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超市試吃族
- 又稱:超市吃客
- 人員類型1:貪吃型
- 人員類型2:品嘗美味型
試吃定義,試吃人類型,經濟影響,影響程度,散賣食品,超市影響,行為定義,專家提醒,
試吃定義
試吃就是指超市為了促銷,而舉行免費品嘗活動,讓大家來免費品嘗。像切成小塊的熟食牛肉,一口一杯的優酪乳,小紙杯盛放的速食麵,這些都可以成為如今超市裡的免費試吃的食品。現在超市裡的食品,除了不能生吃的,幾乎都有免費試吃。大到扒雞、乳豬,小到速食麵、壽司,也都有試吃品。樂意上超市試吃的居民也越來越多,所圖的就是不花一分錢,就可以嘗到美味。
現很多超市為了促銷,讓消費者嘗試試吃,一般符合消費者口味後,會有效的促進消費者購買力度。
試吃人類型
貪吃型
這種類型的人因為身上資金不足,但又要解決溫飽問題,那么不付錢、不刷卡、不蹭吃、不蹭喝,怎么樣才能迅速填飽自己的肚子?一個訣竅,正如大家所說“商場裡面就是一個小世界,應有盡有,吃喝拉撒全方位服務。”許多大型超市都會提供免費品嘗的促銷食品或新品種食品,如有足夠耐心在裡面轉上一圈,絕對可以吃飽。一般的方法是,不是直接走過去拿起試吃的就往嘴裡塞,而是瞄準一個目標邁步過去,但又假裝只是路過,然後似乎不經意間看見促銷商品,於是很好奇地看著那些吃的:“這些是什麼?”(沒有見過的新品種)“請問辣的嗎?”(香腸類)“有草莓味嗎?”(牛奶)“什麼做的?”(餃子、湯料類)……對這種顧客,促銷人員還是比較熱情招待的。
品味型
這種類型的人不缺錢,但喜歡逛超市,最直接的原因就是可以嘗遍不同的食品。用他們的話說那是一種樂趣,因為只有那一小口或者一小塊,才會讓人覺得格外珍惜,然後會去細細品味。偶爾會遇上“謝絕品嘗”的招牌,但他們對此有一招,大大方方拿來吃就是,要是身邊有工作人員,吃完後會眉頭一皺,“恩,味道真不怎么樣啊。”搞得成心想買,但味道不合意的樣子。“每次逛完超市,肚子就已經很飽了,真有意思。”他們總是把這樣的方式當成樂趣。
方便型
經濟影響
影響程度
“有些人天天都來,幾乎每種食品都要品嘗一下,對他們來說超市幾乎成了不要錢的‘飯店’。”昨天,香港中路家樂福超市保全科的王經理告訴記者,在超市里“蹭吃”的現象最近挺嚴重,有些人甚至一天三頓定時過來“吃飯”。
前天超市就發現了一名蹭吃的“慣犯”。“保全在巡邏時注意到,這名男子幾乎天天來,早上一開門就進店,品嘗幾樣點心後離開。”這名蹭吃的男青年不但在超市吃“早飯”,中午和晚上他也會定時出現在超市食品區,挨個品嘗十多種熟食和散裝點心後才離開,因為該男子連續多天出現在超市的食品區,所以他的行為引起了保全的注意。
“對於這樣的蹭吃者,我們只能制止。”王經理說,因為被蹭吃的食品大多是一些低價值的東西,數量上也構不成犯罪,而且現在法律上對於這方面並沒有明確規定,所以他們對蹭吃者也沒什麼好的辦法。
對於“蹭吃族”的出現,超市王經理認為,完全不讓消費者品嘗也不近人情,但為減少超市額外損失,超市應該增加賣場巡視人員,並增加賣場監控設備以及限制可以品嘗食品的種類和數量,一旦發現消費者有不善意的“品嘗”將及時勸阻。“吃多吃少全憑自覺,這是個素質問題。”王經理說。
散賣食品
在家樂福超市食品區,兩名挎著購物筐的婦女每過一個食品櫃檯就停下來,拿起瓜子、魚片“品嘗”一會。半個多小時過去了,她們仍在食品區轉悠。期間工作人員提醒過她們,可兩人卻以“不嘗怎么買”為由繼續“品嘗”。“像這樣不自覺的顧客很多,我們也沒有好辦法。”工作人員說,只要是不太出格,超市也只好“睜隻眼閉隻眼。
超市影響
超市白吃族讓你防不勝防:河西區一家綜合超市的食品區,幾名逛超市的人趁超市服務員不備白吃白喝。在超市乾貨區,一名女子不斷掃視著在附近巡視的超市服務員,每當服務員離開視線,女子抓起杏脯、京糕條就往嘴裡放。吃完後,該女子又向前溜達著,隨手抓些瓜子、松子,一邊走一邊嗑。和其他顧客不同,女子的注意力不在商品上,而是不斷留意著過往的服務員,一有機會就開始吃散賣的食品。
在超市冰鮮奶品區,幾種不同品牌的優酪乳和鮮奶正在促銷,服務員在小紙杯里倒上優酪乳和鮮奶擺放在桌子上任顧客品嘗。一名男子穿梭於幾個免費品嘗的桌子前,品嘗完這杯又拿起那杯。白喝了很多杯優酪乳和鮮奶後,該男子又來到醬貨區,吃起免費品嘗的火腿。
行為定義
偷吃一顆杏仁怎么就是內盜行為?“如果是顧客吃一顆,就算是試吃,但是如果促銷員吃一顆就是偷吃,也就是內盜。”她說。
“我以為做完筆錄後就沒事了,沒想到防損科過後給我們廠家發了通知,要罰廠家3000元。”喬女士告訴記者,而廠家業務人員的意思是讓她自己來交罰款,這些天來,她多次跟超市協商,能否降低罰款,但不起作用。她一個月工資只有500多元,交3000元的罰款顯然有些殘酷。
易初蓮花超市防損部主管周先生告訴記者,罰款數額是根據超市和廠家之間簽訂的協定確定的,如果廠家派來的促銷員出現內盜行為,就要罰款3000元。但是現在處理結果還沒有完全確定,超市可以看在“人情”的分上,適當降低罰款金額,“畢竟促銷員每月的工資也就幾百元。”
但是昨日下午,喬女士接到廠家的通知,罰款只是從3000元降到了2500元。“2500元我肯定不願意!廠家讓我19日早上再去求求情,看能不能再降低一些。”喬女士還對超市能降低罰款抱有希望。
律師:罰款太高有失公正
律師侯琰認為,首先,偷吃和內盜不能完全等同,偷吃只是一種不當行為,但不能界定為違法性質的盜竊;即便是超市將這種偷吃的行為界定為內盜,也應該交由有處罰權利的公安機關來處理;最後,3000元的罰款遠遠高於超市的財產損失,這是有失公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