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集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辛集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辛集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簡稱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為市政府工作部門,機構規格正科級,加掛辛集市知識產權局(簡稱市知識產權局)牌子。

根據《中共河北省委辦公廳、河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辛集市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冀辦字〔2018〕118號),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貫徹落實黨中央、省委、市委關於市場監督管理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堅持和加強黨對市場監督管理工作的的集中統一領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辛集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 外文名:Xinji Market Supervision Administration
  • 機構屬性:政府工作部門
  • 行政級別:正科級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機構調整,職能轉變,職責分工,行政編制,派出機構,其他事項,所獲榮譽,辦公地址,

主要職責

(一)負責全市市場綜合監督管理。起草市場監督管理有關規範性檔案,制定有關政策、標準,組織實施質量強市戰略、食品安全戰略、標準化戰略、智慧財產權戰略,擬訂並組織實施有關規劃,規範和維護市場秩序,營造誠實守信、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
(二)負責健全完善市場主體信息公示和共享機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關信息,加強信用監管,推動市場主體信用體系建設。組織開展企業信用體系建設,實施信用分類管理,負責發布市場主體信用信息,推進市場誠信體系建設。
(三)負責組織市場監管綜合執法工作,負責全市市場監管綜合執法隊伍建設,推動實行統一的市場監管。組織查處違法案件,規範市場監管行政執法行為。
(四)負責監督管理市場秩序。依法監督管理全市市場交易、網路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的行為。組織查處價格收費違法違規、不正當競爭、違法直銷、傳銷、侵犯商標專利智慧財產權和制售假冒偽劣行為。指導全市廣告業發展,監督管理廣告活動。組織查處無照生產經營和相關無證生產經營行為。推進競爭政策實施,推行公平競爭審查制度。配合上級開展反壟斷執法工作。指導市消費者協會開展消費維權工作。
(五)負責全市質量巨觀管理。擬訂並實施全市質量發展的制度措施。統籌全市質量基礎設施建設與套用,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重大工程設備質量監理制度,組織質量事故調查,組織實施缺陷產品召回制度,監督管理產品防偽工作。
(六)負責全市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管理產品、商品風險監控、監督抽查工作。組織實施質量分級制度、質量安全追溯制度。組織實施工業產品生產許可和纖維及其製品監督管理工作。
(七)負責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綜合管理特種設備安全監察、監督工作,監督檢查高耗能特種設備節能標準和鍋爐環境保護標準的執行情況。
(八)負責食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協調。組織制定全市食品安全重大政策並組織實施。推動健全食品安全地方政府黨政同責和食品安全協調聯動機制。負責食品安全應急體系建設,組織食品安全應急處置和調查處理工作。健全完善並組織落實食品安全信息統一公布和重要信息直報制度。承擔市食品安全委員會日常工作。
(九)負責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建立覆蓋食品生產、流通、消費全過程的監督檢查制度和隱患排查治理機制並組織實施,防範區域性、系統性食品安全風險。推動建立食品生產經營者落實主體責任機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體系。參與食品安全風險監測,組織開展食品安全監督抽檢、核查處置和風險預警、風險交流工作。按職責分工組織實施特殊食品監督管理。承擔食鹽生產、流通領域的質量安全監管執法。組織指導重大活動食品安全保障。
(十)負責藥品(含中藥、民族藥,下同)、醫療器械和化妝品安全監督管理。貫徹執行國家和省藥品、醫療器械及化妝品法律法規以及鼓勵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新技術新產品的管理與服務政策,擬訂相關政策規劃和規範性檔案並組織實施。負責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質量管理。負責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上市後風險管理。建立藥品不良反應、醫療器械不良反應、化妝品不良反應監測體系,並開展監測評價、處置工作,依法承擔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安全應急管理。負責組織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監督檢查。組織開展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安全宣傳、教育培訓。推進全市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安全監管信息化建設。
