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經濟仲裁是指當事人根據他們之間訂立的仲裁協定自願將涉外經濟貿易、運輸和海事中發生的爭議提交選定的仲裁機構,由該機構按照規定的程式居中進行審理並作出裁決以解決爭議的活動。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涉外經濟仲裁
- 外文名:Foreign economic arbitration
涉外經濟仲裁是指當事人根據他們之間訂立的仲裁協定自願將涉外經濟貿易、運輸和海事中發生的爭議提交選定的仲裁機構,由該機構按照規定的程式居中進行審理並作出裁決以解決爭議的活動。
涉外經濟仲裁是指當事人根據他們之間訂立的仲裁協定自願將涉外經濟貿易、運輸和海事中發生的爭議提交選定的仲裁機構,由該機構按照規定的程式居中進行審理並作出裁決以...
涉外仲裁,是指根據當事人的約定,涉外仲裁機構依法對當事人之間的爭執居中決斷的制度。經中華人民共和國涉外仲裁機構裁決的,仲裁裁決書一經制定即發生法律效力。當事...
經濟仲裁是一種和平解決經濟糾紛的方法,指經濟契約的當事人雙方發生爭議時,如通過協商不能解決,當事人一方或雙方自願將爭議的事項或問題提交給雙方同意的第三者依照...
商業仲裁是指買賣雙方在糾紛發生之前或發生之後,簽訂書面協定,自願將糾紛提交雙方...還包括涉外的、涉及香港、澳門和台灣地區的經濟糾紛,以及涉及國際貿易、國際代理...
涉外仲裁基本原則,是指涉外仲裁機構審理案件時所遵循的指導原則。中華人民共和國涉外仲裁機構審理案件時遵循以下原則:(1)獨立自主原則。仲裁機構在仲裁工作中,要按照...
國際商事仲裁,是指解決對外經濟、貿易、運輸和海事中爭議的方式之一。通常是在爭議發生時,雙方當事人通過自己訂立的仲裁協定(或雖未訂立仲裁協定但雙方均同意採取...
《涉外仲裁協定的法律效力》是蘇州大學法學院的唐峰所著的一篇文章,用於解決替代性糾紛。...
國家仲裁機構是指由一個國家依據其國內法設立的常設仲裁機構。它通常隸屬於國內某個機構(如商會),其受理的案件包括本國的商事爭議、涉外仲裁案件及國際商事爭議。....
常設仲裁機構本身並不具體負責處理某一仲裁案件,其主要職能是對提交其仲裁的案件...並且建議我國的涉外經濟契約雙方當事人在選擇第三國仲裁時,對該仲裁院予以優先...
《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法》是為保證公正、及時地仲裁經濟糾紛,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保障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健康發展,制定的法律。 於1994年8月31日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
《中華人民共和國涉外經濟契約法》於1985年3月21日頒布,1985年7月1日開始實施,1999年10月1日失效。全法共由七章,共43條組成。...
《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法》已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第65條 涉外經濟貿易、運輸和海事中發生的糾紛的仲裁,適用本章規定。本章沒有...
涉外經濟契約法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涉外經濟契約法》1985年3月21日第六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通過自同年7月1日起施行。制訂《涉外經濟契約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