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水林業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赤水林業
  • 主要職責:貫徹執行國家、省、市
  • 領導班子:局黨組書記、局長周山榮
  • 地址:赤水
  • 主要職責:指導林業的經濟體制改革
主要職責,領導班子,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以及本級人民政府有關林業管理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發展戰略、規劃、計畫;擬定全市林業發展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
(二)指導林業的經濟體制改革,參與制定相關經濟調節政策。管理林業資金,監督資金的管理和使用;指導和監督本系統的財務、統計工作;監管林業系統國有資產。
(三)組織開展植樹造林、全民義務植樹、封山育林;組織指導以植樹種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審查造林綠化施工設計;組織年度造林綠化驗收;指導林業的建設和管理工作;負責自然保護區規劃設計方案的審查報批;承辦市綠化委員會的具體工作。
(四)組織編制全市天然林保護工程、退耕還林工程等林業生態工程規劃及年度計畫;指導監督工程項目實施、竣工驗收、工程報賬制度等管理工作。
(五)組織指導全市森林資源的管理;組織開展森林資源調查、動態監測和匯總工作;組織編制並監督執行森林採伐限額,實施木材流通管理,指導監督林政管理工作;依法查處林業違法行政案件,組織指導林地、林權管理,依法審核辦理林地徵用、占用手續;主管森林資源有償使用工作;組織指導調處林權糾紛。
(六)組織指導野生動植物資源調查,保護和合理利用;負責珍稀瀕危動植物管理工作。
(七)指導護林防火、森林公安工作和林業公安隊伍建設;保護野生動植物資源安全,維護森林公園、林區社會治安,督促查處破壞森林資源和野生動植物資源的重大案件;負責全市森林和綠地系統病蟲害預測、預報和防治工作。
(八)制定林業產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對木竹生產、森林旅遊、木本藥材、苗木花卉、種子種苗等林業產業實施巨觀指導和管理;指導國有林場分類經營改革;指導林業企業改革,推行現代企業制度;按許可權報批林業重點基建項目和技改項目;指導各類商品林(包括用材林、經濟林、竹林、藥用林)和風景林的培育。
(九)擬定全市林業的科技發展規劃,組織重點科技項目攻關和科技成果轉化、套用,制定行業質量等級、定額標準、技術規程並組織、指導實施;組織實施本系統專業人才培訓和職工隊伍建設工作。
(十)按職責管理鄉鎮(街道)林業工作站。
(十一)承辦市人民政府和上級林業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領導班子

局黨組書記、局長周山榮:主持全局全面工作,分管林業計畫、統計、和人事工作。
局黨組成員、正科級紀檢員羅良勇:分管黨(團、工會、婦女)的基層組織建設工作、黨風廉政建設工作、財務工作,協助局長分管計財科,具體分管計財科、紀檢室。
局黨組成員、副局長曹罡:分管森林資源管理工作、森林公安工作、野生動植物保護工作、林業採伐工作、加工經營和流通管理工作、林業行政執法工作、林業法制建設工作、天保工程管理工作、林業工作站管理工作、環境目標和森林旅遊管理工作,林區內禁毒管理工作。具體分管林政科、法制科、林業公安派出所、森林公園管理所、林業工作站、木材檢查站、自然保護管理所。
局黨組成員、副局長謝學勤:分管宣傳和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設和計畫生育工作、幹部人事管理和教育培訓工作、統戰和退離休幹部工作、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森林防火、安全生產工作、信訪工作、檔案管理和保密工作、機關管理與機關效能建設工作、國有森工企業工作。具體分管局辦公室、森林防火辦公室、人教科
局黨組成員、副局長黃仕平:分管造林綠化工作、林木種子種苗管理工作、科技推廣普及工作、林業有害生物防治和森林植物檢疫工作、退耕還林和竹基地建設管理工作、林業產業建設管理工作、紙槳原料組織供應工作。具體分管綠化辦、營林站、種苗站、林科站、檢疫站。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

根據《中共遵義市委辦公室遵義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赤水市人民政府職能轉變和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遵黨辦字〔2014〕69號)和《中共赤水市委赤水市人民政府關於市人民政府職能轉變和機構改革的實施意見》(赤黨發〔2014〕8號),設立赤水市林業局,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一、職責調整
