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案情,事件進展,再次取保申請,取保候審被拒,是否性賄賂,開庭審理,法院宣判,家人聲明,人物經歷,感情生活,人物評價,律師眼中,丈夫眼中,母親眼中,家庭現狀,處理結果,照片錯用,相關新聞,
主要案情
有訊息稱2013年5月2日獲悉,“重慶不雅視頻案”女主角趙紅霞涉嫌敲詐勒索一案,已經由重慶市公安局移送至重慶市檢察院第一分院,進入審查起訴階段。
據知情人介紹,肖燁、許社卿、嚴鵬、趙紅霞等6人因涉嫌敲詐勒索罪,被重慶市公安局移送至檢察院,其中肖燁為主犯。重慶市公安局經調查認為,此6人涉嫌 敲詐勒索兩名被害人,總計500萬元人民幣。這兩名被害人,一人是涉“不雅視頻”的重慶北碚區原區委書記
雷政富,另一人也是官員。根據公安局的偵查,雷政富涉嫌被敲詐勒索300萬元人民幣。
趙紅霞因“不雅視頻案”於2012年11月25日被刑事拘留,12月31日被重慶市人民檢察院第一分院以“敲詐勒索罪”批准逮捕,關押於重慶市某看守所。
2012年11月份“雷政富不雅視頻”曝光後持續發酵,重慶市先後對涉案的11名重慶政企官員做了免職處理,並調查此案。自同年11月22日後,幕後主使肖燁等人以及涉案人趙紅霞等多人被警方調查拘留。 綜合央視
不雅視頻敲詐案趙紅霞或被定為從犯
涉及肖燁、趙紅霞等6名嫌疑人敲詐勒索一案,2013年4月28日交由檢察院審查。5月20日,檢察院向渝北區人民法院提起公訴。有關部門認為肖燁是主犯,趙紅霞等5人是從犯。
不雅視頻曝料人朱瑞峰接受本報記者專訪:趙紅霞或面臨15年以上刑罰
本報北京電 重慶不雅視頻曝料人朱瑞峰昨天告訴本報記者:根據警方線人的訊息,檢察機關通常有幾個部門,一是管批捕的偵查監督處,進入審查起訴階段,就到了起訴處。從 趙紅霞等被移送到重慶市檢察院第一分院,以及重慶市公安局經調查認為肖燁、許社卿、趙紅霞等6人涉嫌敲詐雷政富300萬元、另一位官員200萬元等信息來 看,她將有可能面臨15年以上的刑罰。
2012年11月下旬,朱瑞峰在網際網路上曝光了重慶市北碚區區委書記雷政富的不雅視頻;2012 年11月23日,經重慶市紀委調查核實,網際網路流傳有關不雅視頻中的男性確為北碚區區委書記雷政富。重慶市委研究決定,免去雷政富同志北碚區區委書記職 務,並對其立案調查。隨後,朱瑞峰稱自己手上還有更多尚未落馬的重慶高官的不雅視頻,引發重慶官場地震。
昨天,朱瑞峰對本報記者說:重 慶警方2013年年1月也曾專門到北京找過我,他們找我是想通過我查出“內鬼”,或者說拿到我手上的原始隨身碟,遭到了我的拒絕。我希望我所曝光的
雷政富等人得到相 應的懲罰,我希望他們的腐敗得到法律的審判,而不僅僅是免職了事。仍然不到我亮出底牌的時機。
事件進展
趙紅霞辯護律師處獲悉,趙紅霞已於,關押在重慶市某看守所。今天,其辯護律師張智勇向記者介紹,他已經為趙紅霞再次提交取保候審、監視居住的申請,尚無警方的答覆。
再次取保申請
張智勇律師介紹,趙紅霞被重慶市人民檢察院某分院以“敲詐勒索罪”批准逮捕。代理此案的智豪律師事務所經過討論後,已經再次提交取保候審、監視居住的申請。該案尚未有其他進展。
據張律師介紹,敲詐勒索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多次敲詐勒索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但是,趙紅霞涉嫌敲詐勒索一案的案情及證據掌握得並不完整,能不能定罪,如何量刑是案件以後的焦點。張律師說,“現在由於我們看不到全案的證據材料,故有些事實不清楚。也沒有確定做
有罪辯護還是
無罪辯護。”
取保候審被拒
趙紅霞自2012年12月31日被批捕後,重慶智豪(刑辯)律師事務所主任張智勇作為其辯護律師,曾按照相關法律規定為趙紅霞申請取保候審。記者5日核實到,該取保候審申請已被相關部門拒絕,張智勇稱下一步將根據情況繼續為其申請取保候審或監視居住。另據了解,針對網路散播的趙紅霞家屬相關信息,趙家人已經向公安機關報警。趙紅霞也通過律師懇請不要透露其家人信息和照片。
是否性賄賂
隨著重慶“官員不雅視頻”事件的進一步發展,有關“
性賄賂”的話題,再次被公眾關注。
北京律師許昔龍認為,從報導的內容看,趙紅霞是被老闆利用的一個工具而已,老闆是通過趙紅霞的“性誘”來達自己的目的,對趙紅霞來說,通過讓他使用伯棶視特與目標上床並拍下視頻是其的工作,是一種“職務行為”。
