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料記載
車裂古時稱為轅或車轅。《
周禮·秋官·
條狼氏》中云:“誓馭曰
車轘。”前人註解說:“車轘,謂車裂也。”可見,早在周代就已實行
車裂之刑。
車裂明清小說寫到某人慘死時,愛用這樣的一句套語:管教他“死得不如《
五代史》
李存孝,《
漢書》中
彭越。”李存孝是唐末晉王
李克用的義子,原名安敬思,因受
李存信讒害被迫反叛,李克用把他擒獲,帶到太原,“車裂於市”。彭越是漢初開國功臣,
劉邦採納
呂后意見,以謀反罪把他車裂處死,並滅其宗族。一提及車裂之刑,令人談虎色變,足見這是古代的一種極其殘酷的刑罰。
歷史案例
春秋戰國
春秋戰國期間,車裂之刑使用得相當普遍,有些仁智之士已經認識到這種刑罰過於殘酷,主張廢除車裂。
周赧王時,齊王決定在本國實行車裂之刑,群臣紛紛進諫勸阻,齊王都不肯聽從。
子高(
孔子的後人,名
孔穿)來見齊王說:“車裂是無道之君的刑罰,而您卻欲實行它,這都是您下屬臣僚的過錯啊!”齊王問為什麼,子高說:“今,天下紛爭,英雄豪傑都想選擇一個有德的君主前去投靠他,打算乾一番大事業。您如果濫用酷刑,就會失去聲望,英雄豪傑們就不敢來了。本國的人民也將要背叛您了,這樣下去,國家肯定會滅亡的。您的臣僚們面對這種關係國家前途的大事,不敢堅持正確的意見,怕違背了您的意旨,招來
龍逢被
斷首、
比干被
剖心那樣的慘禍,這只是為了保全自身而不惜使主上成為
桀紂那樣的昏暴之君。所以我說他們的過錯太大了。”齊王聽取了子高的意見,取消了使用車裂之刑的決定。
車裂 遺憾的是,子高的正確主張和齊王的從善如流並沒有使車裂之刑徹底終止,秦以後各代,車裂的做法仍然存在。
秦末時期
秦末農民起義時,
陳勝的都將
宋留率兵攻占南陽,聽說陳勝已死,不敢再向
武關方向進軍,而向東撤退到
新蔡,投降了秦軍。秦將派人把宋留送到鹹陽,宋留這個農民軍的叛徒並未能保全性命,被處以車裂之刑。
漢末時期
黃巾起義時,
馬元義在洛陽謀划起義,回響
張角,並且聯絡
中常侍封諝、
徐奉等為內應,定於三月五日動手,因叛徒
唐周出賣,馬元義被捕,車裂於洛陽。可見,古代統治者對農民起義這樣的作亂者是
深惡痛絕的,凡是捕獲農民軍的首領或骨幹分子,不論他屈膝投降或寧折不彎,都要用
凌遲或車裂這樣最殘酷的刑罰把他處死。
三國時代
三國時
吳國末年,孫皓也使用過車裂之刑,當時民間傳言,孫皓死後,齊王
孫備和上虞候
孫奉兩人中當有一人繼承帝位。孫備母親的墳墓在豫章(今江西南昌),豫章太守
張俊懷疑這樣的傳言事出有因,就主動給孫備的母親掃墓,為自己預作打算。孫皓聽了這件事,就命令逮捕張俊,將他車裂處死,並滅其
三族。孫皓殘暴,慣用酷刑,這只是其中的一例。
商鞅變法十六國時代
十六國時,統治者多半秉性凶暴,愛用酷刑,當然也包括車裂在內。現今可以看到的記載,車裂常用於懲治那些亂倫喪理、忤逆不孝之徒。
車裂前涼姑臧(在今甘肅
武威)有個叫白興的人把自己的女兒作妾,其妻妒忌,白興大怒,就把妻當作婢女,伺候女兒。郡縣把此事上奏,涼王
張駿大驚道:“這真是自古沒有聽說過的怪事!”於是下令將白興在姑臧鬧市區車裂示眾。
前秦建元三年(367)有司奏報說,某人偷竊了他母親的錢財而逃走在外,被官府抓獲,打算把他流放到邊遠地區。太后(
苻堅的母親苟氏)聽說此事,氣憤地說:“罪款三千條,沒有比不孝更大的了。應該把這不孝之子在市朝處死,為什麼卻要把他流放到遠方去呢?難道中國外能有無父無母的地區嗎?”於是苻堅下令將不孝子車裂處死。同年,池陽(今陝西
