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軍事宣傳
- 外文名:Military propaganda
- 地位:在黨的宣傳工作中占有突出的地位
- 依據:黨和國家在各個歷史時期的總任務
革命戰爭時期 軍事宣傳在黨的宣傳工作中占有突出的地位。1929年12月古田會議決議指出:紅軍宣傳工作的任務,就是擴大政治影響爭取廣大民眾,達到組織民眾,武裝民眾,建立政權,消滅反動勢力,促進革命高潮等目的。所以紅軍的宣傳工作是紅軍第一個重大的工作。戰爭時期軍事宣傳的重點,是動員人民民眾支援和參加革命戰爭。主要內容是:宣傳人民戰爭的正義性,揭露敵人的反動本質和罪行,激勵軍民同仇敵愾,樹立必勝信念,英勇戰鬥;宣傳人民戰爭的勝利,軍民共同抗敵的事跡和經驗;宣傳人民軍隊的政策、紀律、優良傳統和革命軍人的崇高理想、革命情操,等等。
和平建設時期 軍事宣傳仍然是黨和國家宣傳工作的一個重要方面。中國共產黨中央委員會1958年5月7日關於軍事宣傳的指示強調指出:軍事宣傳不但在戰爭時期需要,在和平時期也需要。1985年,中共中央、國務院發出《關於尊重、愛護軍隊,積極支持軍隊改革和建設的通知》,強調各級要充分發揮宣傳、文化部門和通訊社、報刊、出版、廣播、電視的作用,宣傳中國人民解放軍,維護軍隊在人民心目中的形象。軍事宣傳的重點,是教育軍民把建設祖國和保衛祖國的任務緊密結合起來,提高警惕,增強國防觀念。主要內容是:宣傳人民武裝力量熱愛祖國、熱愛社會主義、熱愛中國共產黨,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保衛祖國、建設祖國的崇高思想和事跡;宣傳中國人民解放軍建設現代化、正規化革命軍隊的成就和經驗;宣傳全國軍民繼承和發揚光榮傳統,加強軍政軍民團結,共同建設社會主義的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的業績和經驗,等等。
宣傳機構 軍事宣傳是中央、地方各級黨委宣傳部門和軍隊各級政治機關的共同任務。土地革命戰爭時期,中國共產黨於1931年11月在江西中央革命根據地創建了紅色中華通訊社,同年12月中國工農紅軍總政治部編輯出版《紅星》報。抗日戰爭時期,中國共產黨創辦了新華通訊社、延安新華廣播電台、《解放日報》、《新華日報》,八路軍政治部出版了《八路軍軍政雜誌》,各抗日民主根據地都創辦了報刊。解放戰爭時期,軍事宣傳更加廣泛深入。新華社在軍內設立了總分社、分社和支社;各解放區、野戰軍、兵團、縱隊(軍),直至師、團,都創辦了報刊;受中國共產黨影響的進步報刊,也進行了軍事宣傳。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除了黨和政府的宣傳單位經常進行軍事宣傳外,軍隊也加強了軍事宣傳機構的建設。中國人民解放軍總政治部相繼設立了八一雜誌社(見《八一雜誌》)、解放軍報社(見《解放軍報》)、解放軍畫報社(見《解放軍畫報》)、解放軍文藝社(見《解放軍文藝》)、中國人民解放軍出版社、八一電影製片廠、中國人民革命軍事博物館等宣傳出版單位,在新華社繼續設有解放軍總分社,並在中央人民廣播電台和中央電視台設立軍事部,使軍事宣傳不斷發展。軍事題材的文學、電影、戲劇、曲藝、音樂、舞蹈、美術等文藝作品,也直接或間接地起著軍事宣傳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