所有的土地上由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農民種植、培育的林木;集體和國有林場等單位合作在國有土地上種植的林木;“四固定”時期確定給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森林、林木、林地 ;林業“三定”時期部分地區將國有林劃給農民集體經濟組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