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民法典

越南民法典

《越南民法典》是2018年4月商務印書館出版的圖書,作者是伍光紅、黃氏惠。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越南民法典
  • 作者:伍光紅、黃氏惠
  • 出版社商務印書館
  • 出版時間:2018年4月
  • 頁數:240 頁
  • 定價:42 元
  • 開本:32 開
  • 裝幀:平裝
  • ISBN:9787100159487
內容簡介,作者簡介,圖書目錄,

內容簡介

2015年11月24日,越南社會主義共和國第十三屆國會第十次會議通過了新的《民法典》,於2017年1月1日起正式生效,包括“總則”“財產所有權和其他權利”“義務與契約”“繼承”“適用於涉外民事關係的法律”“執行條款”六編,共689條。本書為越南2015年《民法典》中譯本,由中越兩國法律專家與語言專家合作譯成。2015年《民法典》不僅在結構和內容上進行了最佳化和精簡,還將越南傳統的道德價值、交易習慣與現代社會的新事物、新觀念相結合,既保留了傳統法律文化的基礎,又移植了西方國家先進法律制度的內容,體現了傳承和創新,具有較大的進步性。越南的民事法律制度,可以對我國未來《民法典》的制定提供經驗與啟示。越南是中國重要的鄰國,中越之間民事商貿往來頻繁,《民法典》作為調整民事關係的基本法具有重要的實際套用價值。

作者簡介

伍光紅,1975年生,廣西全州人。越南河內國家大學法學博士,精通越南語。現為廣西民族大學法學院教授、碩士生導師,兼職越南河內國家大學法律系博士生導師。已在國內外核心期刊和其他刊物發表專業論文40餘篇,編著8部。代表作:《中越刑事偵查程式比較研究》(專著,越南司法出版社2011年出版),及《從<曼谷宣言>到<東協憲章>――東協發展過程中的里程碑檔案述評》《論跨國在押犯所生嬰兒的權益保障》《越南的律師在場權對我國的啟示》《中越刑事辯護制度比較研究》等論文。
黃氏惠,1983年生,越南太平省人。廣西民族大學文學院中國少數民族語言文學博士研究生。精通中越文互譯,參與編寫《新漢越詞典》(廣西教育出版社2015年版)。

圖書目錄

第一編 總則
第一章 通則
第二章 民事權利的確立、行使與保護
第三章 自然人
第一節 自然人的民事權利能力與民事行為能力
第二節 人身權
第三節 住所
第四節 監護
第五節 尋人通告,宣告失蹤,宣告死亡
第四章 法人
第五章 民事關係中的越南社會主義共和國政府、中央及地方國家機關
第六章 家庭戶、合作組與其他在民事關係中不具有法人資格的組織
第七章 財產
第八章 民事行為
第九章 代理
第十章 期間和時效
第一節 期間
第二節 時效
第二編 財產所有權和其他權利
第十一章 一般規定
第一節 財產所有權和其他權利確立、行使的原則
第二節 財產所有權和其他權利的保護
第三節 財產所有權和其他權利的限制
第十二章 占有
第十三章 所有權
第一節 所有權內容
第二節 所有權形式
第三節 所有權的取得和消滅
第十四章 其他財產權利
第一節 相鄰不動產權
第二節 用益權
第三節 地上權
第三編 義務與契約
第十五章 一般規定
第一節 義務產生的依據及對象
第二節 履行義務
第三節 履行義務的擔保
第四節 民事責任
第五節 轉讓請求權和轉讓義務
第六節 終止義務
第七節 契約
第十六章 一些通用契約
第一節 財產買賣契約
第二節 財產交換契約
第三節 財產贈與契約
第四節 財產借貸契約
第六節 財產借用契約
第七節 關於土地使用權的契約
第八節 合作契約
第九節 服務契約
第十節 運輸契約
第十一節 加工契約
第十二節 財產暫存契約
第十三節 委託契約
第十七章 懸賞和有獎比賽
第十八章 無因管理
第十九章 非法占有、使用財產及不當得利的歸還義務
第二十章 契約外的侵權賠償責任
第一節 一般規定
第二節 確定損失
第三節 某些具體情況下的損害賠償
第四編 繼承
第二十一章 一般規定
第二十二章 遺囑繼承
第二十三章 法定繼承
第二十四章 結算和分割遺產
第五編 適用於涉外民事關係的法律
第二十五章 一般規定
第二十六章 適用於自然人、法人的法律
第二十七章 適用於財產關係、人身關係的法律
第六編 執行條款
條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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