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圓滿完成兵役徵集任務,根據《河南省人民政府 河南省軍區關於進一步加大大學生徵集力度的意見》(豫政〔2016〕53號)、《河南省財政廳 河南省軍區司令部 河南省教育廳關於大學生徵集有關經費保障問題的通知》(豫財行〔2016〕234號)和《中共安陽市委 安陽市人民政府 安陽軍分區關於進一步做好新形勢下徵兵工作的意見》(安發〔2011〕17號)等有關精神,結合我市實際,現就進一步加大兵役徵集力度提出如下意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安陽市關於進一步加大兵役徵集力度的意見
- 頒布時間:2017年5月19日
- 實施時間:2017年5月19日
- 發布單位:安陽市人民政府安陽軍分區
全文,解讀,
全文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人民武裝部,市人民政府各部門及有關單位:
一、大學生徵集
1.凡戶口為我市或在我市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以下簡稱高校)就讀的大學生,符合國家規定徵集年齡範圍的都必須履行兵役義務,按時到戶籍所在地或高校所在地的縣級兵役機關參加報名應徵。縣級兵役機關對報名應徵的大學生實行“四優先”(優先報名應徵、優先體檢政考、優先審批定兵、優先分配去向)政策。
2.凡在我市應徵入伍的高校在讀學生(含應屆畢業生),每人一次性給予5000元生活費補助。駐豫部屬、省屬、民辦3類高校所需經費由省級財政保障,由應徵入伍大學生就讀高校負責發放至應徵入伍大學生本人指定賬戶;市屬高校所需經費由市級財政保障,由應徵入伍大學生就讀高校負責發放至應徵入伍大學生本人指定賬戶;回戶籍所在地(含省外)應徵入伍的,所需經費由批准入伍地縣(市、區)級財政保障,由各縣(市、區)徵兵辦公室負責發放至應徵入伍大學生本人指定賬戶。
3.補助經費撥付及發放程式。每年12月10日前,市縣徵兵辦公室分別對在讀學生入伍人員花名冊進行審核確認後,按照經費保障渠道報同級財政部門審定,所需經費列入次年同級財政預算。入伍生活費補助採取銀行轉賬方式發放,在校應徵入伍學生的生活費補助由原就讀高校於入伍次年4月30日前存入學生本人指定賬戶;回戶籍所在地(含省外)應徵入伍的,由批准入伍地縣(市、區)徵兵辦公室於入伍次年4月30日前存入學生本人指定賬戶。發放當年5月15日前,各高校和縣(市、區)徵兵辦公室將發放人員花名冊、銀行電子對賬單及發放情況說明等材料報同級財政部門備案。
我市高校在讀學生從省外應徵入伍的和被部隊作退兵處理的,不享受生活費補助。每年2月28日前,市縣徵兵辦公室統計匯總上年退兵情況,並通報同級財政部門和相關高校,在核定發放上年入伍生活費補助時予以扣減。
二、其他兵役徵集
(一)提高義務兵家庭優待補助標準。
1.建立義務兵最低優待金制度,農村義務兵優待金不低於當地上年度農民人均純收入,所需經費由省、市、縣(市、區)三級財政負擔,省財政每人每年補助1000元,市財政每人每年補助1000元,其餘部分由縣(市、區)財政負擔,於每年8月1日前發放到位。
城鎮義務兵優待金不低於當地上年度城鎮單位在崗職工最低工資標準,所需經費由省、市、縣(市、區)三級財政負擔,省財政每人每年補助1000元,市財政每人每年補助2000元,其餘部分由縣(市、區)財政負擔,於每年8月1日前發放到位。
2.除享受正常的義務兵優待金和優待安置政策外,到西藏地區服役的義務兵一次性再給予10000元的獎勵金,到新疆地區服役的義務兵一次性再給予6000元的獎勵金,與入伍通知書同時發放,所需經費由市、縣(市、區)兩級財政各負擔50%。
省財政直管縣,義務兵優待金、獎勵金除省財政補助之外,其餘部分自行協調解決。
3.現役官兵在服役期間個人受到獎勵的,憑部隊旅(團)以上政治機關通知書,按下列數額發放獎勵金:被戰區以上單位授予榮譽稱號,榮立一等功、二等功、三等功和被評為優秀士兵的,一次性分別獎勵20000元、10000元、6000元、2000元和1000元,由縣(市、區)財政負擔。同年內多次立功受獎的,按最高獎勵標準發放獎勵金。
(二)完善退役安置政策。
1.退役大學生士兵服現役期間,視為基層工作經歷。全市專職人民武裝幹部職務出現空缺時,在本單位編制員額內,根據鄉鎮編制有關管理辦法,主要從我省入伍的退役大學生士兵中招錄,報名數量不足時可招錄其他人員;政法幹警招錄時,按照上級確定的招錄比例計畫,面向退役大學生士兵定向招錄;我市每年公務員招考時,安排不低於全省平均比例用於退役大學生士兵;公安機關招錄輔警人員時,同等條件下優先招聘退役士兵。
