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用測量標誌,軍隊用於查明、記錄天文、地理、水文、氣象等自然情況的標記或設備。軍用測量標誌為軍事測繪提供了精確的點位坐標、距離、方位和地球重力場等資料,對於保障國防建設、軍隊作戰和訓練有重要作用。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軍用測量標誌
- 屬性:軍隊用於查明、記錄天文、地理、水文、氣象等自然情況的標記或設備
軍用測量標誌,軍隊用於查明、記錄天文、地理、水文、氣象等自然情況的標記或設備。軍用測量標誌為軍事測繪提供了精確的點位坐標、距離、方位和地球重力場等資料,對於保障國防建設、軍隊作戰和訓練有重要作用。
軍用測量標誌,軍隊用於查明、記錄天文、地理、水文、氣象等自然情況的標記或設備。軍用測量標誌為軍事測繪提供了精確的點位坐標、距離、方位和地球重力場等資料,對於保障國防建設、軍隊作戰和訓練有重要作用。根據用途和使用期限,測量...
永久性測量標誌是指各等級的三角點、基線點、導線點、軍用控制點、重力點、天文點、水準點和全球衛星定位點的木質覘標、鋼質覘標和標石標誌,以及用於地形測圖、工程測量和形變測量的固定標誌和海底大地點設施。永久性測量標誌無論是建在...
第三十五條 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損毀或者擅自移動軍用測量標誌。在軍用測量標誌周邊安排建設項目,不得危害軍用測量標誌安全和使用效能。軍用測量標誌的保護,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第六章 管理職責 第三十六條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
分為總則,軍事禁區、軍事管理區的保護,作戰工程的保護,軍用機場淨空的保護,軍用通信、輸電線路和軍用輸油、輸水管道的保護,軍用無線電固定設施電磁環境的保護,邊防設施和軍用測量標誌的保護,強制措施和法律責任,附則。共9章53條。主...
第二十六條測量標誌的檢查內容包括:測量標誌的保護管理情況、測量標誌保管人員履行職責情況、保護測量標誌的宣傳教育等情況,分析研究測量標誌被破壞的原因和需要落實的保護措施。第二十七條軍用測量標誌的檢查、維修工作,由軍隊測繪主管部門...
第七條 省內軍事測量標誌的保護工作由軍隊測繪主管部門負責。第八條 建設永久性測量標誌需要占用土地的,其占用土地的範圍按國家標準執行。建設永久性測量標誌應儘量不占耕地;確需占用的,應依法辦理占用耕地的手續。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
第四條測量標誌的保護範圍是:大地原點、天文點、三角點、水準點、導線點、重力點、軍用控制點等的地下標誌和地上木質或鋼質覘標,以及為地形測量、工程測量、地震測量和一切非地形測量所建立的固定性或臨時性的地面標誌。本省境內涇陽縣...
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測量標誌,是指各等級的三角點、基線點、導線點、軍用控制點、重力點、天文點、水準點和衛星定位點的木質覘標、鋼質覘標和標石標誌,以及用於地形測圖、工程測量和形變測量的固定標誌和海底大地點設施等永久性測量標誌...
鄉級人民政府負責本行政區域內測量標誌保護管理工作。各部門設定的專用測量標誌,由各部門負責保護管理工作。軍隊測繪主管部門負責管理軍事部門測量標誌保護工作。第五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的公安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應在各自的職責範圍內,配契約級...
第三條 本規定所稱測量標誌,是指測量控制點位置的覘標、標石、標誌,包括設定在地上、地下或者建(構)築物上的三角點、基線點、導線點、軍用控制點、重力點、天文點、水準點、全球衛星定位控制點,以及用於地形測量、工程測量、形變...
第五條 新建測量標誌,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避讓電力、廣播電視、通信、軍事等設施。新建微波站、雷達站、廣播電視發射裝置等大功率無線電發射源,應當與永久性測量標誌保持安全使用距離。第六條 建設永久性測量標誌需要占用土地的,建設...
第二條 本省行政區域內測量標誌的使用、保護和管理均適用本辦法。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測量標誌是指標定測量控制點位置的標石、覘標以及其他標記。包括建設在地上、地下或建築物上的各等級的三角點、基線點、導線點、軍用控制點、重力點...
湖南省測量標誌保護辦法 第一條 為了加強對測量標誌的保護,保障測繪工作的順利進行,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凡設立在本省境內的地上、地下和建築物上的三角點、基線點、導線點、衛星定位點、軍...
(六)將第九條修改為:“進行工程建設,應當避開永久性測量標誌;確實無法避開,需要拆遷永久性測量標誌或者使永久性測量標誌失去使用效能的,應當經自治區人民政府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批准;涉及軍用控制點的,應當徵得軍隊測繪部門的同意。所...
第二條 建設在地上、地下或建築物上的永久性測量標誌,包括各等級三角點、導線點、天文點、重力點、水準點、衛星定位點、軍用控制點、城建點以及用於地形測圖、地籍測繪、境界勘測、工程測量、形變測量、測繪儀器長度檢定場等的木質覘標...
(一)測繪單位建設的地上或者地下永久性測量標誌及其有關設施,包括各等級的三角點、水準點、衛星定位點、導線點、天文點、重力點、軍用控制點的觀測台墩、指示碑、地上木質或者鋼質覘標,地下標石標誌;地形測量、地籍測量、工程測量、...
第十三條 禁止在軍用鐵、公路專用線和軍用輸油、輸電、輸水管線限界內修築建築物,未經允許,任何單位或個人不得在軍用輸油、輸電、輸水管線上接用。禁止毀壞各種助航、導航、測量標誌和孤立分散的設防工事。第十四條 嚴禁破壞、盜割軍用...
本法所稱永久性測量標誌,是指各等級的三角點、基線點、導線點、軍用控制點、重力點、天文點、水準點和衛星定位點的覘標和標石標誌,以及用於地形測圖、工程測量和形變測量的固定標誌和海底大地點設施。第四十二條 永久性測量標誌的建設...
拆遷永久性測量標誌或者使其失去使用效能涉及軍用控制點的,省測繪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在作出批准決定前徵得有關軍隊測繪主管部門的同意。永久性測量標誌遷建費用由工程建設單位承擔。第四十六條 永久性測量標誌實行委託保管制度。永久性測量標誌的...
本法所稱永久性測量標誌,是指各等級的三角點、基線點、導線點、軍用控制點、重力點、天文點、水準點和衛星定位點的木質覘標、鋼質覘標和標石標誌,以及用於地形測圖、工程測量和形變測量的固定標誌和海底大地點設施。第三十六條 永久性...
標誌所在地的測繪行政主管部門接到申請後,應當進行實地核查並簽署意見,報省測繪行政主管部門審批。涉及軍用控制點的,應當徵得有關軍事部門同意。工程建設單位應當向標誌所在地的測繪行政主管部門支付永久性測量標誌遷建所需的費用。第八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