據我國刑法規定,行賄是指為謀取不正當利益,給國家工作人員以財物,數額較大的行為,可以目前我國法律規定行賄的手段僅限於“給予財物”,受賄罪懲處的方向是物質性利益,對於獲取非物質利益問題,刑法並沒有規定如何處理,出台的兩高關於行賄罪的司法解釋也按行賄金額來定刑期的,而“性”只是給目標帶來一種感官的享受,不能與財物劃等號,故趙紅霞的行為不可能構成行賄。
許律師介紹,“對於官員來說,僅僅接受這樣的一種性服務,本身也不構成犯罪,可按相關黨紀處分,但如果通過這樣的事件,成為查處其貪腐問題的突破口,那另當別論。”
開庭審理
2013年6月20日,舉國關注的重慶不雅視頻案在
重慶市渝北區人民法院開庭審理,肖燁趙紅霞等涉嫌敲詐勒索罪出庭受審,因涉及
個人隱私,法院對此案進行不公開審理。
開庭前,趙紅霞辯護律師
張智勇律師接受採訪時,否認了此前有報導所稱的“趙紅霞與
雷政富最初有感情”及“趙紅霞受審時哭求雷政富出庭作證”的傳聞。
據悉,鑒於趙紅霞具有違法犯罪的客觀事實,張智勇律師表示不會做“
無罪辯護”,而是做“不構成敲詐勒索罪的辯護”,目的是期望趙紅霞能被判緩刑從而重獲自由。
法院宣判
2013年6月19日,備受關注的重慶不雅視頻事件主角——重慶市
北碚區原區委書記
雷政富在重慶市受審。重慶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雷政富受賄案,照片因被誤以為是重慶反腐紅人“趙紅霞”而名聲大振女模
宋雯雯來到法院,現身證清白,但未能進入法庭旁聽。
2013年6月28日,重慶渝北區法院一審宣判肖燁、趙紅霞、
許社卿等6人涉嫌敲詐勒索一案。
肖燁因犯
敲詐勒索罪,被判有期徒刑10年;許社卿因犯敲詐勒索罪,被判有期徒刑4年;嚴鵬因犯敲詐勒索罪,被判3年6個月;趙紅霞因犯敲詐勒索罪,被判有期徒刑2年緩刑2年;譚琳玲因犯敲詐勒索罪,被判有期徒刑1年6個月,緩刑1年6個月;王建軍因犯敲詐勒索罪,被判有期徒刑1年6個月,緩刑1年6個月。
各被告違法所得予以追繳,其中肖燁、許社卿、嚴鵬當庭表示抗訴;趙紅霞、譚琳玲、王建軍當庭表示不抗訴。
家人聲明
31日,趙紅霞家人委託
重慶智豪律師事務所發布聲明,對於趙紅霞的家庭信息被人對外發布,將保留法律權利,適時追究
法律責任。畢竟禍不及家人,趙紅霞也發出聲明,懇求媒體不要曝光有關家人的信息,留個自己一絲憐憫。
聲明如下:
趙紅霞家人對於趙紅霞一案並不了解,其丈夫也是於2010年才與趙紅霞認識並結婚,對於趙紅霞2010年以前的事情並不知情。
自趙紅霞被逮捕後,其家人的正常生活不斷受到打擾。趙紅霞家人對於自己家庭的信息被人予以對外散布,將保留法律權利,適時予以追究法律責任。
同時,目前有部分媒體及網站不斷地猜測趙紅霞及其家人的各種私人信息,希望各媒體不要再就與趙紅霞涉嫌敲詐勒索罪一案無關的信息予以糾纏。如有侵犯
名譽權的,將追究相關法律責任。
人物經歷
1982年生於農村,15歲時便離家到重慶江北的一所技校讀書;
2007年趙紅霞經朋友介紹認識了已婚的重慶商人
肖燁,之後成為肖燁的
情人;
2007年末加入肖燁的永煌公司,憑藉傲人的身材成為肖燁等人拍攝官員性愛視頻最成功的誘餌;關押於重慶市某看守所。
2013年1月2日 委託重慶智豪律師事務所主任張智勇律師為其辯護律師。
2013年元旦假期,趙紅霞家人委託重慶智豪律師事務所主任張智勇和副主任彭軼平作為趙紅霞的辯護律師。據了解,該律師事務所是重慶乃至西南地區專業從事刑事辯護的律師事務所,在2009年重慶
打黑期間,曾參與
文強系列案、“最富黑老大”陳明亮案件等國內眾多大案要案的辯護。趙紅霞家人選擇該律所律師擔任刑辯律師也正是看中了這一點。
肖燁、許社卿、嚴鵬、
王建軍、趙紅霞、譚琳玲涉嫌敲詐勒索一案,於2013年5月20日由重慶市
渝北區人民檢察院依法向重慶市渝北區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2013年6月28日下午,肖燁、趙紅霞等人敲詐勒索案在重慶市渝北區人民法院一審公開宣判其中主犯肖燁被判處有期徒刑十年,趙紅霞等三人被判緩刑。判處被告人趙紅霞有期徒刑二年,緩刑二年。
2013年6月29日下午,重慶市渝北區人民法院作出宣判後,趙紅霞首先返回看守所辦理相關手續,並收拾自己的行裝。趙紅霞的代理律師——智豪律師事務所主任