(十一)負責計量監督管理工作。推行法定計量單位和國家計量制度,管理計量器具及量值傳遞和比對工作。規範、監督商品量和市場計量行為。
(十二)負責標準化監督管理工作。組織協調和指導推動各部門、各行業的標準化工作;負責組織制定地方標準;負責監督標準的實施。
(十三)負責全市檢驗檢測管理工作。推進檢驗檢測機構整合和改革,規範檢驗檢測市場,完善檢驗檢測體系,指導協調檢驗檢測行業發展。
(十四)負責認證認可監督管理工作。組織貫徹實施國家統一的認證認可和合格評定監督管理制度。
(十五)負責全市智慧財產權保護工作。貫徹落實保護商標、專利、原產地地理標誌、積體電路布圖設計等智慧財產權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度。擬訂加強智慧財產權強市建設的重大方針政策和發展規劃。擬訂和實施強化智慧財產權創造、保護和運用的政策和制度。負責促進智慧財產權運用。負責建立智慧財產權公共服務體系。
(十六)完成市委、市政府及省市場監督管理局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核定行政編制7名,設股級職數3名(一正兩副)
負責局機關日常運轉工作;建立健全機關各項規章制度;協調實施年度工作目標責任制;承辦機關文電、重要會務、政務信息、機要、保密、檔案、統計、信訪、提案議案等日常工作;承擔政務公開、綜合性調研、新聞宣傳、輿情管理及新聞發布工作;承擔機關安全保衛和行政後勤等日常工作;負責接收、分送行政審批局推送的市場主體登記信息。負責對全系統年度重點任務目標和局黨組會議定事項進行督辦;負責本系統網上名稱管理工作。
(二)人事教育科,核定行政編制4名,設股級職數2名(一正一副)
負責局機關、派出機構和直屬單位的機構編制、組織人事、隊伍建設、離退休幹部管理等工作;組織實施系統內教育培訓工作;負責本系統幹部職工年度考核、任免和調配;開展本系統考核、評比表彰及優撫工作;承擔本系統黨務、廉政建設和工青婦工作。
(三)法規科,核定行政編制4名,設股級職數2名(一正一副)
負責指導推進依法行政和普法宣傳、教育工作;負責行政執法監督,規範行政執法,制定並落實相關的執法工作制度,推進依法行政;推動完善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機制;承擔本局行政複議、行政訴訟、行政賠償工作;負責行政處罰案件的審核;負責本系統行政規範性檔案的審查;組織對重大疑難案件的審理、聽證工作;負責執法人員執法證件管理工作。
(四)科技和財務科,核定行政編制3名,設股級職數1名
組織實施各項財務管理規章制度;編制和執行本局財務預算和財務決算;負責局機關及所屬單位的各項經費、裝備、基建、國有資產及行政事業性收費和罰沒票據的管理;承擔本系統內部審計、財會人員業務培訓工作;負責科技項目管理工作。
(五)食品安全協調科,核定行政編制4名,設股級職數2名(一正一副)
負責食品安全綜合協調工作;協調、指導、督促、檢查市有關部門和各鄉(鎮、區)履行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職責,並負責考核評價;分析食品安全形勢,提出意見建議,起草重要檔案;對小作坊、小餐飲、小攤點管理工作進行綜合協調、監督指導;負責食品安全應急管理的組織協調,推動食品安全應急體系建設,組織編制應急預案並開展演練,協調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和調查處理工作,指導協調各鄉(鎮、區)食品安全事件應急處置工作;制定食品抽檢計畫並組織落實,指導協調對不合格抽檢的後處理;承擔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承擔局黨組研究確定的其他工作。
(六)食品生產安全監管科,核定行政編制3名,設股級職數1名
負責生產環節食品(包括食品相關產品)安全監管工作的監督、指導。監督實施食品安全標準和管理規範,制定並組織實施生產環節食品安全監管年度工作計畫和專項整治方案;負責生產環節食品安全誠信體系建設並監督實施,處置食品安全突發事件,參與制定和組織實施生產環節安全風險等級評定及監測計畫;負責對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登記管理工作;指導食品生產加工環節監管人員和從業人員的培訓;承擔局黨組研究確定的其他工作。
(七)食品經營安全監管科,核定行政編制6名,設股級職數3名(一正兩副)
負責擬訂並組織實施食品流通、餐飲服務環節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工作制度和計畫;督導各分局依法實施食品流通、餐飲服務環節食品安全管理規範,開展日常監督管理工作;組織實施食品流通、餐飲服務環節食品專項整治;掌握分析食品流通、餐飲服務中食品安全形勢、存在問題並提出工作建議;參與食品流通、餐飲服務環節食品質量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指導協調全市重大活動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組織開展特殊食品安全監督檢查;負責重大活動餐飲保障;負責食鹽質量安全監督管理;指導食品相關從業人員培訓;承擔局黨組研究確定的其他工作。
(八)標準計量科,核定行政編制3名,設股級職數1名