(一)取消已由省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二)將市林業局林地登記職責劃入市國土資源局。
二、主要職責
(一)負責全市林業及生態建設的監督管理。貫徹執行國家、省、市以及本級人民政府有關林業管理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發展戰略、規劃、計畫;擬定全市林業發展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組織開展森林資源、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和濕地的調查、動態監測和評估;承擔林業生態文明建設的有關工作。
(二)指導林業的經濟體制改革,參與制定相關經濟調節政策。管理林業資金,監督資金的管理和使用;指導和監督本系統的財務、統計工作;監管林業系統國有資產。
(三)組織、協調、指導和監督全市造林綠化工作。擬定相關地方標準和規程並監督執行;指導、監督各類公益林、商品林的培育和天然林保護工程、退耕還林工程等林業重點工程建設;組織開展植樹造林、全民義務植樹、封山育林;組織指導以植樹種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審查造林綠化施工設計;組織年度造林綠化驗收;指導林業的建設和管理工作;負責自然保護區規劃設計方案的審查報批;承辦市綠化委員會的具體工作。
(四)承擔推進林業改革,維護農民經營林業合法權益的責任。擬訂集體林權制度、國有林場等重大林業改革意見並指導監督實施;擬訂農村林業發展、維護農民經營林業合法權益的政策措施;指導、監督農村林地承包經營和林權流轉;指導、監督林權糾紛調處和林地承包契約糾紛仲裁。
(五)承擔森林資源保護髮展監督管理的責任。組織指導全市森林資源的管理;組織開展森林資源調查、動態監測和匯總工作;組織編制並監督執行森林採伐限額,實施木材流通管理,指導監督林政管理工作;依法查處林業違法行政案件,組織指導林地管理,依法審核辦理林地徵用、占用手續;主管森林資源有償使用工作。
(六)加強保護和合理開發森林和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最佳化配置林業資源,促進林業可持續發展。組織指導森林和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調查、濕地類型自然保護區的建設管理、保護和合理利用;擬定全市重點保護陸生野生動物、植物名錄;監督管理古樹名木保護工作。
(七)指導護林防火、森林公安工作和林業公安隊伍建設;保護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安全,維護森林公園、林區社會治安,督促查處破壞森林資源和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的重大案件;負責全市森林和綠地系統病蟲害預測、預報和防治工作。
(八)擬定全市林業的科技發展規劃,組織重點科技項目攻關和科技成果轉化、套用,制定行業質量等級、定額標準、技術規程並組織、指導實施;指導全市農村林業社會化服務體系和林業專業合作組織建設;組織實施本系統專業人才培訓和職工隊伍建設工作。
(九)按職責管理鄉鎮林業工作站。
(十)承辦市人民政府和上級林業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三、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能職責,市林業局設8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綜合協調和處理機關日常政務工作,擬定和監督執行機關工作制度;承辦機關文秘、會務、檔案、宣傳、信訪、督辦、保密、目標管理、公產、車輛、衛生和計畫生育、效能建設、群團等管理工作。
(二)造林綠化管理科(赤水市綠化委員會辦公室)。
指導種苗、造林、營林質量管理工作;指導、監督全民義務植樹、城鄉綠化、部門綠化工作;指導退耕還林工程等林業重點生態工程建設;指導各類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花卉苗木的建設生產和國有林場、種苗基地、森林公園的建設管理工作;指導林業有害生物的預測、預報、防治和檢疫工作;承擔市綠化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三)森林資源管理科。
