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水市2008年林業綠化工作考核評比辦法

一、考核內容及評分標準(120分) (一)集體林權制度改革(40分),以單獨考核得分折算。

(二)竹基地建設(30分),以單獨考核得分折算

(三)森林資源保護與管理(50分)

1、森林防火(10分),以單獨考核得分折算。

2、林業有害生物防治(5分)。

(1)完成林業有害生物目標管理指標(林業有害生物成災率、無公害防治率、測報準確率和種苗產地檢疫率)計1分,一項指標未達標計0分。

(2)及時上報重要疫情、季度報表及發生與防治報告計2分。未及時上報重要疫情扣1分;未按時上報林業有害生物發生與防治4—9月報表,3、6、9月季度報表發生與防治報告,每缺一項扣0.5分,扣完為止。

(3)按時完成越冬期林業有害生物調查,松材線蟲病春、秋季普查,林木種苗產地檢疫及其它有害生物專題調查計2分,每缺一項扣0.5分,扣完為止。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赤水市2008年林業綠化工作考核評比辦法
  • 所屬地區:赤水市
  • 年限:2008年
  • 屬性:辦法
考核內容及評分標準(120分),考核評比辦法,

考核內容及評分標準(120分)

(一)集體林權制度改革(40分),以單獨考核得分折算。
(二)竹基地建設(30分),以單獨考核得分折算。
(三)森林資源保護與管理(50分)
1、森林防火(10分),以單獨考核得分折算。
2、林業有害生物防治(5分)。
(1)完成林業有害生物目標管理指標(林業有害生物成災率、無公害防治率、測報準確率和種苗產地檢疫率)計1分,一項指標未達標計0分。
(2)及時上報重要疫情、季度報表及發生與防治報告計2分。未及時上報重要疫情扣1分;未按時上報林業有害生物發生與防治4—9月報表,3、6、9月季度報表發生與防治報告,每缺一項扣0.5分,扣完為止。
(3)按時完成越冬期林業有害生物調查,松材線蟲病春、秋季普查,林木種苗產地檢疫及其它有害生物專題調查計2分,每缺一項扣0.5分,扣完為止。
3、受災木竹清理採伐管理(10分)
(1)有較為完善的規劃設計檔案資料計1分。每少一片伐區規劃設計資料扣0.1分,扣完為止。
(2)有較為完善的伐區伐前公示檔案資料計1分。每少一片伐區伐前公示檔案資料扣0.1分,扣完為止。
(3)建立了較為完善的受災木竹採伐登計台帳計2分。未建立不得分,不完善扣1分。
(4)每片伐區都有採伐監督管理人員併到位計2分。未派有監督管理人員不得分,到位情況不好扣0.5分,扣完為止。
(5)嚴格按《受災林木清理指南》規定進行受災木竹清理計2分。有故意採伐健康木竹和中輕度林木的行為及亂砍濫伐案件,發現一處扣0.5分,扣完為止。
(6)及時按上級要求上報受災木竹採伐統計情況計2分。延時一次扣0.1分,扣完為止。
4、竹木經營加工管理(5分)
(1)有較為完善的木竹經營加工戶檔案計1分。每少一戶扣0.1分,扣完為止。
(2)有較為完善的木竹經營加工戶經營加工活動情況登記台帳計1分。每少一戶扣0.1分,扣完為止。
(3)每戶木竹經營加工戶都派有監督指導人員計1分。缺一戶扣0.1分,扣完為止。
(4)及時督促每戶木竹經營加工戶建立完善經營加工台帳計1分。有一戶未建立扣0.1分,扣完為止。
(5)及時通知每戶木竹經營加工戶進行年審並公示計1分。未提供初審意見或進行公示0.2分,扣完為止。
5、森林管護(10分)
(1)鄉鎮(街道)與村簽訂了天保森林管護責任狀計0.5分。未簽訂或未落實管護面積不計分。
(2)管護人員資格審批表填寫完整並附有身份證、彩照計0.5分。未填寫完整或未附身份證複印件、彩照扣0.5分。
(3)全面簽訂森林管護承包契約並落實管護小班計2分。承包契約簽訂率達不到100%扣1分;有一人未落實管護小班的扣0.1分。
(4)管護人員巡山記錄手冊記錄完整無缺計3分。巡山記錄手冊每缺一本扣1分;每月巡山天數不足25天每人次扣0.1分;無月小結每人次扣0.1分;鄉鎮(街道)天保辦無月考評意見每人次扣0.1分,扣完為止。
(5)按時上報管護人員月考評表並嚴格兌現管護報酬計1分。未嚴格兌現管護報酬扣0.5分;月考評表未按時上報每月次扣0.2分,扣完為止。
(6)管護效果良好計2分。發生濫伐或盜伐一次扣1分;發生森林火災一起扣1分,火警一起扣0.2分。
(7)檔案資料裝訂完整並有專人管理計1分。未裝訂不計分,責任狀、承包契約、資格審批表、月考評表、月考評成績表、巡山記錄手冊、半年工作總結、年終工作總結等資料每缺一樣扣0.2分。
6、林地征占用管理(5分)
(1)全面掌握轄區內需征占用林地情況並建立台帳計1分,發生一起林地占用未登記的扣0.5分,扣完為止。
(2)及時督促項目使用林地單位和個人按規定申報征占用林地審核手續計1分,發生一起未按時申報審核手續的扣0.5分,扣完為止。
(3)沒有亂占、先占後批等濫占用林地行為計1,每發生有一起扣1分。
(4)監督使用林地單位或個人按批准區域、面積使用林地計1分,發生有一起少批多占、少占多批或少用多批等行為的扣0.5分,扣完為止。
(5)全面建立好轄區已批准使用林地台帳的計1,每少一起扣0.5分。
7、林業案件辦理(5分)
(1)有接辦案登記台帳計1分,沒有不計分,少一起扣0.5分。
(2)每次辦案均出示執法證件並有2名執法人員同在計1分,未出示執法證一次扣0.5分。
(3)所有案件都符合林業行政執法程式計1分,有一起不符合程式的扣1分。
(4)所有結案卷宗都規定順序裝訂存檔計1分,發現有一起未按規定順序裝訂存檔的扣0.5分。
(5)辦案人員在辦案中無民眾反映有吃、拿、卡、要行為的計1分,每發現一人次有此行為的扣0.5分。

考核評比辦法

林業綠化考評工作由市林業局負責。各鄉鎮、街道於11月30日將自查自評林業考核資料交市林業局,林業局結合檢查、驗收及平時掌握的各地完成情況進行量化評分,並將考核情況報市農辦匯總,計入農業綜合考核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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