張智勇介紹,律師將趙紅霞從看守所接走。
張智勇說,在這個事件中,趙紅霞是弱者,同時也是受害者。由於在之前曾有記者前往趙紅霞家中圍堵,在離開看守所時,律師特別注意協助趙紅霞保護
隱私。趙紅霞離開看守所時,沒有被記者圍堵。
由於判決已經生效,按照法律規定,接下來的兩年屬於考驗期;如果在這兩年內趙紅霞無違法犯罪行為,兩年刑期就可以不用服。在
緩刑期內,趙紅霞將在轄區公安、司法等部門備案,定期匯報其行動等情況。張智勇說,該律師事務所在此期限內會繼續關注趙紅霞,在需要時,會向她提供法律幫助。
不雅視頻的曝光,
雷政富的違法犯罪問題得以公之於眾,他最終也受到法律的制裁。對此張智勇分析,在法律認定上,這不屬於趙紅霞的重大
檢舉行為或
立功行為,更不應該與反腐聯繫在一起,“這個事情不能與反腐聯繫在一起,網友把兩者聯繫在一起,純屬於調侃罷了”。
感情生活
肖燁,祖籍四川
廣安岳池九龍鎮人。時任重慶
永煌集團董事長,直接管理屬下的 “重慶永煌投資諮詢有限公司、重慶瑞朗勞務有限公司、重慶甘家橋生態農業開發有限公司 ”等子公司和相關分支企業。
2007年下半年,趙紅霞離開此前的工作單位後處於重新找工作狀態,經朋友介紹認識了肖燁後,肖燁便開始追求她。肖燁當時自稱香港人,是香港華倫達(集團)有限公司重慶代表處的負責人,公司主要業務是服裝銷售。後肖燁說自己公司需要人幫忙,便把趙紅霞招進了公司。
直到2008年年底、2009年年初(趙稱具體時間記不清),趙紅霞和幾個同事在一次偶然聊天中發現,肖燁不僅和她保持戀愛關係,還同時和多名女員工保持戀愛關係,趙紅霞因此辭職離開該公司。
進入該公司兩個月後,在2007年年底或2008年年初的一天,肖燁告訴趙紅霞,公司經營狀況不佳,讓趙紅霞幫他。
隨後,肖燁的一個男員工
嚴鵬(音)拿著一張視頻光碟播放給趙紅霞觀看。此視頻同樣是一部不雅視頻。
嚴鵬告訴她,視頻中的女人是自己女朋友,她這么做是為了幫助他提高銷售業績。“我將來肯定要和她結婚,她這么做是為了我們未來的生活更好。”這位員工開始給她洗腦,而柴偲也要求她們幫助“大哥”肖燁。
當時肖燁對趙紅霞說,拍下視頻後,對方會大量購買服裝,而她也能夠從中得到提成。“我太單純了,太看重感情了。”趙紅霞後來回憶稱,肖燁編好簡訊後,讓她按照一個電話本上的號碼挨個發過去,如果有回覆的,肖燁會親自指導她怎么回復,一步步發展到見面吃飯、開房等。
雷政富與趙紅霞再次到重慶江北的金源酒店開房,這次“周小雪的男朋友”王建軍悄然尾行而至,將雷趙二人捉姦在床;當雷政富驚慌失措時,肖燁及時現身,在肖燁的調停下,危機化解,雷得以順利脫身。事後,趙紅霞得到肖燁的4萬元現金獎勵。趙紅霞不僅僅只是雷政富的艷遇,她是肖燁撒出的誘餌;雷政富只是她釣上的第一條大魚,據知情人透露,已知11名被偷拍到性愛視頻的官員都與趙紅霞有關。
人物評價
律師眼中
重慶市律師協會刑事委員會副主任、重慶智豪律師事務所主任張智勇30日接受本報獨家採訪,透露了有關趙紅霞的諸多信息。據張智勇介紹,趙紅霞因“不雅視頻案”於2012年11月25日被刑事拘留,2012年12月31日被重慶市人民檢察院某分院以《
敲詐勒索罪》批准逮捕;關押於重慶市某看守所。
趙紅霞,重慶市開縣趙家鎮人。先後在公交公司和酒店有過短暫的工作,2007年經朋友介紹認識了已婚的重慶商人
肖燁,之後成為肖燁的情人,年末加入肖燁的永煌公司,成為肖燁等人拍攝官員性愛視頻最成功的誘餌。
一開始讓張智勇沒想到的是,來委託他為趙紅霞辯護的人,是趙紅霞的丈夫;而和趙紅霞第一次見面,她問的也不是自己判刑,而是問律師丈夫有沒有受傷害。
2013年1月4日,元旦小長假一過,
張智勇律師和事務所的搭檔彭軼平律師就立刻去了看守所。得知是丈夫替自己委託了律師時,趙紅霞緩緩地點了點頭,突然哭了。她說這件事最受傷害的是自己的丈夫。“從一開始我就很同情這個女人,所以我們只象徵性地收取了很少的律師費。第一次見面她沒有問我自己會被判幾年,而是問我她的老公是不是在事件中受到了傷害。”
一有新的情況或進展,張智勇就立刻前往
看守所。 “彭律師說現在已經有了13次筆錄,我才意識到我和趙紅霞已經見了13次。從第一次見面到現在,這幾個月她在心理上的變化很大,她很害怕,心裡有波動,她說希望案子早點結案,她太想念自己的孩子了,畢竟他是個剛剛斷了母乳的孩子。 ”
