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事檢察人員

軍事審判人員,在軍事審判機關工作的、具有法律職務、依法行使審判權的專業人員。主要包括:軍事法院的正副院長、審判員、助理審判員和軍人陪審員等。法律規定,法院院長統一領導軍事法院的工作;副院長協助院長工作;審判員具有審判案件的資格,助理審判員協助審判員工作。軍人陪審員在軍事法院執行職務期間為他所參加的審判庭的組成人員,同審判員有同等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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