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水市2008年度鄉鎮企業目標管理考核辦法

為加快我市“四大工業”體系建設,全面完成2008年鄉鎮企業目標任務,特制定本辦法。

考核內容,發布機構,

考核內容

一、考核範圍
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
二、考核內容及評分標準
(一)計畫任務(60分)
1、完成鄉鎮企業總產值和總收入計畫任務計4分,每減少一個百分點扣0.1分。
2、完成鄉鎮工業產值計畫任務計4分,每減少一個百分點扣0.1分。
3、完成鄉鎮企業增加值計畫任務計6分,每減少一個百分點戲棗擊扣0.1分。
4、完成鄉鎮工業增加值計畫任務4分,每減少一個百分點扣0.1分。
5、完成稅收計畫任務計10分,每減少一個百分點扣0.2分。
6、完成鄉鎮企業利潤計畫任務計3分,每減少一個百分點扣0.1分。
7、完成鄉鎮企業就業人數計畫任務計3分,每減少一個百分點扣0.1分。
8、完成鄉鎮企業固定資產投入計畫任務計8分,每減一個百分點扣0.1分。
9、完成鄉鎮企業發展項目建設計畫任務計10分(循翻民未完成按比例扣分)。
10、完成鄉鎮企業招商引資計畫任務計8分(未完成的按比例扣分)。
(二)業務工作(40分)
1、建市虹采立鄉鎮企業發展工作責任制,主要領導重視,分管領導負責,農業服務中心有2人以上(以年初報市鄉鎮企業局檔案為依據)抓具體工作,計4分。
2、建立和完善鄉鎮企業工作目標責任制,及時分解下達鄉鎮企業主要經濟指標並報送市鄉鎮企業局,建好鄉鎮企業台帳,計5分。
3、及時準確、全面報送鄉鎮企業統計報表、項目基建月報表、安全月報表,計10分(每月1份)。
4、完成鄉鎮企業教育培訓計畫任務並及時報送教育培訓各項巴霉資料的計3分。
5、及時幫姜捆甩助企業完善符合“鄉鎮企業四個條件”服務工作的計3分。
6、認真執行鄉鎮企業工作中的相關法規(含統計法、契約法、公司法以及政策範圍內的信訪、協調和服務方面的工作)的計9分。
7、建立安全生產管理責任制,按市要求開展四次以上安全生產檢查和安全隱患排查專項治理工作,按工作要求及促敬挨罪時 將情況報送市鄉鎮企業局,計6分。年度內發生較大安全責任事故及以上的取消評比資格。
(三)發展工作(加減分)
1、切實加強對企業的綜合協調、指導、服務工作,各方反映良好的加1—10分。(按工作成效計分)
2、超計畫任務新發展年銷售50萬元以上的企業,每個加2分。
3、每新發展1個年銷售收入50萬元以上農產品加工企業或旅遊產品加工企業,加2分。
4、當年完成投資額度500萬元以上的,每個項目加2分,年內完成投資500萬元以上並竣工投產的,每個項目另加1分。
5、當年每實施1個投資50萬元以上企業技術更新項目,加2分(符合產業發展導向並符合新發展企業的相關要求的)。當年完成技改投產的另加1分。
6、當年每新增1個銷售500萬元以上規模工業企業加3分。
7、招商引資(市外資金投入)新辦企業(技改)與上年同比增長25%以上的每增長10%加2分。
8、在科技創新和創名牌方面,獲省級認可的每項加2分,國家級認可的每項加3分。
9、凡停產、停業、歇業1個企業減1分。
10、當地部門和工作人員到企業有“吃、拿、卡、要”現象,查實一照嘗牛蒸次扣4分。
三、獎懲辦法
完成任務的單位,按考評總分從高到低設一等獎1名,獎金5000元;二等獎2名,獎金各3000元;三等獎3名,獎金各2000元。

發布機構

赤水市人民政府
9、凡停產、停業、歇業1個企業減1分。
10、當地部門和工作人員到企業有“吃、拿、卡、要”現象,查實一次扣4分。
三、獎懲辦法
完成任務的單位,按考評總分從高到低設一等獎1名,獎金5000元;二等獎2名,獎金各3000元;三等獎3名,獎金各2000元。

發布機構

赤水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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