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隊人員婚姻管理若干規定》是為了規範和加強軍隊人員婚姻管理工作而修訂的規定。
2020年12月,經中央軍委批准,中央軍委辦公廳印發新修訂的《軍隊人員婚姻管理若干規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軍隊人員婚姻管理若干規定
- 頒布時間:2020年12月
- 實施時間:2021年1月1日
- 發布單位:中央軍委辦公廳
- 批准機關:中央軍委
《軍隊人員婚姻管理若干規定》是為了規範和加強軍隊人員婚姻管理工作而修訂的規定。
2020年12月,經中央軍委批准,中央軍委辦公廳印發新修訂的《軍隊人員婚姻管理若干規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軍隊人員婚姻管理若干規定》是為了規範和加強軍隊人員婚姻管理工作而修訂的規定。2020年12月,經中央軍委批准,中央軍委辦公廳印發新修訂的《軍隊人員婚姻管理若干規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修訂背景新修訂的《軍隊人...
軍隊貫徹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規定 [2] 2001年4月28日,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一次會議通過了《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的決定》。貫徹實施修改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以下簡稱《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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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條 申請結婚登記的當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記管理機關不予登記:(一)未到法定結婚年齡的;(二)非自願的;(三)已有配偶的;(四)雙方屬直系血親或三代以內旁系血親的;(五)患有法律規定禁止結婚或者暫緩結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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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條 為加強本市婚姻登記規範化管理,維護婚姻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促進婚姻家庭和諧,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婚姻登記條例》、《婚姻登記檔案管理辦法》、《北京市實施〈婚姻登記條例〉若干規定》、民政部《婚姻登記工作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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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條 婚姻登記管理員辦理婚姻登記,必須持證上崗,忠於職守,依法辦事。婚姻登記管理員有權拒絕辦理不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婚姻登記管理條例》以及有關法規規定的婚姻登記。第十條 婚姻登記管理機關應建立婚姻登記統計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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