負責管理農業標準化、工業標準化和服務業標準化工作。負責企業產品標準、產品采標認可、采標標誌備案工作;承辦地方標準立項、組織審定、編號和上報備案工作;管理商品條碼工作;對標準的實施進行監督檢查;推行法定計量單位和國家計量制度;管理和監督全市計量標準、標準物質和計量器具,組織量值傳遞和比對工作;監督管理有關計量檢定機構、社會公正計量機構、製造修理計量器具企業以及商品量、市場計量行為和計量仲裁檢定;開展能源計量工作;承擔局黨組研究確定的其他工作。
(九)質量發展科,核定行政編制3名,設股級職數1名
負責擬訂並推進質量強市戰略的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提出完善全市質量激勵制度措施,加強全面質量管理,推進品牌建設;承擔市質量強市戰略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開展質量宣傳活動;承辦重大工程設備質量監理工作;組織重大產品質量事故的調查並提出整改意見;承擔產品防偽的監督管理工作;組織實施產品和服務質量提升、產品質量安全事故強制報告、產品傷害監測、質量擔保、缺陷產品召回等制度;擬訂認證認可與檢驗檢測的政策、發展規劃、工作規劃和監督管理制度並組織實施;承擔檢驗檢測機構的資質認定和監督管理工作;組織對管理體系、自願性產品、服務、強制性產品等各類認證活動實施監督管理;承擔局黨組研究確定的其他工作。
(十)質量監督管理科,核定行政編制4名,設股級職數2名(一正一副)
負責擬訂產品(除食品、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以外的產品、商品)質量監督規範性檔案並組織實施;擬訂全市重點監督的工業品目錄並組織實施;承擔產品質量監督管理工作;承擔工業產品生產許可監督管理工作;組織實施工業品質量安全追溯制度;組織指導工業品質量風險監控、分類監管工作;擬訂全市產品監督抽查計畫並組織實施;指導、協調對不合格抽驗的後處理;參與棉花等纖維質量國家公證檢驗監督工作;承擔局黨組研究確定的其他工作。
(十一)特種設備安全監察科,核定行政編制4名,設股級職數2名(一正一副)
負責全市鍋爐、壓力容器(含氣瓶)、壓力管道、電梯、起重機械、客運索道、遊樂設施、場(廠)內專用機動車輛等特種設備安全監察工作,對特種設備的設計、製造、安裝、改造、維修(保養)、經營、使用(充裝)、檢驗檢測等環節實施安全監察和監督檢查;參與特種設備應急處置;對特種設備作業人員進行監督管理;依法監督管理高耗能特種設備節能工作;承擔局黨組研究確定的其他工作。
(十二)消費者權益保護和價格監督檢查科(辛集市市場監督管理投訴舉報中心),核定行政編制5名,設股級職數2名(一正一副)
擬訂保護消費者權益的措施辦法並組織實施;指導消費環境建設,倡導科學消費;指導查處侵害消費者權益的行為;指導調解消費糾紛工作;指導消費者協會開展消費維權工作;受理“12315”、“12331”、“12365”的諮詢、申訴、舉報以及轉辦、處置、督辦和信息的匯總、分析、管理工作;負責組織指導價格監督檢查工作;指導查處價格、收費的違法違規行為;推行價格、收費公示制度;建立健全價格社會監督和舉報制度;承擔局黨組研究確定的其他工作。
(十三)網路交易和契約監督管理科,核定編制4名,設股級職數2名(一正一副)
擬訂實施網路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監督管理的制度措施;組織、指導、協調網路市場行政執法工作;組織指導網路交易平台和網路經營主體規範管理工作;組織實施網路市場監測工作;依法指導實施契約、拍賣行為監督管理、動產抵押物登記工作;牽頭負責大氣污染防治相關工作,承擔煤、成品油質量監督管理工作,組織實施煤、成品油市場質量監測和抽檢工作;承擔局黨組研究確定的其他工作。
(十四)信用監督管理科(外商投資企業登記註冊科),核定行政編制4名,設股級職數2名(一正一副)
負責企業、個體工商戶農民專業合作社信息公示工作;組織企業、個體工商戶、農民專業合作社公示信息抽查工作;管理企業、個體工商戶、農民專業合作社經營異常名錄和嚴重違法企業名單;組織企業、個體工商戶和其他經營單位的登記事項監督管理;組織查處無照經營;負責轄區內市場主體信用信息公示系統的建立、維護,研究分析並依法發布市場主體信用監管等信息;承擔市場主體的信用分類管理工作;根據國家局授權範圍承擔外商投資企業登記註冊工作;承擔局黨組研究確定的其他工作。
(十五)智慧財產權管理科,核定行政編制3名,設股級職數1名
負責商標、專利等智慧財產權監督管理;規劃智慧財產權發展戰略;制定保護和運用智慧財產權的制度;指導查處侵犯智慧財產權的執法工作;負責智慧財產權爭議處理、維權援助、糾紛調處;助推智慧財產權的轉移轉化;承擔市打假辦、打侵辦日常工作;承擔擬訂並組織實施廣告監督管理的具體措施和辦法,指導查處廣告違法違規行為;承擔局黨組研究確定的其他工作。
(十六)藥品與醫療器械監督管理科,核定行政編制7名,設股級職數3名(一正兩副)
負責藥品(含中藥、民族藥,下同)、醫療器械和化妝品安全監督管理。貫徹執行國家、省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法律法規以及鼓勵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新技術新產品的管理與服務政策。擬訂相關規範性檔案和措施,經批准後監督實施;負責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質量管理。
依職責監督實施相關質量管理規範,承擔安全應急管理工作,組織開展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質量抽查和不良反應監測工作,並依法處置;負責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監督檢查。依法查處藥品零售、醫療器械經營、化妝品經營和藥品、醫療器械使用環節的違法行為;負責開展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安全宣傳、教育培訓。推進誠信體系建設、信息化建設,完善安全信息統一公布制度和重大信息直報制度;承擔局黨組研究確定的其他工作。

