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人生活費,用於保障軍官、文職幹部、編外幹部、由軍隊供應的離退休幹部、士兵、編制內的職工等各類人員的基本物質生活需求的經費。軍事預算經費的重要組成部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軍人生活費
- 用途:保障軍官、文職幹部等各類人員的基本物質生活需求的經費
- 屬性:軍事預算經費的重要組成部分
軍人生活費,用於保障軍官、文職幹部、編外幹部、由軍隊供應的離退休幹部、士兵、編制內的職工等各類人員的基本物質生活需求的經費。軍事預算經費的重要組成部分。
軍人生活費,用於保障軍官、文職幹部、編外幹部、由軍隊供應的離退休幹部、士兵、編制內的職工等各類人員的基本物質生活需求的經費。軍事預算經費的重要組成部分。...
軍人福利是指為了提高軍人的生活水平而給予軍人基本工資以外的各種補貼津貼、免費或減費的消費品或服務。其中,補貼津貼是對軍人特殊勞動和特殊生活條件給予的補償,津貼與軍人勞動的績效、勞苦、責任等直接相關,補貼則與軍人生活條件、困難...
在鄉傷殘軍人的生活補貼標準,由市、縣根據當地的實際情況,在不低於省規定標準的前提下制定具體標準。第十六條 領取傷殘保健金的革命傷殘軍人是指:(一)在國家機關、民主黨派、人民團體有正式工作的;(二)在全民企事業單位為正式...
(一) 父母(撫養人)、配偶無勞動能力、無生活費來源,或者收入水平低於本縣(區)居民平均生活水平的;(二) 子女未滿18周歲或者雖滿18周歲但因上學、殘疾、喪失勞動能力而無生活費來源的;(三) 由烈士、因公犧牲軍人、病故軍人生前供養...
領取定期撫恤金的軍人配偶再婚的,繼續履行軍人生前贍養、撫養義務,本人無勞動能力、無生活費來源,或者收入水平低於當地居民平均生活水平的,可以發給定期撫恤金。第十三條 烈士遺屬、因公犧牲軍人遺屬、病故軍人遺屬符合《軍人撫恤優待條例...
因城市建設規劃需拆遷殘疾軍人房屋時,應當本著方便殘疾軍人生活的原則妥善進行安置。發放拆遷臨時安置補助費和停業補助費時,對特困殘疾軍人按高於規定20%的標準發放。享受撫恤補助的農村優撫對象,其家庭無能力改建現有危房的,由縣人民政府...
第十五條 一次性撫恤金髮給烈士、因公犧牲軍人、病故軍人的父母(撫養人)、配偶、子女;沒有父母(撫養人)、配偶、子女的,發給未滿18周歲的兄弟姐妹和已滿18周歲但無生活費來源且由該軍人生前供養的兄弟姐妹。第十六條 對符合下列...
(二)無父母(撫養人)、配偶、子女的,發給未滿十八周歲的兄弟姐妹和已滿十八周歲但無生活費來源且由軍人生前供養的兄弟姐妹,兄弟姐妹為兩人以上且對分配數額協商一致的,按照協商確定的數額發放,協商不成的,按照人數等額發放。第十一...
(二)無父母(撫養人)、配偶、子女的,發給未滿18周歲的兄弟姐妹和已滿18周歲但無生活費來源且由該軍人生前供養的兄弟姐妹。兄弟姐妹為兩人以上且對分配數額協商一致的,按照協商確定的數額發放;協商不成的,按照人數等額發放。無上述...
(二)無父母(撫養人)、配偶、子女的,發給未滿18周歲的兄弟姐妹和已滿18周歲但無生活費來源且由該軍人生前供養的兄弟姐妹。兄弟姐妹為兩人以上且對分配數額協商一致的,按照協商確定的數額發放;協商不成的,按照人數等額發放。無前款...
(一)父母(撫養人)、配偶無勞動能力、無生活費來源,或者收入水平低於當地居民平均生活水平的;(二)子女未滿18周歲或者雖滿18周歲但因上學、殘疾、喪失勞動能力而無生活費來源的;(三)由烈士、因公犧牲軍人、病故軍人生前供養的...