在看守所里,她不下一次地問律師:“我的孩子是不是長高了?長胖了沒有?有沒有想媽媽?”說到孩子,張智勇律師說自己曾經兩次拿著孩子的照片,去看守所探視趙紅霞。 “我們每次見面的距離有一米多遠,中間隔著鐵欄桿,她在裡面我在外面。每次去探視,她重複最多的話就是想念孩子,我有兩次拿著她的孩子和丈夫的照片,她一看見就痛哭。 ”
丈夫眼中
自2012年重慶不雅視頻事件在網路上曝光後,隨著事件的不斷發酵,網路上開始出現對趙紅霞及其丈夫、孩子的調侃聲。而對此事表示毫不知情的趙紅霞丈夫李鋒(化名),開始承受來自家庭、輿論和精神等方面的多重壓力,生活在案件的陰影之下。
李鋒:有人說我們的小孩,還有人說趙紅霞是什麼女俠之類的話,而且把趙紅霞說得很壞。這件事本身對於我們家庭來說,就是不幸的。希望大家不要再來調侃趙紅霞和我們家人,特別是對還這么小的孩子。孩子以後長大了,學會上網了,萬一看到這些東西,會對孩子的成長帶來很壞的影響。畢竟孩子和家庭是無辜的,而且趙紅霞她根本就不是一些人說的那樣的女人。
當時有人想把我們家人的照片發到網上,因為我很在意我們家人的隱私被曝光,張智勇律師知道後,馬上就和我說了。接著他們律師所代我們家人發出了聲明,而且兩位律師陪我到公安機關報案。我們前後去了派出所三次,最後一次完善了所有手續的時候,都凌晨一點多了。
李鋒:自從認識她以後,我就覺得她真的是一個沒有心機的女人,太容易相信別人。我和她都是那種很直爽的重慶人,性格都差不多。結婚以後我還經常說她,你的頭腦太簡單,別人說什麼你就信什麼。我一直都教她在社會上怎么處理一些事情。
而且我可以很肯定也很自豪地說,跟我生活在一起以後,她對感情很忠誠,清清白白的。她對家庭、對孩子也是盡心盡力、很負責任的,趙紅霞絕對是一個合格的妻子和母親。
趙紅霞覺得2009年的時候司法機關已經處理過了,有了自己的家庭,也為人之母了,沒想到如今又把已經處理過的事情重新翻出來,又把她抓一遍,想不通。
她在看守所里的時候,還給我寫了一封信。信里她說自己當年真的是被肖燁騙了,她不關心自己會不會被判刑,只關心家人有沒有受到傷害。看了信之後我真的非常傷心,還偷偷哭過幾次,覺得她太冤了。
李鋒:她當時是被欺騙了,她認為拍不雅視頻只是為了銷售服裝,根本不知道肖燁把不雅視頻拿去敲詐雷政富了。
李鋒:我當然希望法院能判她無罪,讓她儘快回到孩子的身邊。張智勇律師也告訴我,他們智豪律師事務所經過了慎重的團隊討論,會在法庭上盡最大努力,為趙紅霞做不構成敲詐勒索的辯護。我也相信張智勇律師,我也知道智豪律師事務所參與了文強、陳明亮(系列案)那些大案子,而且在我們這兒,他們智豪在重慶是唯一的一家只做刑辯的律師所,口碑也很好。張、彭兩位律師,前後會見趙紅霞20多次,每次會見完了都跟我交流,我能感覺到,他們是在認真負責地工作。
母親眼中
母親:孩子在信里說,叫我不要再傷心了 她也上當受騙了,以為介紹工作的人是好心
在雷政富案中,趙紅霞被異化成截然相反的兩個極端:一些人的眼中,她是十惡不赦的拜金女,為了錢財出賣肉體和靈魂;一些人的口中,她是反腐奇女,以肉身單挑數名高官,為重慶反腐提供了最有力的直接證據……日前,趙紅霞申請取保候審被駁回。2013年4月7日,城市信報記者在重慶獨家面對面採訪了趙紅霞的母親張梅和其代理律師張智勇,試圖還原一個更真實的趙紅霞。
勤儉節約的趙紅霞
在張梅眼中女兒不貪錢,趙紅霞上國中時,家裡每周給她的5塊錢的生活費她幾乎不花,放假時還把攢的50塊錢給母親補貼家用 。但這是張梅對15歲以前趙紅霞的認識。15歲離家以後,張梅對趙紅霞在重慶的生活知之甚少 ,趙紅霞也只在幾個重要的假日回家。
2013年4月7日上午,張梅從江北區坐車來到了渝中區的見面地點。雖然常年務農,五十歲出頭的張梅看起來並不顯老氣,一雙大眼睛還是濕潤的,兩個眼珠烏黑髮亮。半個小時左右的車程,見面後張梅出現了暈車症狀。
張梅獨自休息了半小時後,打開了話匣子。“很少坐小汽車,一坐就暈車。”張梅解釋自己暈車的原因。
她最後一次親眼見到女兒是在2012年6月。至今已經有10個月的時間。趙紅霞不常回老家,只有節假日才偶爾回去。
“去年6月份,她抱著孩子回老家來看我。”張梅說,但是孩子剛剛斷奶,自己和趙紅霞還談了斷奶後該怎么餵孩子之類的家常話。
“那時候一家人在一起很高興。我還跟趙紅霞說,要去給小外孫買新衣服買碗,這是我們家鄉的習俗。趙紅霞和女婿都說不要買了,說我一個人掙錢不容易,他們自己可以去買。”張梅說,她經常對對趙紅霞說,要維持好夫妻雙方的感情,再就是教趙紅霞做一些家務事,比如說怎么帶小孩。