2.退役大學生士兵參加公務員考錄的,同等條件下優先招錄。參加省、市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的,筆試總分加5分;參加縣級、鄉鎮各類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的,筆試總分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先聘用。我市各級在事業單位人員招聘時,拿出招聘人數不低於10%的比例,用於定向招聘從我市入伍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畢業以上學歷退役士兵,其考試成績與在部隊服役年限和德才表現情況掛鈎,每服役一年加總分值的1%,服役期間加入中國共產黨的增加總分值的2%,被戰區以上單位授予榮譽稱號,榮立一等功、二等功、三等功和被評為優秀士兵的,分別增加總分值的20%、15%、10%、5%、1%,多次立功受獎的,按最高獎勵等級加分。每人累計加分不超過總分值的20%。
3.國有企業(含國有控股和國有資產占主導的企業)招工時,安排不低於20%的比例用於定向招錄退役大學生士兵。
4.深入貫徹落實《退役士兵安置條例》,加快建立健全以扶持就業為主,自主就業、安排工作、退休、供養等多種方式相結合的新型退役士兵安置制度,按照國防義務均衡負擔的原則,科學合理制定退役士兵接收安置計畫並抓好落實;嚴格執行《安陽市退役士兵重點安置對象安置實施辦法(試行)》(安政辦〔2016〕69號),全面實施陽光安置,確保全置工作公開、公平、公正;根據《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做好城鎮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的通知》(國發〔2005〕23號)有關要求,有效解決歷年安置遺留問題,防止出現不穩定因素;所有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及各類社會組織,不分所有制性質和組織形式,都有依法接收退役士兵的責任和義務,對違反安置法律、法規規定,特別是拒絕接收政府下達的安排工作計畫任務和歧視、損害退役士兵合法權益的單位、個人依法予以處罰。
5.認真組織開展退役士兵教育培訓,加強和改進就業指導和創業服務,促進退役士兵就業創業。按照《國務院中央軍委關於加強退役士兵職業教育和技能培訓工作的通知》(國發〔2010〕42號)等有關精神,提升退役士兵教育培訓與就業創業關聯度,全面開展訂單式培訓、定向式培訓、定崗式培訓;逐步實現省級行政區域內易地教育培訓;積極探索開展以創業意識教育、創業項目指導和企業經營管理為主要內容的創業培訓,強化創業培訓和創業資金支持、稅費減免等扶持政策的銜接,落實退役士兵創業優惠政策,提高創業成功率。積極搭建退役士兵就業創業服務平台,推進退役士兵管理信息化建設,建立與公共就業信息共享、協調機制,為退役士兵就業創業提供政策諮詢、職業介紹、創業孵化等多元化服務。
(三)發揚擁軍優屬傳統。
1.軍人家庭是軍人安心服役、建功國防的重要支撐,要大力營造“送兵有功”“軍屬光榮”的濃厚氛圍。
2.徵兵期間,職能部門應各司其職、各盡其責,為部隊送好兵、送精兵。鄉鎮(街道)、村(居委會)對參軍入伍的青年,要組織歡送儀式,為他們佩戴光榮花,送到集結地。應徵青年入伍後,民政部門和兵役機關要為軍屬送“軍屬光榮”牌匾。
3.要建立健全擁軍優屬工作制度。各級政府每年要列出專門經費預算,在“八一”、春節等重要節日,組織民政等有關部門到駐軍、軍烈屬和安陽籍現役官兵家中走訪慰問,開展豐富多彩的擁軍優屬活動。對現役軍人榮獲優秀士兵和立功受獎的,要採取一定的形式將喜報送到軍屬家中,並落實發放立功受獎獎勵金等相關優待政策,形成擁軍優屬工作常態化,讓軍人軍屬切實感受到黨和政府的關愛和溫暖。要關心軍烈屬的生產生活,及時幫助解決實際困難,在城鎮低保辦理、農村宅基地劃撥及支農惠農項目安排上優先照顧。
三、懲處措施
1.有服兵役義務的公民拒絕、逃避兵役登記或者體格檢查的,由縣(市、區)政府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由縣(市、區)政府強制其履行兵役義務,並可處以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罰款。
