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事檢察機關

軍事檢察機關又稱軍事檢察院。行使國家賦予的軍事法律監督權的司法機關。中國的軍事檢察院是國家設立在軍隊中的法律監督機關,是屬於軍隊建制的專門人民檢察院。

包括中國人民解放軍軍事檢察院,大軍區級單位軍事檢察院,集團軍級、軍級單位軍事檢察院。各級軍事檢察院設在同級政治機關,依法設檢察長一人,副檢察長、檢察員和書記員若干人,由檢察長統一領導軍事檢察院的工作。中國人民解放軍軍事檢察院檢察長,由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提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任免。在軍事刑事訴訟中,軍事檢察院的主要職權是:批准或者決定逮捕人犯;對軍事保衛部門偵察終結的案件進行審查,決定是否提起公訴;對軍事保衛部門的偵察活動是否合法進行監督;對屬於自己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進行偵察,決定是否提起公訴;對軍事法院的審判活動是否合法進行監督;對刑事判決;裁定的執行和軍內看守所、軍隊勞改單位的活動是否合法進行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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