“我沒有什麼文化,可是從小我都是教趙紅霞不要做犯法的事……”在張梅的口中,她稱自己的女兒為“趙紅霞”。可如今趙紅霞為什麼會做犯法的事情,張梅並不知道。從15歲以後,趙紅霞在老家待的時間越來越少,母親對她的了解也越來越少。
1997年國中畢業後,趙紅霞就沒有再讀高中,因為學習成績並不好。她離開家到了重慶市江北區的一所技校讀書。18歲畢業後,趙紅霞進入了重慶市的公交公司,工作是銷售公車票。這是趙紅霞的第一份工作,但是每個月的工資並不高,只夠趙紅霞在重慶租房子的費用和日常吃穿的花銷。
趙紅霞在公交公司當售票員一當就是4年。只有到了假期,趙紅霞才回老家,有時候給父母帶些食物,有時候也給母親張梅買件新衣服。張梅說:“這么多年她沒給過我多少錢,她自己在公交公司掙錢少,但我經常跟趙紅霞說,夠吃喝就行了,千萬不能在外面做違法的事情。”
勤勞吃苦的趙紅霞
不光暑假要幫父母秋收,每年的春天,也是趙紅霞忙碌的時候。讓張梅印象深刻的是趙紅霞幫助父母插秧。和父母一樣 ,趙紅霞插秧時兩隻腳都浸在水田裡,長時間地彎下腰,頭朝著田地插秧,插完了以後她突然對張梅說:“媽媽,我感覺眼睛迷迷糊糊的看不清東西了……”
趙紅霞的青春期幾乎是在重慶城裡度過的,這個時期,母親張梅不在趙紅霞身邊,對趙紅霞的生活過問不多。但在張梅的腦海中,15歲以前,住在老家的那個趙紅霞讓她記憶深刻。
15歲之前,趙紅霞上國中的時候住校。每周末回家和父母住在一起 。張梅說,那個時候的趙紅霞特別靦腆,在老家看到男孩子都不好意思,不敢和男孩子說話,而且她一和男孩子說話就會臉紅。
張梅和趙紅霞的父親都是老實巴交的農民,平常大多數時間都在地里幹活。因為父母的農活忙,趙紅霞上學時,每次周末回家,做的第一件事情就是洗衣服,不光洗自己的,還給家裡人洗。
洗完衣服,她就去炒鹹菜,有時候鹹菜里還有點肉,炒好以後裝在瓶子裡拿到學校吃,一瓶夠吃一個禮拜。
家庭經濟條件不好,趙紅霞花得特別省。“每個學期下來 ,她都能省出50塊錢還給我,讓我拿去補貼家用,她自己基本上在學校不花錢,吃點主食,就著自己炒的鹹菜。”
暑假時,地里的花生需要摘。趙紅霞就幫父母摘花生。那個時候重慶烈日炎炎,下午一兩點趙紅霞摘完花生,整個臉都曬得發紅。張梅看著心疼,想補償女兒一件像樣的新衣服。
“別人家的女兒都穿漂亮的衣服,我的女兒也該穿新衣服。”張梅說,自己當時想給趙紅霞買二十塊錢的衣服。“家裡條件差,二十多塊錢的衣服平常也不給孩子買,我問她喜歡什麼樣的衣服,她說她不要新衣服,就愛穿舊的。”
紅薯成熟時,趙紅霞會幫父母把紅薯從地里背到家中,一個十二三歲的女孩,一次就能背二三十斤紅薯。
不光暑假要幫父母秋收,每年的春天,也是趙紅霞忙碌的時候。讓張梅印象深刻的是趙紅霞幫助父母插秧。和父母一樣,趙紅霞插秧時兩隻腳都浸在水田裡,長時間地彎下腰,頭朝著田地插秧,插完了以後她突然對張梅說:“媽媽,我感覺眼睛迷迷糊糊的看不清東西了……”
回家以後,張梅發現趙紅霞整個臉腫了,泡在水裡的雙腳也腫了。趙紅霞特別勤快。“過去我們家那么艱苦,那么累都挺過來了,現在日子好過點了,還出了這樣的事,我是真的很傷心。”
聽話懂事的趙紅霞
“媽媽你別想那么多,人走了就走了,我們活著的人要看以後,你才四十多歲,自己還能幹活養活自己,我和弟弟也能掙錢… …”張梅說,趙紅霞那段時間擔心張梅想不開,一直在勸說、安慰張梅。“她當時還跟我說生活還要繼續。”
做售票員的工資太低,趙紅霞選擇了跳槽。離開公交公司後的2007年,有人介紹趙紅霞去了肖燁所在的公司。
趙紅霞去肖燁的公司時,打電話告訴了母親張梅。張梅在電話里很焦急,反覆埋怨趙紅霞:“公交公司好好的正規工作你不做,又到處換,還不長久,這個公司正不正規?是不是去做違法的事情?”趙紅霞告訴母親公司是正規的,不違法,張梅才放了心。
“從來不知道她一個月掙多少錢,她光說自己是賣衣服的。以前在公交公司掙的錢少,回老家幾乎不給家裡錢,就帶點吃的回家,或者是新衣服,在肖燁的公司上班以後,有一天拿了2千塊錢給我。這是趙紅霞給我的最大的一筆錢。”張梅說,自己不止一次地問過趙紅霞,肖燁的公司是否正規。“她跟我說不是做違法的事情,那我就放心點了,畢竟離得遠了,看不緊,她自己做事得自己長個心眼。”
相見恨晚
2012年12月31日,重慶市人民檢察院第一分院以“敲詐勒索罪”批准逮捕趙紅霞。今年元旦期間,趙紅霞的丈夫就委託張智勇做趙紅霞的辯護律師。