涇陽西北)有個百姓聽信了他的妻子的挑唆,打算害死自己的母親,就讓母親坐上車子,說是去看望親戚,一直拉到南山中。母親問他:“兒呀,去親戚家怎么走到這裡來了呢?”兒子怒斥她說:“老丫頭,不許多嘴!”就讓母親下了車,領她到溪谷之間。這個不孝子離家的時候,妻子悄悄囑咐他,一定要把母親身上穿的內衣帶回來,因此他在殺母親之前必須脫下母親的內衣。但是,他不好意思親自動手,就背朝著母親,厲聲命令母親自己脫衣。母親哭著說:“我生你養你,想不到如今落了個這樣的下場。你既然聽信媳婦的話,把我殺死就算了,不要逼索這件衣裳罷。”兒子又怒斥她不許多嘴,更嚴厲里命令她快脫。母親悲憤之極,呼喊到:“天神,山神,你們都看見了吧!”話音未落,只見兒子手中的刀,忽然向著他自己的頭頂砍下,身體栽倒在岩穴中。母親見兒子已死,乘車返回,到家時天已經黑了。媳婦以為是丈夫回來了呢,迎上去問道:“我要的那件衣服拿回來了嗎?”母親大聲呼喚鄰居,人們抓住那位惡婦送到官府。官府把此事奏報朝廷,
苻堅下令把惡婦車裂以示嚴懲。這是見於
史籍記載的受車裂之刑的唯一一位女性。
此外,南燕慕容超即位時,左僕射封嵩派黃門令牟裳對太后說,
慕容超不是太后親生,應該按照舊規,立
慕容鐘為帝。慕容超逮捕封嵩,要把他斬首,封嵩請求允許他回家和母親告別,慕容超說:“你這樣的人還知道有母親,那么為什麼要離間別人的母子關係呢?”於是又下令把封嵩的
斬首改為車裂。
北齊時代
北齊時
死刑分為四等,最重的要用車裂,北周時死刑分為五等,第五種為車裂。這都是朝廷明文規定的法律。
隋朝建國後,
隋文帝楊堅於開皇元年(581)頒定新刑律,廢除前代
鞭撲、
梟首、車裂等酷刑。待到
楊玄感謀反,兵敗被擒,煬帝把他
斬首,參與謀反的人當中罪惡大的,有的被車裂,有的被梟首,有的被截斷手足又用亂箭射死,有的被處死之後又讓文武百官臠割死者身上的肉而食之,殘酷手段無所不用。
唐朝時代
唐朝廢棄隋代苛政,也不再使用車裂。直到唐末,才偶爾又見。
唐昭帝天佑二年(905)十二月,朝廷將守司空兼
門下侍郎、
同平章事柳燦貶為登州刺史,將太常卿
張廷范貶為萊州司戶,第二天,又下令將柳燦
斬首,將張廷范車裂於都市。
五代時的
車裂之刑見
李存孝一例。五代以後,只有遼曾規定“
淫亂不軌者,五車轘殺之”。如
保寧十年(978)九月,平王隆先子陳哥謀害其父,被車裂處死。
其他各代正式規定的殘酷的死刑雖然仍有
凌遲、
剝皮等,但車裂基本上見不到了。
英式車裂
其實中國並不是唯一傳有此刑的國家。
中世紀的
英國亦曾有極類似車裂的刑罰,稱為Hanged,drawn and quartered,用以處死叛逆者。
車裂犯人會先被問吊,但不吊死;然後剖開犯人腹部,取出內臟及切除其生殖器並於其眼前燒毀(一說逼迫犯人將其吃下)。最後犯人會被
斬首,身體亦會被分為四塊。效果相當於車裂和凌遲的結合。其殘肢會被送到國內各處展示。
和中國的版本一樣,英式車裂亦會用在死屍上。17世紀中葉的英國
獨裁者克倫威爾死後數年即被復辟的查理二世清算,其遺體受此刑罰。
關於此刑在英國被廢除的年份,網上的資料並不一致,但總的來說,在1870年以後,此刑罰已不再在英國法律中出現。
社會爭論
有人認為車裂並非如民間流傳所指的五馬分屍,原因大致有以下幾個:
亦有人認為車裂指的正是五馬分屍。他們以《
遼史》中的句子「淫亂不軌者,五車轅裂之」作例,證明兩者確有關連。
另外,關於車裂的執行時間,各方意見亦不一致。也有一說認為,車裂是用在屍體 (包括已斬首者)上的,而非撕裂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