指導全市森林資源管理,組織開展森林資源清查、動態檢測和統計工作;負責自然保護區的規劃、申報和管理;指導全市天然林保護工程、公益林建設和管理工作;組織開展植樹造林、封山育林的檢查驗收;審核監督森林資源的使用情況;組織編制森林採伐限額;負責林業管理方面有關行政審批事項的受理和審批工作;負責組織協調行政審批事項的勘查、檢驗、檢疫、論證、審核、上報等相關工作;負責有關行政許可證的發放工作;負責行政審批專用章的使用管理;監督林木、竹的憑證採伐與運輸工作;審批木材經營加工;指導林地、林權管理,承擔依法審核、審批林地徵用、占用和臨時占用手續的申報工作;督促查處林政案件;管理森林資源有償使用和林地開發利用,參與調處山林權屬糾紛;指導木材檢查站、鄉鎮林業工作站的林業管理工作;指導森林和陸生野生動物類型、濕地類型自然保護區的建設和管理工作;承辦瀕危陸生野生動植物和國家重點保護的陸生野生動植物及其產品進出口、國家和省級重點保護的陸生野生動物馴養繁殖、獵捕的審核、報批工作;承辦生物多樣性保護及其履約的有關工作。負責法律、法規、規章規定應由林業部門承擔的其他行政審批事項。
(四)發展規劃與資金管理科。
編制林業財務計畫、基建財務計畫和年度生產計畫,並監督實施;組織擬訂林業發展和天然林保護工程、退耕還林工程等林業重點工程規劃及年度計畫並監督實施;組織、指導林業及其生態建設的生態補償和補助制度的建立和實施;承擔機關財務工作;負責林業、事業資金的籌集、使用和管理;按許可權審批林業重點建設項目,組織項目的施工驗收;指導管理林業、財務、統計、專項貸款工作;監督管理國有林業、局機關、直屬單位的國有資產。
(五)赤水市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
負責組織、協調、指導、監督全市森林防火工作、發布森林防火信息;執行市人民政府和市森林防火指揮部決定;負責滅火信息調度處理;承擔市森林防火指揮部和上級森林防火辦公室交辦的其他工作。
(六)森林公安科。
貫徹執行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組織開展全市森林公安工作;指導、督促、協調全市森林公安派出所偵破、查處破壞森林野生動植物資源和危害林區社會治安的行政違法和刑事案件;負責指導全市林區社會治安管理工作和森林公安機關業務及基層基礎建設;做好全市森林公安機構和隊伍建設的相關工作等。
(七)政策法規科。
擬定林業法制建設規劃及工作計畫;對本局起草的規範性檔案進行合法性審核,辦理規範性檔案備案工作;負責全市林業執法監督和林業行政應訴、複議、聽證工作;負責林業系統普法教育和宣傳工作;承擔組織指導林業改革和農村林業發展工作;指導、監督集體林權制度改革方針政策的落實;組織擬訂農村林業發展、維護農民經營林業合法權益的政策措施並指導實施;指導農村林地林木承包經營、流轉及林權管理;指導、監督林權糾紛調處和林地承包契約糾紛仲裁工作;組織實施全市森林保險工作;指導全市農村林業社會化服務體系和林業專業合作組織建設。
(八)人事教育科。
負責局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的機構編制、網上名稱管理;組織人事、社會保障、離退休幹部管理、人事工資等管理工作;負責機關及本系統內黨的建設和黨風廉政建設;擬訂林業人才培訓和教育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承辦指導林業隊伍建設的有關工作。
機關黨組織按有關規定設定。
四、人員編制
市林業局機關行政編制39名(含森林公安政法專項編制25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2名,主任(科長)8名。
機關工勤人員編制4名(含1名森林公安業務車輛駕駛員),由財政全額預算管理。
五、其他事項
(一)森林公安政法專項編制分配情況是:大同林業公安派出所4名、復興林業公安派出所6名、金沙林業公安派出所6名、官渡林業公安派出所4名、長沙林業公安派出所5名;5個派出所均為副科級,各設所長1名、教導員1名。
(二)整合不動產登記職責。市林業局負責組織、指導林地、林權管理,負責重點國有林區森林資源資產產權變動的審核,組織編制全市林地保護利用規劃並監督實施,依法承擔林地徵收、徵用、占用的審批審核工作,指導森林林木林地承包經營及有關契約管理、森林資源資產評估,監督管理林權流轉交易,指導、監督林地承包契約,協同調處權屬糾紛等。配合市國土資源局開展國有林區森林、林木、林地登記發證工作,協同市國土資源局指導林權登記等工作。
(三)赤水市林權服務中心(市林權流轉中心)承擔的林權登記職責劃轉到市國土局不動產登記事務中心。市林權服務中心(市林權流轉中心)的宗旨和業務範圍調整為:為森林資源管理、林權流轉管理提供服務保障。負責森林資源勘界、確權相關工作,做好林木林地權屬的登記和動態管理;負責林權流轉、林權抵押登記相關工作;收集、發布林權流轉交易、木材及林產品價格等相關信息;提供林業相關法律法規、政策諮詢;提供相關社會服務。
(四)市林業局所屬其他事業單位機構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六、附則
本規定由市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其調整由市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式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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