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集市建設用地容積率規劃管理暫行規定》是辛集市施行的規定。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辛集市建設用地容積率規劃管理暫行規定
- 施行地區:辛集市
用地 高度容積率 | 7公頃以下 | 7公頃以上 |
多層(4-6) | ≤1.5 | ≤1.4 |
中高層(7-9) | ≤1.7 | ≤1.6 |
高層(10以上) | ≤2.5 | ≤2.3 |
用地規模 | 2公頃以下 | 2公頃以上 |
容積率指導指標 | ≤4.5 | ≤3.5 |
《辛集市建設用地容積率規劃管理暫行規定》是辛集市施行的規定。
用地 高度容積率 | 7公頃以下 | 7公頃以上 |
多層(4-6) | ≤1.5 | ≤1.4 |
中高層(7-9) | ≤1.7 | ≤1.6 |
高層(10以上) | ≤2.5 | ≤2.3 |
用地規模 | 2公頃以下 | 2公頃以上 |
容積率指導指標 | ≤4.5 | ≤3.5 |
《辛集市建設用地容積率規劃管理暫行規定》是辛集市施行的規定。第一條為規範建設用地容積率的規劃管理,根據有關法規和技術規範,參考石家莊市及其它同類城市相關規定,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規定。第二條辛集市城市總體規劃確定的城市規...
第六條 在國有土地使用權劃撥或出讓前需調整控制性詳細規劃確定的容積率的,應當遵照《城市、鎮控制性詳細規劃編制審批辦法》第二十條的規定執行。 第七條 國有土地使用權一經出讓或劃撥,任何建設單位或個人都不得擅自更改確定的容積率。
《徐州市市區經營性建設用地規劃容積率調整管理規定(試行)》是徐州市人民政府2007年發布的地方規章,自2007年10月23日實施。徐州市人民政府通知徐州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徐州市市區經營性建設用地規劃容積率調整管理規定(試行)的通知...
《城市規劃區經營性建設用地容積率管理暫行辦法》是商洛市人民政府為了科學、合理、集約利用土地與空間資源,規範建設用地容積率的管理,防止國有土地資產流失,保障城鄉規劃的順利實施制定的辦法。第一條 為了科學、合理、集約利用土地與空間...
總用地面積10萬平方米,總建築面積15萬平方米,容積率為1.5 在建築層數相同的情況下,容積率越小,居住密度越小,相對舒服。容積率越大則相反。容積率超過5就不建議購買了。相關規定 容積率一般是由政府規定的。現行城市規劃法規體系下...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人民政府,省政府有關部門:《關於加強城市規劃和用地管理改革的意見》已經省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河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河北省國土資源廳 2016年12月1日 全文內容 關於加強城市規劃和用地管理...
第一條 為加強建設用地容積率管理,協調城市空間布局,改善人居環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等相關規定,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我市城市規劃區內調整建設用地容積率工作,適用本辦法。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容積率,是...
(一)嚴格京冀交界地區規劃建設管控。落實國家7部委局關於加強京冀交界地區規劃建設管理的指導意見,配合有關部門制發我省落實意見。探索建立京冀規劃部門參加的交界地區規劃聯合審查機制,嚴控人口規模,嚴格控制城鎮開發強度,居住用地容積率...
第六條 開發區要統籌安排各類用地,最佳化用地布局,嚴格控制房地產開發,嚴禁規劃建設脫離實際需要的寬馬路、大廣場、綠化帶。大幅增加產業用地比例。第七條 建立土地利用規劃指標調劑制度,根據開發區分類規劃建設用地構成表中的規定(見附表...
第三條本辦法所稱城市控制性詳細規劃,是指以城市、縣城總體規劃為依據,對城市和縣城規劃建設用地的主導功能和開發建設控制原則,城市基礎設施、公共服務設施、公共安全設施的布局和規模,開發用地的主要用途、開發強度、配套設施以及空間環境...
第一條 根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監察部《關於對房地產開發中違規變更規劃、調整容積率問題開展專項治理的通知》(建規〔2009〕53號)和《關於加強建設用地容積率管理和監督檢查的通知》(建規〔2008〕第227號)要求,為紮實做好我市房地產...
規劃建築面積=土地面積×容積率 容積率=地上建築總面積÷規劃用地面積 因此,樓面地價比單位地價更能準確地反映地價的高低。(四)容積率存在客觀上的最合理值。在一般情況下,提高容積率可以提高土地的利用效益,但建築容量的增大,會帶來...
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編制及修改完善應充分考慮與城市、產業、生態等規劃的銜接,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一經批准,不得隨意修改調整,確需調整土地利用規劃的,嚴格按規定程式和許可權報批。(五)最佳化城鄉建設用地布局。加強土地利用總體規劃與城市規劃的...
城市規劃的編制工作,必須由具有相應資格的城市規劃設計單位承擔。第十三條 城市規劃必須堅持合理用地、節約用地的原則。城市規劃採用的建設用地指標,應當在國家規定的幅度內嚴格控制。第十四條 編制城市總體規劃前,應當先行編制規劃綱要。
商洛市建設用地容積率管理辦法 第一條 為進一步規範建設用地容積率管理,保障城鄉規劃的順利實施,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建設用地容積率管理辦法》和《陝西省城鄉規劃條例》等有關...
第一條 為加強我市建設用地容積率規劃管理,提高城鄉規劃管理水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山西省城鄉規劃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特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市城市規劃區範圍內所有通過公開招標、拍賣、掛牌以及其它出讓...
第一條 為規範城市建設用地使用性質和容積率的規劃管理,維護城鄉規劃的嚴肅性和權威性,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廣東省城鄉規劃條例》等法律、法規的基本原則,結合汕頭經濟特區(以下簡稱特區)實際,制定本辦法。
(三)依規報送報告。各設區市、各縣(市)規劃主管部門形成自查報告後,要按照規定及時報送同級人大常委會和上一級政府規划行政主管部門,定州、辛集市直接報送省廳。河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2013年7月9日 ...
在規劃區內進行建設活動,應當遵守土地管理、自然資源和環境保護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第六條市、縣(市)人民政府應當將城鄉規劃的編制和管理經費納入本級財政預算。第七條經依法批准的城鄉規劃,是城鄉建設和規劃管理的依據,應當嚴格執行...
第二條 本市行政區域內城市詳細規劃編制、城市規劃管理及各項建設工程均應符合本規定,臨時建設、個人自建房除外。第二章 建設用地 第三條 城市建設用地,按其主要用途和功能分區的基本原則,依據《城市用地分類與規劃建設用地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