張智勇在個人微博中披露了趙紅霞的老公對妻子的看法:“趙紅霞是一個很膽小的女人,性格溫和,從不和人發生糾紛,兩口子從沒紅過臉,她老公稱:主要是由於文化不高,所以趙紅霞有些想法很簡單,過於輕信別人。如今小孩才這么小,我不管她誰管她嘛,紅霞家裡現在沒人能管她了。”
2013年1月4日,張智勇第一次見到趙紅霞。當得知是丈夫替自己委託了律師時,趙紅霞告訴張智勇,老公對自己之前的事毫不知情,“他是一個非常好的男人,怪只怪我和他認識晚了幾年!”這次見面,趙紅霞沒有問自己會如何判刑,而是問律師丈夫有沒有受傷害。
此後每隔兩周,張智勇都要和助手去見趙紅霞,而每次趙紅霞都要委託律師給家人帶一封信。張智勇說,每次去探視,趙紅霞重複最多的話就是想念孩子。有兩次,張智勇拿著她孩子和丈夫的照片去看守所,“她一看見就痛哭”。
與此同時,媒體對趙紅霞事件的關注讓她的家人非常困擾。張智勇透露,趙紅霞老公已經不工作了,全心在家照顧孩子。“(他)不堪其擾,每天不是不敢出門,就是不敢回家,精神幾近崩潰。”2月3日,張智勇還曾陪趙紅霞的家人到重慶公安機關報案,稱個人信息可能被他人以不正當方式非法獲取,警方已受理此案,正展開相關調查。
第二天,趙紅霞委託律師請求公眾給她家人生活的空間,懇請媒體千萬不要公開丈夫和孩子的照片。她說:“我自己做的事,我一個人承受……我的照片被公開是遲早的事……知道記者有很多辦法,但是懇請媒體朋友看在兩歲的娃兒面上,千萬不要公開老公和娃兒的相片,他們太無辜了!”
家庭現狀
2013年1月份30歲的趙紅霞已結婚生子,鄰居已經有一陣子沒有看到她回自己在重慶渝北區新裝修好的家了,鄰居聽說她離家看朋友去了。她丈夫和母親表示,趙紅霞不在家中,並且已經換掉了手機號碼,家人也無法聯繫到她;趙的丈夫說,他和趙紅霞結婚才一年多,自己不清楚趙紅霞以前的事,趙紅霞到深圳走親戚已經一個月了,他也不清楚肖燁和以前公司的事情。
重慶律師張智勇1月底證實,趙紅霞家屬已委託他與彭軼平律師為趙紅霞的代理律師,為趙紅霞申請取保候。
處理結果
2007年
趙紅霞經朋友介紹認識已婚的重慶商人
肖燁,之後成為肖燁的
情人,年末加入肖燁的永煌公司,成為肖燁等人拍攝官員性愛視頻的誘餌.
2012年11月
“
雷政富不雅視頻”曝光後,重慶市先後對涉案的11名重慶政企官員做免職處理,並調查此案
2012年11月25日
趙紅霞因“不雅視頻案”被刑事拘留
2013年1月27日,最早曝光雷政富不雅視頻的
朱瑞峰轉述來自重慶公安內部知情人士的話,稱趙紅霞2013年 1月已經被警方控制。對於趙紅霞已經被警方控制的信息,記者27日致電
重慶市公安局,相關負責人表示,“如果有進展,會對外公布。”
2013年2月4號,趙紅霞提交的
取保候審申請被相關部門在法定時間內否定。
2013年4月2日
趙紅霞辯護律師稱,趙紅霞被批捕後的偵查期限將達五個月
2013年4月3號,了解到“重慶官員不雅視頻”女主角趙紅霞案再次被延期偵查兩個月,加上此前曾延期一個月,趙紅霞被批捕後的偵查期限已經延長了3個月。
2013年5月2號《重慶不雅視頻案》趙紅霞涉嫌敲詐勒索一案已由重慶市公安局移送至重慶市檢察院第一分院,進入審查起訴階段,據調查此案兩名被害人總計被勒索500萬元人民幣,其中一人是北碚區原區委書記雷政富,被勒索300萬元人民幣;另一人也是官員。
2013年6月28日下午,肖燁、趙紅霞等人敲詐勒索案在重慶市渝北區人民法院一審公開宣判,主犯肖燁被判處有期徒刑十年,趙紅霞等三人被判緩刑。
法院還以敲詐勒索罪判處被告人許社卿有期徒刑四年;判處被告人嚴鵬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判處被告人趙紅霞有期徒刑二年,緩刑二年;判處被告人譚琳玲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緩刑一年六個月;判處被告人王建軍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緩刑一年六個月。
法院經審理查明,2007年下半年,肖燁邀約許社卿,採取以女員工色誘官員、偷拍不雅視頻並以此為要挾的方式謀取非法利益。之後,肖燁邀約嚴鵬、王建軍參與。肖燁、許社卿、嚴鵬還先後勸說趙紅霞、譚琳玲參與。
