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辰谿縣城鎮污水處理運行監督管理暫行辦法》是辰谿縣發布法規。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辰谿縣城鎮污水處理運行監督管理暫行辦法
- 實施地點:辰谿縣
《辰谿縣城鎮污水處理運行監督管理暫行辦法》是辰谿縣發布法規。
《辰谿縣城鎮污水處理運行監督管理暫行辦法》是辰谿縣發布法規。辰谿縣城鎮污水處理運行監督管理暫行辦法第一章 總 則第一條 為加快建設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切實搞好節能減排工作,加強我縣城鎮污水集中處理設施建設和維護管...
污水處理設施環境保護監督管理辦法 (88)國環水字第 187 號 內容主體 第一條 為了加強污水處理設施的管理,充分發揮其效益,保護水環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制 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於一切單位(包括中外合資、...
第五條 國務院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指導監督全國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工作。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主管部門(以下稱城鎮排水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的監督管理工作。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關部門依照本條例...
前款規定以外的建制鎮可以參照本辦法執行。第三條 省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負責本省行政區域內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的監督管理工作。設區的市、縣(市)人民政府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主管部門(以下稱城鎮排水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城鎮排水...
《河北省城市市政污水污泥處理設施運行監督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是為進一步加強城市市政污水處理與污泥處理處置設施運行監督管理,充分發揮設施污染防治效能,保護和改善生態環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
重慶環投公司根據契約約定,定期監測鄉鎮污水處理設施處理量、排水水質等績效指標,編制季報和年報,並報區縣(自治縣)環保部門備案。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及環保部門擁有監督權,可採用定期或不定期抽樣方式,按照有關檢測程式、辦法、標準對...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對城鎮污水集中處理設施投入使用後污染物的處理及排放情況和排放污水的單位、個人納管污水是否達標進行監督管理。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發展和改革、水利、財政、國土資源、公安、工商、質量技術監督、價格等...
《江蘇省污水集中處理設施環境保護監督管理辦法》是為加強污水集中處理設施環境保護監督管理制定的辦法。2022年1月,江蘇省政府決定對《江蘇省污水集中處理設施環境保護監督管理辦法》予以廢止,並於3月1日起施行。內容 第一條 為加強污水...
第五條 省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負責全省污水處理設施規劃、建設改造和運行維護工作的指導監督,以及污水處理設施建設標準和污水排入污水處理設施水質標準的具體制定工作。設區的市、縣(市、區)人民政府確定的污水處理設施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
印發《廣東省建設廳、省環保局城鎮污水處理廠監督管理辦法》的通知 粵建建字 〔2006〕31號 各地級以上市建設局(建委)、城管(市政、公用、水務、規劃)局,環保局:為進一步加強城鎮污水處理廠的監督管理,省建設廳和省環保局聯合...
省、自治區人民政府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排水許可工作的指導監督。直轄市、市、縣人民政府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主管部門(以下簡稱城鎮排水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排水許可證書的頒發和監督管理。城鎮排水主管部門可以委託...
《城鎮污水處理廠運行監督管理技術規範》是2014年9月1日實施的一項行業標準。適用範圍 本標準適用於城鎮污水處理廠的運行管理和監督檢查。起草單位 天津市環境保護科學研究院(中國環境保護產業協會水污染治 理委員會)。
成都市人民政府根據國務院《關於落實科學發展觀加強環境保護的決定》和四川省政府《關於加強全省城鎮污水處理廠建設和管理的通知》精神,就加強成都市城鎮污水處理廠的建設和管理,全面提高城鎮污水處理廠建設效率和管理水平,促進水污染防治工作,...
《關於加強城鎮污水處理廠環境監督管理的通知》是河北省環保廳發布的檔案,發布日期是2009年05月31日。檔案全文 各市環保局:城鎮污水處理廠的監管已列為2004年環保專項整治行動的工作重點,為加強城鎮污水處理廠的監督管理,控制水污染物...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於我市行政區域內城鎮(含延安新區、高新區、南泥灣開發區)污水處理設施的規劃建設、運行維護、監督管理。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污水處理設施,是指污水處理廠(站)、污水管網、污水泵站、污泥處理處置、再生水利用等設施...
本辦法所稱排水戶,是指因從事製造、建築、電力和燃氣生產、科研、衛生、住宿餐飲、娛樂經營、居民服務和其他服務等活動向城市排水管網及其附屬設施排放污水的單位和個體經營者。第五條 國務院建設主管部門負責全國城市排水許可的監督管理。省...
實現污水處理費的足額及時徵收,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國務院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條例》和《河南省城市污水處理費徵收使用管理辦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我縣實際,現就加強我縣城市污水處理費徵收管理工作,制定作出...
第四條 本市排水與污水處理應當遵循尊重自然、統籌規劃、配套建設、建管並重、保障安全、綜合利用的原則。第五條 市建設主管部門負責本市城市排水與污水處理的監督管理工作。雙陽區、九台區建設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城市排水與污水處理...
第六條 污水處理費的徵收、使用和管理應當接受財政、價格、審計部門和上級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主管部門的監督檢查。第二章 徵收繳庫 第七條 凡設區的市、縣(市)和建制鎮已建成污水處理廠的,均應當徵收污水處理費;在建污水處理廠、...
已繳納城市污水處理費,不再繳納排污費和城市排水設施有償使用費。第三條 價格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污水處理費標準的審批;建設、環保、水利、城管等部門負責污水處理費徵收和使用的管理;財政部門負責污水處理費徵收和使用的監督管理,及污水...
前款規定以外的建制鎮可以參照本辦法執行。第三條 市、縣(區)住建部門是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主管部門(以下稱城鎮排水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的監督管理工作。白銀高新區管委會負責本管理區域內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
《內蒙古自治區城鎮污水處理廠運行監督管理辦法》已經2010年8月25日自治區人民政府第七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10年11月1日起施行。2010年9月17日 第一條 為加強城鎮污水處理廠的運行監督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
縣(市、區)人民政府確定的城鎮污水集中處理行政主管部門(以下統稱城鎮污水集中處理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按城鎮污水處理設施建設規劃,組織建設本行政區域內的城鎮污水集中處理設施及其配套管網,並對城鎮污水集中處理設施的運營情況進行監督管理...
第四條 城鎮污水應當實現全收集、全處理。對尚不具備建設污水處理廠條件且污水不能進入城鎮污水集中處理設施的建制鎮,應當建設城鎮污水處理站。城鎮污水處理站的監督管理辦法由各有關區人民政府參照本辦法另行制定。第五條 本市污水處理...
第六條 污水處理費的徵收、使用和管理應當接受財政、價格、審計部門和上級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主管部門的監督檢查。第二章 徵收繳庫 第七條 凡設區的市、縣(市)和建制鎮已建成污水處理廠的,均應當徵收污水處理費;在建污水處理廠、...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將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國土空間規劃,實行統籌規劃、配套建設。第四條 省人民政府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負責全省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監督管理工作。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確定的城鎮排水與污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