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事法律關係內容

軍事法律關係內容是軍事法律關係主體享有的軍事法律權利和承擔的軍事法律義務。軍事法律權利指依據軍事法規定,確認和保護軍事法律夭系主體所具有的某種權能。軍事法律義務指軍事法規定的,軍事法律關係主體所承擔的某種必須履行的責任。軍事法律關係中的軍事權利和軍事義務具有相對性、一致性的特點。.相對性指軍事法律關係中的軍事權利與軍事義務是相對應的。此方的權利是彼方的義務,二者相互對應,相輔相成。如指揮員有組織指揮部隊的軍事權利,就相應的要求部屬履行服從命令、聽從指揮的軍事義務。一致性指軍事法律關係的參加者,既享有一定的軍事權利,又要承擔一定的軍事義務。軍事權利與軍事義務的一致性,在社會主義制度下,歸根結底決定於國家利益與人民利益的一致性,它是國家、軍隊和個人利益一致性在法律上的表現。

軍事立法規劃和計畫是軍事法規的制定機關對今後一定時期內立法項目、立法任務的分擔以及完成的步驟和時限的安排和部署。根據《中國人民解放軍立法程式暫行條例》的規定,編制立法規劃、計畫的具體步驟主要為:(1)提出立法建議。這是編制立法規劃和計畫的基礎。軍委各總部、國防科工委、各軍兵種應在規定時間內提出需要列入中央軍委立法計畫項目的立法建議。(2)擬定立法規劃、計畫。軍事法規的立法規劃和計畫,由軍委法制局擬定;軍事規章的立法規劃和計畫,由軍委各總部、國防科工委、軍兵種、各軍區負責法制行政工作的部門擬定。(3)立法規劃和計畫的批准與實施。軍事法規的立法規劃、計畫由中央軍委批准,軍委法制局組織實施;軍事規章的立法規劃、計畫分別由有權制定這些規章的機關批准,由負責法制行政工作的部門組織實施。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