2008年初,趙紅霞通過群發簡訊方式聯繫上時任重慶市北碚區區長雷政富,偷拍了與雷的不雅視頻並交給肖燁。此後趙紅霞與雷政富在賓館發生性行為時,被肖燁、嚴鵬等人設局“捉姦”。兩天后,肖燁以借款為名向雷政富索要300萬元,肖燁收款後部分用於購買房產,並給趙紅霞4萬元。
2008年底,肖燁等人以同樣方式拍攝譚琳玲與時任重慶市地產集團董事長周天雲的不雅視頻並設局“捉姦”。之後肖燁以借款為名向周天雲索要200萬元。周天雲因害怕不雅視頻曝光,讓其親屬轉賬200萬元。
法院認為,上述六名被告人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通過偷拍不雅視頻並以此為要挾,向他人索取財物,數額巨大,其行為均構成敲詐勒索罪,公訴機關指控的罪名成立。
法院認為,共同犯罪中,肖燁系主犯,且曾因故意犯罪被判刑,在刑滿後五年內再犯,繫纍犯,應從重處罰。其他五名被告系從犯,根據各自犯罪情節,對許社卿、嚴鵬從輕處罰,對趙紅霞、譚琳玲、王建軍減輕處罰,且三被告人到案後能如實供述主要罪行,有悔罪表現,可適用緩刑。六被告人犯罪行為發生於《刑法修正案(八)》施行以前,應當適用1997年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條之規定定罪處罰。
一審宣判後,被告人肖燁、許社卿、嚴鵬當庭表示抗訴,被告人趙紅霞、譚琳玲、王建軍當庭表示不抗訴。
2013年6月28日渝北區人民法院作出宣判後,趙紅霞首先返回看守所辦理相關手續,並收拾自己的行裝。智豪律師事務所主任張智勇介紹,智豪律師事務所派出律師將趙紅霞從看守所接走。順利的話,趙紅霞在幾個小時後就可以返回自己的家。
張智勇說,在這件事中,趙紅霞是弱者,也是受害者。由於在之前曾有記者前往趙紅霞家中圍堵,在離開看守所時,智豪律師事務所律師特別注意了協助趙紅霞保護隱私。趙紅霞離開看守所時,應該沒有被記者圍堵。
由於判決已經生效,按照法律規定,接下來的兩年屬於考驗期,如果在這兩年內趙紅霞無違法犯罪行為,兩年刑期就可以不用服。在緩刑期內,趙紅霞將在轄區公安、司法等部門備案,定期匯報其行動等情況。張智勇說,該律師事務所在此期限內會繼續關注趙紅霞,在需要時,會向她提供法律幫助。
照片錯用
有媒體稱,雷政富性愛視頻案女主角趙紅霞如今已在重慶渝北區結婚生子,記者未能直接聯繫到她求證細節。也有記者曾兩次探訪趙家,她丈夫和母親表示,趙紅霞不在家中,並且已經換掉了
手機號碼,家人當前也無法聯繫到她,鄰居也表示已多日不見趙紅霞。
而另一方面,自己的照片被網友誤認為趙紅霞的女主角——身為平面模特的宋雯雯,再發微博求助:“本來,我認為這事情已經平息了。可今天我的微博又沸騰了,剛好今天在一個書店遇見朱瑞峰先生,他誠懇地告訴我說 ‘你的照片從一開始就被其他人盜用了,你不是趙紅霞’。我該怎么辦? ”
隨後,她第二次發出聲明——“2012年11月27日發布聲明以來,很多網友給我很大的支持和鼓勵,我逐漸從照片被盜用的陰影中走出來,基本恢復了平靜的生活。但今天我又被無辜地推到了風口浪尖。我再次聲明如下:2012年,在報導“重慶市北碚區委書記雷政富不雅視頻”新聞過程中,有人反覆盜用了本人照片,本人特此鄭重聲明:該視頻女主角“趙紅霞”與本人毫無關係,本人更是與涉案官員雷政富等官員從無任何往來,並且本人從未去過重慶。該新聞發布者、轉載者是在本人毫不知情的情況下,擅自利用本人生活照片,將其剪輯造成目前視覺效果,混淆視聽,蒙蔽廣大網友。破壞了本人的平靜生活,嚴重侵犯了本人的肖像權和名譽權。請相關人員立刻停止對本人照片的擴散,澄清事實,對本人進行公開賠禮道歉,否則,本人會通過法律途徑為自己討回公道,追究法律責任,這次絕不會姑息遷就。 ”
繼而,
宋雯雯特別對自己的一些照片給出說明,並對其中一張網路流傳特別廣的照片,加注說明了照片上的服裝來由(即本文配圖)。她表示,她的照片主要放在某個網站的私人相冊里,可能是從那裡流露出去的。
最後,她在表示了自己“也痛恨貪官污吏,支持中國的反腐事業,經過此事也接觸了站在反腐前沿的記者、律師等優秀人士”之後,希望大家“把時間和目光更多地聚焦在他們身上”。
相關新聞
趙紅霞丈夫爆出“肖燁等6人涉嫌敲詐勒索案”案中案
被灌酒後遭肖燁性侵
2013年5月22日晚,
李鋒對記者講述了這個他一直不願提及的片段。李鋒說,2013年2月21日,趙紅霞的辯護律師張智勇和彭軼平在會見趙紅霞時,趙紅霞對律師說肖燁曾強行與她發生性關係。