機構調整

辛集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的省級對口部門為河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職能轉變

(一)大力推進質量提升。加強全面質量管理和全市質量基礎設施體系建設,完善質量激勵制度,推進品牌建設。組織實施企業產品質量安全事故強制報告制度及經營者首問和賠償先付制度,創新第三方質量評價,強化生產經營者主體責任,推廣先進的質量管理方法。全面實施企業產品與服務標準自我聲明公開和監督制度,培育發展技術先進的團體標準,以標準化促進質量強市建設。
(二)嚴守安全底線。遵循“最嚴謹的標準、最嚴格的監管、最嚴厲的處罰、最嚴肅的問責”要求,依法加強食品安全、工業產品質量安全、特種設備安全監管,強化現場檢查,嚴懲違法違規行為,有效防範系統性風險,讓人民民眾買得放心、用得放心、吃得放心。
(三)加強事中事後監管。全面推行“雙隨機、一公開”和“網際網路+監管”,加快推進監管信息共享,構建以信息公示為手段、以信用監管為核心的新型市場監管體系。承接好省局下放的職責。
(四)提高服務水平。加快整合消費者投訴、質量監督舉報、食品藥品投訴、智慧財產權投訴、價格舉報專線。加快智慧財產權信息公共服務平台建設。運用大數據提高為民眾和市場主體服務的質量,促進大眾創業、萬眾創新。

