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合作經濟組織財務管理是對農村合作經濟組織資金的籌集、使用、分配及其所體現的經濟關係所進行的計畫、組織、協調與控制。農村經濟組織是指鄉 (鎮)、村地區性合作經濟組織以及各種形式聯合經營的經濟聯合體。它們都是集體所有制形式的農業企業。地區性合作經濟組織,在堅持土地等基本生產資料公有的前提下,實行統分結合,除由企業統一經營某些不宜承包到戶的生產項目外,一般將土地承包給農戶家庭經營。各種形式的經濟聯合體是由農民或地區性合作經濟組織集資、集股聯合興辦的企業,內部實行按資和按勞分配結合的分配方式。
農村合作經濟組織財務管理是對農村合作經濟組織資金的籌集、使用、分配及其所體現的經濟關係所進行的計畫、組織、協調與控制。農村經濟組織是指鄉 (鎮)、村地區性合作經濟組織以及各種形式聯合經營的經濟聯合體。它們都是集體所有制形式的農業企業。地區性合作經濟組織,在堅持土地等基本生產資料公有的前提下,實行統分結合,除由企業統一經營某些不宜承包到戶的生產項目外,一般將土地承包給農戶家庭經營。各種形式的經濟聯合體是由農民或地區性合作經濟組織集資、集股聯合興辦的企業,內部實行按資和按勞分配結合的分配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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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合作經濟組織財務制度(試行)》在1996.03.14由農業部頒布。...... 第七條 村合作經濟組織的財務工作要接受業務主管部門(即農村合作經濟經營管理部門,下同)和...
基本信息【發布單位】80402 【發布文號】 【發布日期】1987-05-08 【生效日期】1987-05-08 【失效日期】 【所屬類別】地方法規檔案來源 村合作經濟組織財務管理...
《村集體經濟組織財務管理》是2009年中國財政經濟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中華會計函授學校。...
《長春市農村合作經濟組織財務管理辦法》是一部吉林省長春市政府相關部門於1991年04月15日發布並於發布當天正式實施的地方性法律法規。...
《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財務公開規定》於2011年11月21日由農業部、監察部以農經發〔2011〕13號印發。該《規定》共19條,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1997年12月16日農業...
黑龍江省村集體經濟組織財務管理條例是1997年12月16日通過的 法規規定。...... 經濟組織財務管理工作的指導和監督,並負責本條例的組織實施,其設定的農村合作經濟管理...
武侯區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財務管理辦法(試行)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村集體經濟組織財務管理,發展壯大集體經濟,健全完善民主理財制度,維護農村社會穩定,促進農村經濟...
第一條 為了支持、引導農民專業合作社的發展,規範農民專業合作社的組織和行為,保護農民專業合作社及其成員的合法權益,促進農業和農村經濟的發展,制定本法。...
農業部農村合作經濟經營管理總站是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農業部直屬事業單位,機構規格為正局級。...
【檔案來源】 哈爾濱市村集體經濟組織財務管理條例 (1993年11月23日黑龍江省第八屆人大常委會 第六次會議批准1994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村...
廣東省農村合作經濟組織財務會計工作暫行規定是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國家其他有關法規,結合廣東省農村深化改革的實際情況,特制定的暫行規定。...
哈密市伊州區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財務管理辦法(暫行)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完善“村財鄉(鎮)代管村用”管理制度,切實解決村級財務存在的管理混亂、監督缺失...
《徐州市村集體經濟組織財務管理條例》意在為加強村集體經濟組織財務管理,保障村集體經濟組織的合法權益,促進農村經濟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法》、《中華人民...
《武漢市村集體經濟組織財務管理條例》經2000年4月21日武漢市十屆人大常委會第18次會議通過,2000年6月1日湖北省九屆人大常委會第18次會議批准;根據2010年9月15日...
農村財務管理工作關係到農民的切身利益,搞好農村財務管理工作是新農村建設的重要...經集體經濟組織負責人審批同意並簽字蓋章;交給民主理財小組審核同意並簽字蓋章;由...
農民專業合作社是由同類產品的生產經營者自願聯合起來,維護和發展成員利益,自主經營,自我服務,自負盈虧的合作經濟組織,其原則包括入社自願、退社自由、民主管理、公平...
經濟聯合社或股份經濟合作社和其他合作經濟組織(以下簡稱村經濟合作社)的財務管理...第四條 市、區、縣(市)人民政府農村經濟行政主管部門主管村經濟合作社財務管理...
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基金財務制度是由財政部會同衛生部制定加強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基金的財務管理的制度。...
第六條 縣級以上(含縣級市、區,下同)人民政府農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村集體經濟組織財務管理工作的指導和監督,並負責本條例的組織實施,其設定的農村合作經濟管理機構...
第一條 為加強村集體經濟組織財務管理,穩定以家庭聯產承包為主的責任制,完善統分結合的雙層經營體制,壯大村集體經濟實力,促進農村經濟發展,根據國家和省的有關法律...
為加強農村財務管理,促進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保持農村和諧穩定,維護民眾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財政部《村集體經濟組織會計制度》(財會...
《農村合作經濟內部審計暫行規定》頒布部門是農業部,法規文號是農業部令第11號。...... 農村合作經濟組織未建立審計機構的,由鄉(包括鎮,下同)農村經營管理部門審計...
各級農村信用合作管理部門對信用社財務工作負有管理、指導、監督職責。...(二)法人資本金:是指各類具有法人資格的經濟組織,以其依法可支配的貨幣資產投入...
集體補助收入是指鄉(鎮)、村等集體經濟組織對參保農村居民個人繳費給予的補助收入,以及其他經濟組織、社會公益組織、個人為參保人繳費提供的資助收入。...
鄉(含鎮,下同)人民政府主管本鄉的村集體經濟組織財務管理工作,鄉農村合作經濟經營管理站(以下簡稱鄉經管站)是具體執行機構。市、區、縣財政部門根據國家有關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