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法院對外國仲裁裁決的執行發生與1958年。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越南法院對外國仲裁裁決的執行
- 作者:佚名
- 發生時間:1958年
- 所屬國家:越南
越南法院對外國仲裁裁決的執行發生與1958年。
越南法院對外國仲裁裁決的執行發生與1958年。作者:佚名[摘 要]: 仲裁作為一種具有快捷方便、費用低廉等諸多優點的爭議解決方式日益成為當事人的首選。世界上絕大多數國家為吸引外資,營造良好的國際商業環境,大都通過立法規定...
由於仲裁是建立在雙方當事人自願基礎上的,通常當事人會承認裁決的效力並能自動執行。在特殊情況下,如果一方當事人拒不執行仲裁裁決,另一方當事人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但對於國外裁決的案件,由於承認與執行外國裁決不但關係到雙方當事...
澳大利亞六國仲裁制度作為研究對象之後,本書又選取了巴基斯坦、土耳其、瑞士、西班牙、印度尼西亞、越南六個國家,對各國仲裁制度進行系統研究,主要內容包括仲裁制度的歷史沿革、現行仲裁法律制度及實踐、仲裁機構的特點、法院對仲裁裁決的承認...
一國法院對外國法院判決或外國仲裁機構確定的裁決,本國法院予以承認和執行。外國判決和裁決在本國內發生效力,必須符#本國的法律、法令及判例規定,並符合有關的國際條約規定。執行外國的判決和裁決以承認外國判決和裁決為前提。承認和執行...
仲裁裁決被人民法院裁定不予執行的,當事人可以根據雙方達成的書面仲裁協定重新申請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外國 二、中國涉外仲裁機構的仲裁裁決在外國的承認和執行 依照我國民事訴訟法第266條第2款和仲裁法第72條的規定,中國涉外...
(二)法院在刑事案件中所作出的有關民事損害賠償的裁決; (三)仲裁裁決。 二、本條約所指的“法院裁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方面系指法院的判決、裁定和調解書;在越南社會主義共和國方面系指法院的判決、決定和調解書。
承認及執行外國仲裁裁決公約 (1958年6月10日訂於紐約)第一條 一、仲裁裁決,因自然人或法人間之爭議而產生且在申請承認及執行地所在國以外之國家領土內作成者,其承認及執行適用本公約。本公約對於仲裁裁決經申請承認及執行地所在國...
涉外仲裁,是指根據當事人的約定,涉外仲裁機構依法對當事人之間的爭執居中決斷的制度。經中華人民共和國涉外仲裁機構裁決的,仲裁裁決書一經制定即發生法律效力。當事人不得就同一事項向人民法院起訴,也不得向其他機構提出變更仲裁裁決...
如果仲裁地點在我國,則仲裁庭適用該外國仲裁機構仲裁規則作出的裁決是我國仲裁裁決,而不是外國仲裁裁決。我國法院對該裁決享有撤銷和拒絕執行的雙重司法監督。我國現行立法與實踐對外國仲裁機構裁決的國籍的定位不十分明確。應採用國際上普遍...
儘管近年來國際商事仲裁從理論到實踐,擺脫國內法控制的傾向日趨明顯,但是,國內法院對國際商事裁決的審查和監督是自始至終的,並決定著裁決的最終命運。另一方面,國際商事仲裁的裁決只有置於法院的有效監督之下,才能更好的體現仲裁的“...
第二章 提起承認及執行外國仲裁裁決訴訟需注意的法律問題 第一節 提起承認及執行外國仲裁裁決的法院與時效 一、提起承認及執行外國仲裁裁決的法院 二、提起承認及執行外國仲裁裁決的時效 第二節 提起承認及執行外國仲裁裁決需提交的法律...
實際上剝奪了當事人自由選擇由仲裁庭作出保全裁定的權利,與國際商事仲裁的發展趨勢相違背;而且(3)目前國際仲裁界正在謀求國家間相互承認和執行仲裁庭作出的(無論在國內或國外)保全措施以及法院對外國仲裁協助頒布臨時保全措施,越來越...
國際商事仲裁和國際民事訴訟都是解決國際商事爭議的常用的有效方法,但二者有本質區別:(1)就機構的性質而言,國際商事仲裁機構只具有民間團體的性質,而審理國際民商事糾紛的法院,則是國家司法機關。(2)就管轄權來源而言,國際商事仲裁...