“2007 年9月16日(農曆八月初六),那天趙紅霞過生日”,李鋒說,趙紅霞接到了
肖燁的邀請參加一個聚餐活動。“吃飯時,趙紅霞喝了點啤酒,但喝得不多”,李鋒 講述,之後趙紅霞就開始頭暈,“昏昏沉沉的”,並被幾個人架到了一個賓館的房間裡。“第二天,趙紅霞看到那是在‘月友賓館’。”李鋒說。
根 據律師向李鋒轉述的內容,那天半夜,肖燁進入房間。趙紅霞“聽到了開門聲,就醒過來了”。肖燁隨後就上床開始脫趙紅霞的衣服。“她的衣服還被肖燁扯掉了一 個扣子”,李鋒說,趙紅霞拚命反抗,在反抗過程中,趙紅霞感到頭部脹痛等不適狀況,使她的反抗逐漸無力,肖燁也趁機強行與她發生了性關係。
李鋒告訴記者,事發第二天,肖燁對趙紅霞承諾,會對自己的行為負責。肖燁還許諾,會與趙紅霞在一起,讓她過上好日子。此後,肖燁稱自己要到公司處理事情,離開了賓館,而趙紅霞則從賓館前台要來針線,縫好扣子後,也離開了賓館。
“肖燁的話迷惑了她,她也怕如果這件事讓別人知道,會影響到自己的生活,所以當時就沒去公安局報案。”李鋒嘆了一口氣說,自己的妻子太容易相信別人。
肖燁前員工承認酒中下藥
“她是被人下了藥的”,李鋒告訴記者,趙紅霞曾對張、彭二位辯護律師說,肖燁公司前員工徐陽(化名)曾當著她和鄧麗(化名,不雅視頻的拍攝者之一)的面,承認了這一點。
2013年2月,李鋒找到
鄧麗求證此事。鄧麗在電話中告訴他,2009年,她和徐陽、趙紅霞陸續離開公司後,三個人曾在私下有一次談話。在這次談話中,徐陽對趙紅霞說,當時在遞給她的啤酒里,已經被下了迷藥。
此 外,鄧麗還告訴李鋒,她從徐陽處獲知,在肖燁公司除趙紅霞外,還有很多女子遭下藥性侵。據記者掌握的相關線索,在當時肖燁的華倫達服飾有限公司工作的郭某 還稱,當時公司中有同樣經歷的女子並不在少數。在聲稱遭肖燁下藥性侵的女子中,胡海霞(化名,不雅視頻另一拍攝者)直言,像肖燁這樣的人走在大街上,她看 都不會看一眼,怎么能稀里糊塗地和他發生關係呢。
李鋒說,趙紅霞希望辯護律師
張智勇和彭軼平,向公安機關報案。對此,李鋒表示了支持,並把自己了解到的情況,全部告訴了兩位律師。很快,張智勇和彭軼平擬好了刑事控告書,並向重慶市公安機關報了案。
證據不足,控告被駁回
2013年3月8日,李鋒從張智勇律師那裡得知了自己不願接受的訊息:公安機關以“證據不足”為由,不予立案。
對這個結果,當時仍被關押在看守所的趙紅霞和在家中的李鋒均對律師表示,一定要再次向公安機關提出控告。據辯護律師張智勇部落格記錄,2013年4月2日的第13次會見中,趙紅霞表達了堅決要控告、申訴到底的決心,要窮盡一切法律手段,追究被控告人的刑事責任。
於是,張智勇和彭軼平接著向公安機關提交了複議申請。2013年4月10日,重慶市公安機關駁回了複議申請,理由仍然是“證據不足”。
李鋒已經下定決心,“一定要控告到底”,李鋒說,因為自己的妻子“受過傷害是事實”。同時,他還呼籲也曾受過肖燁性侵的女孩聯合起來,“讓肖燁受到應有的法律
制裁”。
重慶市渝北區人民法院6月28日對肖燁等6人敲詐勒索案一審宣判,主犯肖燁被判處有期徒刑10年,許社卿被判處有期徒刑4年,嚴鵬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6個月;被告人趙紅霞、譚琳玲、王建軍三人根據各自犯罪情節,且到案後能如實供述主要罪行,有悔罪表現,分別被判處緩刑。一審宣判後,肖燁、許社卿、嚴鵬提出抗訴。
2013年9月5日,重慶第一中級人民法院開庭二審此案,肖燁、許社卿、嚴鵬當庭認罪,請求法院輕判。2013年9月17日,法院宣判此案,審判長就三名抗訴人提出的意見逐一作出評判。
針對肖燁及其辯護人提出肖燁具有自首情節的意見,法院審理認為,肖燁在本案一審宣判前對其以“借款”名義強索錢財的事實未如實供述,對其利用所拍攝的不雅視頻威脅、要挾他人,強索錢財的犯罪行為根本否認,故不能認定為自首。
此外,針對肖燁認罪悔罪請求輕判,法院綜合考量肖燁的主觀惡性、案件的社會影響及危害程度,認為肖燁在二審庭審中對其主要犯罪事實的供認,亦不足以從輕處罰,原判對其量刑並無不當,該抗訴理由及辯護意見不成立。
在當日的宣判中,未抗訴的趙紅霞、譚琳玲、王建軍等三人作為同案案犯到庭聽取二審判決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