職責分工

(一)與市公安局的有關職責分工
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與市公安局建立行政執法和刑事司法工作銜接機制。市場監督管理部門發現違法行為涉嫌犯罪的,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及時移送公安機關,公安機關應當迅速進行審查,並依法作出立案或者不予立案的決定。公安機關依法提請市場監督管理部門作出檢驗、鑑定、認定等協助的,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應當予以協助。
(二)與市農業農村局的有關職責分工
1、市農業農村局負責食用農產品從種植養殖環節到進入批發、零售市場或者生產加工企業前的質量安全監督管理。食用農產品進入批發、零售市場或者生產加工企業後,由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監督管理。
2、市農業農村局負責動植物疫病防控、畜禽屠宰環節、生鮮乳收購環節質量安全的監督管理。
3、兩部門要建立食品安全產地準出、市場準入和追溯機制,加強協調配合和工作銜接,形成監管合力。
(三)與市衛生健康局的有關職責分工
市衛生健康局負責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工作,會同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等部門,根據國家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計畫,制定、實施全市食品安全風險監測方案。市衛生健康局對通過食品安全風險監測發現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隱患的,應當立即組織進行檢驗,並及時向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等部門通報有關信息。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等部門應當開展進一步調查。市衛生健康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等部門應當相互通報獲知的食品安全信息。
(四)與市科技局的有關職責分工
市科技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為市政府鹽業主管部門,負責全市鹽業行業管理和食鹽專營管理;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為市政府食鹽質量安全監管機構,負責食鹽質量安全監督執法。市科技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在監督管理工作中發現依法不屬於本部門處理許可權的涉嫌違法行為,應當及時移交有權處理的部門;有權處理的部門應當依法及時處理,並及時反饋處理結果。兩部門通過政務信息系統等實現信息共享,建立健全行政執法協作配合制度。
(五)與市著作權局的職責分工
有關著作權管理工作,按照國家、省、市關於著作權管理職能的規定分工執行。

行政編制

辛集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機關行政編制72名,股級職數30名。科級領導職數設定另行明確。
辛集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派出機構

(一)設立辛集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稽查局,為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派出機構,機構規格為股級,核定行政編制10名,設股級職數3名(一正兩副)
主要職責:依法查處市場監督管理中的大案、要案;依法承辦跨區域案件及疑難、複雜案件;負責規範直銷和打擊傳銷相關工作;負責反不正當競爭、反壟斷相關執法工作的組織、指導、協調;指導各分局綜合執法工作;承辦市局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設立9個市場監督管理分局,為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派出機構,機構規格均為股級,各設股級職數2名(一正一副)
其中,辛集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市區一分局,核定行政編制9名;辛集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市區二分局,核定行政編制9名;辛集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市區三分局,核定行政編制9名;辛集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市區四分局,核定行政編制9名;辛集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舊城分局,核定行政編制7名;辛集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位伯分局,核定行政編制7名;辛集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張古莊分局,核定行政編制7名;辛集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新城分局,核定行政編制7名;辛集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南智邱分局,核定行政編制7名。
主要職責:根據授權履行市場監管職責,對轄區市場主體進行監督檢查。依法查處轄區內違反市場監督管理法律法規的行為;承擔轄區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受理、查辦各類投訴、舉報案件;承辦市局交辦的其他任務。

其他事項

本規定具體解釋工作由中共辛集市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承擔,其調整由中共辛集市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式辦理。本規定自2019年1月30日起施行。

所獲榮譽

2019年12月20日,河北省辛集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舊城市場監督管理分局被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授予“全國市場監管系統優秀市場監管所”稱號。

辦公地址

辛集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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