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事訓練法規

軍事訓練法規是軍事訓練中建立的各種規章制度的總稱。旨在規範訓練活動,提高訓練質量。中國人民解放軍訓練法規有三個層次:一是 1990 年中央軍委頒發的統管全軍訓練的基本法規《中國人民解放軍軍事訓練條例》,從訓練的行政組織、管理活動、基本程式、訓練保障四個方面規範全軍軍事訓練,以調整訓練與其他工作、訓練內部各項工作的關係,規範各級各類人員的訓練行為,為總部、軍區、軍兵種制定訓練規章提供依據。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軍事訓練法規
  • 釋義:軍事訓練中建立的各種規章制度的總稱
二是總部頒發的訓練規章,有:(1)規範訓練內容的法規,如陸、海、空軍第二炮兵的軍事訓練大綱;(2)規範訓練實施的法規,如關於單兵、分隊、契約戰役和戰術訓練的若干規定,《合成軍隊演習教令》等;(3)規範訓練保障的法規,如《部隊軍事訓練保障工作若干規定》,部隊軍事訓練經費、器材保障標準等;(4)規範訓練質量的法規,如兵種專業的《軍事訓練成績評定標準》和技術等級評定標準等;(5)規範課目教學的法規,如按訓練層次和兵種專業分類的教令、教程、教範和訓練指導法等。另有與《中國人民解放軍軍事訓練條例》配套的訓練規章。三是各大軍區、軍兵種依據軍委、總部的訓練法規制定的帶有區域性、專業性的具體規定,如實施細則和行政措施等,以保障軍委、總部訓練法規的貫徹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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