7 裁決的種類 7.1 終局裁決 7.2 部分裁決 7.3 合意裁決 7.4 友好調和裁決 7.5 補充裁決 8 裁決的概念 9 裁決的追訴 9.1 裁決的追訴 9.2 就裁決的實體向法院抗訴 ……第三章 國際商事仲裁裁決的強制執行 結束語 主要參考...
後來英國、美國的法律逐步有條件地承認了當事人間仲裁協定的有效性。英國1950年《仲裁法》規定,仲裁案件中的法律問題應由法院來審理。這一規定雖經1979年《仲裁法》修改,但新的《仲裁法》中仍規定,當事人對仲裁裁決中的法律問題可以...
承認與執行外國仲裁裁決公約,亦稱“1958年紐約公約”。於1958年在聯合國主持下在紐約締結。該公約已成為承認和執行外國仲裁裁決的主要國際公約。其成員國已有80多個,我國已正式加入該公約並於1987年4月22日對我國生效。該公約的主要內容...
對我國涉外仲裁機關作出的裁決,一方當事人不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被申請人住所地或財產所在地的中級人民法院申請執行。如果外方當事人不履行,財產所有人在國外的,可以根據我國所參加的《承認及執行外國仲裁裁決公約》或者有關國際...
第三條如果裁決對其不利的一方當事人證明,根據有關仲裁程式的法律,在第一條第二款第二項和第三項及第二條第一款第二項和第三項所述理由以外,還有理由使他可以對仲裁裁決的效力向法院提出抗議,法院如果認為適當,可以拒絕裁決的承認...
2015年10月29日,仲裁庭作出管轄權和可受理性問題的裁決。2016年7月12日,海牙國際仲裁法庭對南海仲裁案做出“最終裁決”,判菲律賓“勝訴”,並否定了“九段線”,還宣稱中國對南海海域沒有“歷史性所有權”。各方反應 菲律賓 2016年...
從各國仲裁立法的發展過程來看,法院監督作用的著眼點已從在裁決實體內容進行監督以維護法律的統一性和公正性轉向從仲裁程式上保證仲裁的公平進行;從全面的監督轉向重點原則的監督。⑤ 因此,法院對仲裁的監督,應當是適度的,即承認仲裁...
各國間承認與執行在他國做出的仲裁裁決的國際義務已經固定在1958年的《承認與執行外國仲裁裁決公約》(簡稱《紐約公約》)中。鑒於一國法院的判決在另一國家申請執行時可能遇到的種種問題,可以這樣認為,通過仲裁解決國際商事爭端已成為商人...
在臨時仲裁的情況下,如果出現了上述問題,仲裁程式就會中斷,而要恢復此項程式,當事人就不得不到有關的法院尋求司法救濟。為此不僅要耗費大量的金錢和精力,而且造成不必要的拖延,致使爭議不能得到及時的解決。常設仲裁機構在通過仲裁...
本書對國際商事仲裁問題沒有泛泛而論,而是就國際商事仲裁的具體專題,比如國際商事仲裁的管轄權、國際商事仲裁的法律適用、國際商事仲裁裁決的承認與執行以及國際商事仲裁與法院的關係等,進行深入的比較研究。它們均具有較高的理論水平和...
人民法院涉外審判工作是涉外法治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主要審理當事人、標的物、法律事實等具有涉外因素的案件,涵蓋刑事、民商事、海事、智慧財產權、行政等各審判領域,以及外國法院判決、外國仲裁裁決的承認和執行等國際司法協助案件。因涉港...
16、越南法院對外國仲裁裁決的承認和執行,《仲裁與法律》2004年總第93輯。17、國際法在非洲國家國內法中的地位和作用,《時代法學》2004年第6期。18、南非對涉外離婚案件管轄權的確定,《河北法學》2005年第1期。19、南非法律衝突的...
如果外國法院的裁判符合法定的執行條件,並且其內容不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基本原則,不違反我國的主權安全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承認其效力,人民法院發出執行令,依照民事訴訟法規定的執行程式和措施予以執行。四、對外國仲裁裁決的承認與...
例如,聯合國國際貿易法委員會主持制定的《國際商事仲裁示範法》第36條l款、1958年《紐約承認與執行外國仲裁裁決公約》(以下簡稱紐約公約)第5條1款1項、《歐洲國際商事仲裁公約》第9條2款1項都規定,如果仲裁協定無效,法院即可拒絕承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