(二)無父母(撫養人)、配偶、子女的,發給未滿18周歲的兄弟姐妹和已滿18周歲但無生活費來源且由該軍人生前供養的兄弟姐妹。兄弟姐妹為兩人以上且對分配數額協商一致的,按照協商確定的數額發放;協商不成的,按照人數等額發放。無前款...
(二)無父母(撫養人)、配偶、子女但有兄弟姐妹的,發給未滿18周歲的兄弟姐妹和已滿18周歲但無生活費來源、且由該軍人生前供養的兄弟姐妹。兄弟姐妹兩人以上且分配數額協商一致的,按照協商確定的數額發放;協商不成的,按照人數等額發放; 軍...
(二)沒有父母(撫養人)、配偶、子女的,發給未滿十八周歲的兄弟姐妹和已滿18周歲但無生活費來源且由該軍人生前供養的兄弟姐妹。無上述遺屬的,不發給一次性撫恤金。同一順序中的遺屬領取一次性撫恤金的數額,由遺屬協商確定;協商不...
(三)兄弟姐妹未滿18周歲或者已滿18周歲,但因上學無生活費來源且由該軍人生前供養的。 第十條 退出現役的殘疾軍人移交地方安置的,本人(患精神病的,由其利害關係人)應當持《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軍人證》、退役證件和軍隊評殘等材料,向戶...
(二)沒有父母(撫養人)、配偶、子女的,發給未滿18周歲的兄弟姐妹和已滿18周歲但無生活費來源且由該軍人生前供養的兄弟姐妹;兄弟姐妹為兩人以上且對分配數額協商一致的。無前款規定遺屬的,不發給一次性撫恤金。第九條 符合享受定期...
(一)遺屬中有該軍人的父母(撫養人)、配偶、子女的,發給該軍人的父母(撫養人)、配偶、子女;沒有該軍人的父母(撫養人)、配偶、子女的,發給該軍人的未滿18周歲的兄弟姐妹和已滿18周歲但無生活費來源且由該軍人生前供養的兄弟...
(二)因公犧牲軍人,40個月工資;(三)病故軍人,20個月工資。一次性撫恤金髮給烈士、因公犧牲軍人、病故軍人的父母(撫養人)、配偶、子女;沒有 父母(撫養人)、配偶、子女的,發給未滿18周歲的兄弟姐妹和已滿18周歲但無生活費...
非因退役士兵本人原因,接收企業未按規定安排退役士兵上崗的,從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門開出介紹信的當月起,按照不低於本單位同等條件人員平均工資80%的標準逐月發給退役士兵生活費至上崗為止。四 積極推進退役士兵職業教育和技能培訓 進一...
(一)大學生生活費補助發放 這是落實我省大學生徵集的規定。《意見》中第一部分第2條,對在校大學生就讀期間應徵入伍服義務兵役的,一次性給予5000元生活費補助。省政府明確了經費的保障方式及發放年限:部屬、省屬、民辦3類高校,入伍人員...
在經濟活動中,軍事財務同國家財政形成預算與撥款關係,同國民經濟各部門形成往來結算關係,同軍事系統內部上下級和各部門形成經費供應與領報關係,同軍人和職工形成生活待遇上的保障與被保障關係。目的是保障軍事系統的財力需要,維持和提高...
待安置期間生活費按每人每月165元發放,最多不超過6個月。2、所有城鎮退役士兵都要自選學校和專業進行就業技能培訓,培訓合格者,政府按每人1000元發給培訓補助費。3、自謀職業手續辦理。自謀職業的城鎮退役士兵、轉業士官憑退伍軍人安置辦公...
1.有地區生活費補貼的地區,除執行表列工資標準外,應按規定另加地區生活費補貼。2.上海市為45.0元,南京市為41.5元。1977年8月17日 [1] 參考資料 1. 國家勞動總局、教育部關於普通高等學校工農兵畢業生分配工作後工資待遇問題的通知...
自主就業退役士兵可以免試進入中等職業學校學習,報考高等教育院校的享受加分優惠;對退役1年內參加職業教育和技能培訓的免收學雜費、住宿費、技能鑑定費,並給予生活費補助;對退役1年以上參加職業培訓的享受一定優惠,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