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事消費

軍事消費,是將社會產品用於軍事目的的消費。主要包括裝備消費(火箭、坦克、飛機、火炮、彈藥、燃料和潤滑材料等);軍人個人消費(軍服、裝具、給養等);在國防系統工作的職工和科學家的個人消費。軍事生產是軍事消費的基礎,它為軍事消費提供對象,並決定著軍事消費的方式。沒有軍事生產,軍事消費就不可能。另一方面,軍事消費又是軍事生產的目的,只有在軍事消費中軍事產品才能成為現實的軍用品。同時,軍事消費創造出新的軍事生產需要,是重新引起整個軍事再生產過程的契機,成為軍事生產發展的動力。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軍事消費
  • 基本概念:將社會產品用於軍事目的的消費
  • 主要包括:裝備消費、軍人個人消費
  • 針對團體:部隊
一、軍事消費概念界定
軍事消費概念可分為狹義和廣義兩種。狹義軍事消費是指滿足部隊的直接需求,其中包括軍人的生活性消費需求、軍事設施建設、維護和採購武器裝備的發展性消費需求等。廣義軍事消費在狹義軍事消費概念基礎上,增加了對相關生產資料的消費需求,主要在軍工企業生產過程中產生。作為一種特殊的消費概念,與社會消費相比軍事消費有其自身的特性。
(一)軍事消費的非生產性
傳統的社會消費是處在一種開放性、循環性的市場環境之中,由生產資料消費和生活資料消費兩部分組成。生產資料消費為再生產活動提供生產條件和新的物質基礎,而生活資料消費則是勞動力的生產與再生產。生產資料和生活資料的消費處在一種相互聯繫和循環的過程之中。軍事消費自1998年以來一切經費都來自於國家財政預算撥款,軍隊全部吃“皇糧”,成為了“純消費性”的公共部門,只負責生產國防安全這一公共產品。因此軍事部門的消耗本身就是生產,軍事消費的生產、生活資料不再進入再生產領域。例如一枚彈藥或飛彈在其發射後,其物質形態隨即消失。可見軍事消費的結果不能轉化為新的物質資料,因此軍事消費具有封閉性、非生產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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