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水居民離婚登記辦理指南

離婚登記是由民政局婚姻登記處受理辦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離婚登記
  • 受理部門:赤水市民政局
  • 辦事員:何煒煒(電話18984286806)
  • 審核人:代光銀(18984286605)
  • 法定期限:當日
  • 收費依據:省民政廳、物價局、財政廳黔民廳(1997)17號
  • 收費標準:9元/對
  • 批准人:劉濤(18984286577)
申報材料,審批條件,審批依據,審批流程,

申報材料

1、男女雙方共同簽署離婚協定書;
2、持有本人的身份證、戶口簿和結婚證。
3、提交兩張大2寸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審批條件

1、男女雙方必須是自願離婚;
2、男女雙方必須共同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
3、男女雙方必須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
4、男女雙方共同簽署離婚協定書;
5、男女雙方辦理過結婚登記且該結婚登記是在中國內地辦理的;
6、男女雙方必須具有民事行為能力;
7、男女雙方應當持有本人的身份證、戶口簿和結婚證。

審批依據

《婚姻登記條例》第2條

審批流程

1、申請:申請人向政務中心民政局視窗口頭申報;
2、受理:政務中心民政局視窗對申報材料進行審查,同意受理的作出受理決定,不同意受理的向申請人作出不予受理或指出需補齊的材料;
3、審核:受理申請後,由民政局工作人員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婚姻登記條例》等法律法規進行審核;
4、審批:經過審核,履行審批程式,符合的作出準予登記決定;不符合的向申請人作出不予許登記的說明;
5、頒發《離婚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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