2.有服兵役義務的公民拒絕、逃避徵集的,由縣(市、區)政府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由縣(市、區)政府強制其履行兵役義務,並可處以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罰款。
違反前款規定的應徵公民拒不改正的,不得錄用為公務員或者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工作人員,2年內不得出國(境)或者參加普通高等院校招生考試。
安陽市人民政府安陽軍分區
2017年5月19日
解讀
2017年5月19日,我市出台了《關於進一步加大兵役徵集力度的意見》(安政〔2017〕14號)檔案(以下簡稱意見),現將有關情況作一簡單介紹。
一、《意見》起草背景及依據
2016年8月13日,河南省人民政府、河南省軍區聯合出台了《關於進一步加大大學生徵集力度的意見》(豫政〔2016〕53號)檔案;12月21日,就規範落實該檔案,河南省財政廳、河南省軍區司令部、河南省教育廳又聯合下發《關於大學生徵集有關經費保障問題的通知》(豫財行〔2016〕234號)檔案。為落實好上級政策,結合我市現執行的《關於進一步做好新形勢下徵兵工作的意見》(安發〔2011〕17號)檔案,我們擬制了新的《意見》草案,組織軍分區、財政局、民政局、公安局、人社局、教育局等9個單位召開協調會,徵求意見建議,後經市政府法制辦審核,形成了新的《意見》,並於2017年4月19日由市政府第75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
二、《意見》的總體框架
我市執行的《關於進一步做好新形勢下徵兵工作的意見》(安發〔2011〕17號)檔案,內容分4類計13條。新的《意見》草案,是在(安發〔2011〕17號)檔案基礎上,把大學生徵集這一塊加進來,與省政府單項出台大學生徵集意見相一致。另外根據近年來“拒服兵役”退兵人員逐年增多的實際,我們增加了對“拒服兵役”退兵人員的懲處措施。新的《意見》草案,共三部分計16條。第一部分是大學生徵集,共3條,主要是落實河南省大學生徵集的新規定;第二部分是其他兵役徵集共3類11條:第1類共3條,是義務兵家庭優待金、進藏(疆)一次性獎勵金及立功受獎補助;第2類共5條,是完善退役安置相關政策;第3類共3條,是關於發揚擁軍優屬光榮傳統的內容;第三部分是懲處措施共2條,是對拒絕、逃避兵役登記或體檢,拒絕、逃避兵役徵集的相關懲處措施。
三、需要說明的主要問題
(一)大學生生活費補助發放
這是落實我省大學生徵集的規定。《意見》中第一部分第2條,對在校大學生就讀期間應徵入伍服義務兵役的,一次性給予5000元生活費補助。省政府明確了經費的保障方式及發放年限:部屬、省屬、民辦3類高校,入伍人員生活費補助由省財政保障,市屬高校入伍人員生活費補助由市財政保障,回戶籍地入伍人員生活費補助由縣(市、區)財政保障,生活費補助從2016年入伍人員發起。另外,省政府檔案只對我省高校入伍人員發放生活費補助,為不打消省外人員回戶籍地參軍入伍積極性,意見中明確了由各縣(市、區)財政負責發放省外入伍大學生生活費補助
(二)其他兵役徵集
1.提高兩項獎勵金標準。這是我市的新政策:一是針對艱苦地區生活、工作條件艱苦的現象,我們將進藏、進疆一次性獎勵金標準增加1倍,提高到每人10000元、6000元,仍由市和縣(市、區)兩級財政各負擔50%。二是為鼓勵先進,樹立“安陽兵”的名片,將立功受獎人員由“義務兵”更改為“現役官兵”,同時獎勵金標準增加1倍,給予被戰區以上單位授予榮譽稱號、榮立一等功、二等功、三等功和優秀士兵的,提高到每人20000元、10000元、6000元、2000元和1000元,由縣(市、區)財政負擔。同年內多次立功受獎者,按最高標準發放獎勵金。
滑縣為省直管單位,義務兵家庭優待金和艱苦地區一次性獎勵金,除省財政補助之外,其餘部分自行協調解決。
2.完善退役安置政策。在落實好國家、河南省相關政策的基礎上,按照《安陽市退役士兵重點安置對象實施辦法(試行)》(安政辦〔2016〕29號)檔案,認真做好退役士兵的安置工作。
3.發揚擁軍優屬傳統。增加各級政府每年在“八一”、春節等重要節日,將走訪慰問駐軍及安陽籍現役官兵經費列入各級財政年度預算,以便形成制度規定,讓官兵感受到黨和政府對解放軍的關懷,以提高軍人榮譽感。
(三)懲處措施
為新增加內容:主要是對有服兵役義務的公民拒絕、逃避兵役登記、體格檢查和“拒服兵役”(思想退兵)的懲處,主要依據2014年修訂的《河南省徵兵工作條例》對其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