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背景
我國公路最高設計車速120km/h,最早出現在1956年版《公路工程設計準則(修訂草案)》中,60多年來車輛性能和道路設計施工技術都得到了極大地提高。隨著汽車新技術和智慧型交通技術的發展,設計車速超過120km/h的高速公路將成為可能。目前,我國高速公路最高設計車速一般選用120km/h。但是,市場銷售的普通汽車設計車速大多在180km/h以上,甚至部分賽車設計車速達到400km/h,現行高速公路限速已經影響汽車性能的發揮,因此,提出了超高速公路的概念。為了適應未來計算行車速度高於120km/h的高速公路發展需求,何永明首先提出了超高速公路的概念,並且對超高速公路技術等級和最高設計車速進行了劃分。
等級劃分
1、超一級高速公路:計算行車速度為140km/h,當受條件限制時,可選用120km/h的計算行車速度,對個別特殊困難路段,經過技術經濟論證甚至允許採用100km/h的計算行車速度。
2、超二級高速公路:計算行車速度為160km/h,當受條件限制時,可選用140km/h的計算行車速度,對個別特殊困難路段,經過技術經濟論證甚至允許採用120km/h的計算行車速度。
3、超三級高速公路:計算行車速度為180km/h,當受條件限制時,可選用160km/h的計算行車速度,對個別特殊困難路段,經過技術經濟論證甚至允許採用140km/h的計算行車速度。
必要性
1.汽車技術發展的要求
汽車新能源技術、主動安全技術、自動駕駛技術等取得了輝煌的成就,因此汽車技術的發展對公路建設標準提出了新的要求。目前高速公路限速120km/h,不但使現有汽車的性能得不到充分地發揮,還阻礙了汽車技術的進一步發展。
2.為道路建設提供依據
若把高速公路的出現作為公路技術水平的第一次飛躍,則超高速公路的發展將可能成為公路技術水平發展的另一次革命,特別是乘用車專用高速公路和自動駕駛汽車專用公路的發展將給百姓生活帶來翻天覆地的變化。因此,充分研究超高速公路交通特性,可以為制定超高速公路建設技術標準提供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