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測量標誌管理辦法》是1998年湖北省人民政府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的辦法。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湖北省測量標誌管理辦法
- 發布日期:1998年9月15日
《湖北省測量標誌管理辦法》是1998年湖北省人民政府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的辦法。
《湖北省測量標誌管理辦法》是1998年湖北省人民政府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的辦法。【發布單位】81802【發布文號】湖北省人民政府令第155號【生效日期】1998-09-15【失效日期】【所屬類別】地方法規【檔案來源】湖北省人...
《湖北省測繪管理條例》經1995年9月26日湖北省八屆人大常委會第16次會議通過,1997年12月3日湖北省八屆人大常委會第31次會議修訂,2004年1月16日湖北省十屆人大常委會第7次會議第2次修訂。該《條例》分總則,基礎測繪、界線測繪和其他測繪,測繪資質資格和測繪項目,測繪成果,測量標誌保護,法律責任,附則7章41條...
1995年9月26日湖北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16次會議通過 1997年12月3日湖北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31次會議修改。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測繪工作管理,促進測繪事業為經濟建設、社會發展和科學研究服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條例。第二條...
本市測繪成果使用的具體辦法,由市測繪主管部門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報市人民政府批准。第三十七條 使用財政資金的測繪項目,批准立項前立項審批部門應當徵求市測繪主管部門的意見。使用財政資金的測繪項目,應當充分利用已有的測繪成果,避免重複測繪。測量標誌保護 第三十八條 市、區人民政府應當採取措施加強本行政區域內的...
第十五條 國家對測量標誌實行有償使用;但是,使用測量標誌從事軍事測繪任務的除外。測量標誌有償使用的收入應當用於測量標誌的維護、維修,不得挪作他用。具體辦法由國務院測繪行政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物價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第十六條 測繪人員使用永久性測量標誌,應當持有測繪工作證件,並接受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管理測繪工作的...
《湖北省水庫管理辦法》是2002年06月22日湖北省人民政府印發的檔案。檔案發布 湖北省水庫管理辦法湖北省人民政府令第234號 《湖北省水庫管理辦法》已經2002年6月17日省人民政府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以公布,自2002年8月1日起施行。省 長 張國光 二○○二年六月二十二日 檔案全文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
第一條 為加強測量標誌的保護和管理,保障測繪工作和科學研究的順利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測量標誌保護條例》和《河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法〉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於在本省行政區域內設定的測量標誌。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測量標誌,是指各等級的...
第十條 遷建永久性測量標誌的重建工作,由收取遷建費用的部門組織實施,並在省人民政府管理測繪工作的部門規定的期限內完成。第十一條 因建設永久性測量標誌而占用農民承包土地的,應從承包土地中扣除相應的面積。第三章 測量標誌的使用與保護 第十二條 測量標誌實行有償使用。測量標誌有償使用的收費標準和辦法按...
第十一條 實行永久性測量標誌保管補助制度。永久性測量標誌保管補助經費納入同級財政部門預算。其他部門設定的專用測量標誌的保管補助經費,由設定部門安排。永久性測量標誌保管人員的補助標準及補助發放管理辦法,由省財政部門會同省測繪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門確定。第十二條 禁止下列有損測量標誌安全和使測量標誌失去使用效能...
《福建省測量標誌管理辦法》在1995.05.08由福建省人民政府頒布。第一條 為加強測量標誌的管理和保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建設在地上、地下或建築物上的永久性測量標誌,包括各等級三角點、導線點、天文點、重力點、水準點、衛星定位點、軍用...
甘肅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測量標誌保護條例》和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省實際,制定的辦法。2023年12月,甘肅省人民政府廢止《甘肅省測量標誌保護管理辦法》。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測量標誌保護條例》和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測量標誌實行分級管理制度。省測繪行政主管部門負責...
《吉林省測量標誌保護管理辦法》在1998.05.12由吉林省人民政府頒布。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測量標誌保護和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測量標誌保護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省行政區域內測量標誌的使用、保護和管理均適用本辦法。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測量標誌是指...
湖北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一次會議審議了省人民政府《關於提請審議修訂地方性法規的議案》和省人大法制委員會關於修訂《湖北省未成年人保護實施辦法》、《湖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婦女權益保障法)辦法》的議案,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
省政府令第111號 《浙江省測量標誌保護辦法》已經省人民政府第17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發布,自發布之日起施行。省 長 柴松岳 一九九九年二月三日 詳細信息 第一條 為了加強測量標誌的保護和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測量標誌保護條例》、《浙江省測繪管理條例》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2022年2月,寧夏回族自治區對寧夏回族自治區測量標誌管理規定規章的部分條款予以修改。法令修改 (一)刪去第二條第二款。(二)將第四條、第十八條、第二十條中的“自治區測繪局”修改為“自治區人民政府自然資源主管部門”。(三)將第五條中的“測繪行政主管部門(以下稱測繪管理部門)”修改為“自然資源主管...
甘肅省測量標誌管理辦法是貫徹執行國務院、中央軍委《關於長期保護測量標誌的通告》,加強測量標誌的管理,切實保護好我省境內的測量標誌,制訂本辦法 辦法全文 總則 第一條為了貫徹執行國務院、中央軍委《關於長期保護測量標誌的通告》,加強測量標誌的管理,切實保護好我省境內的測量標誌,制訂本辦法。第二條全省測量標誌...
陝西省測量標誌保護管理規定 (1991年4月9日)第一條為加強測量標誌管理工作,保護好本省境內的測量標誌,根據國務院發布的《測量標誌保護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和國家測給局制定的《測量標誌保護條例實施辦法》(以下簡稱《實施辦法》),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規定。第二條測量標誌是供國民經濟、國防建設長期使用...
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是為了防治洪水,防禦、減輕洪澇災害,維護人民的生命和財產安全,保障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順利進行,制定本法。1997年8月29日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七次會議通過,自1998年1月1日起施行。實施辦法 湖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辦法 (1998年11月27日湖北省第九屆人民...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測量標誌保護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和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於本省行政區域內設定的永久性測量標誌和正在使用中的臨時性測量標誌的保護管理。第三條 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測量標誌保護工作的領導,結合實際制定和完善測量標誌保護的具體...
《貴州省測量標誌保護管理辦法》在1999.05.27由貴州省人民政府頒布。引言 《貴州省測量標誌保護管理辦法》已經1999年5月25日省人民政府常務會議通過,現予發布,自1999年7月1日起施行。具體內容 第一條 為了加強測量標誌的保護和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測量標誌保護條例》等法律、法規,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辦法...
西藏自治區測量標誌保護管理辦法為了加強測量標誌的保護和管理,保障國民經濟建設、國防建設、科學研究的需要定製的 辦法信息 西藏自治區測量標誌保護管理辦法 (2000年9月30日西藏自治區人民政府令第30號公布根據2018年1月12日《西藏自治區人民政府關於修改部分政府規章的決定》修訂)辦法全文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