贛州住房公積金提取辦理指南

贛州住房公積金提取由贛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各辦事處受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贛州住房公積金提取辦理指南
  • 辦理單位:贛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各辦事處
申請條件,辦理材料,辦理時限,收費標準,承辦機構,

申請條件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全部餘額,同時應註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
(一)離休、退休的;
(二)職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三)出境定居的;
(四)與單位終止勞動關係的;
(五)工作調離本市行政區域的;
第十六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部分餘額(職工個人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餘額至少保留100元):
(一)在本市行政區域內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償還住房貸款本息的;
(三)職工喪失勞動能力或遇到其他突發事件,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
依照本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提取住房公積金的,夫妻雙方提取總額不得超過國家有關規定比例購買、建造、翻建或者大修住房的費用。
依照本條第一款第(二)項規定提取住房公積金的,夫妻雙方提取總額不得超過規定額度及住房貸款餘額(已全部還清貸款的, 不得超過最後一次還款額)。
第十七條 職工在職期間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其繼承人或受遺贈人可以申請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餘額。

辦理材料

(一)基本資料: 1.繳存人身份證; 2.繳存人繳存證(卡); 3.繳存人在辦事處委託銀行的存摺(卡)。 (二)專項資料: 1.離、退休的,提供離、退休正式批文或證書; 2.出境定居的,提供公安部門出具的相關證明; 3.工作調離本市行政區域的,提供工作調動通知書; 4.與單位終止勞動關係的,提供職工與單位終止勞動關係的證明; 5.職工死亡的,提供火化證或醫療機構出具的死亡通知書、合法繼去承蜜地承人(受遺贈人)的身份關係證明; 6.被宣告死亡的,提供法院宣告死亡的法律文書、合法繼承人(受遺贈人)的身份關係證明; 7.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1)購買商品房的,提供經房地產管理部門登記備案的購房契約和國家有關政策規定比例的首付款的稅務票據戰定付、契稅完稅票證,以購房契約備案時間為準,1年以內有效; (2)拆遷戶購買拆遷安置房的,提供提取人與合法的拆遷單位簽訂的拆遷補償協定(契約)、補交款票據,以補交差額款時間為準,2年以內有效; (3)購買二手房的,提供已過戶的房屋所有權證、契稅完稅票證,以繳納契稅時間為準,1年以內有去嬸危效; (4)建造住房的,提供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土地使用權證,以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或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簽發時間為準,2年以內有效; (5)翻建、大修住房的,提供翻建、大修的房屋產權所有證、建民棕設規劃部門的翻建批文或房地產管理部門出具的房屋安全鑑定書,以建設規劃部門批准翻建的時間或房地產管理部門出具的房屋安全鑑定的時間為準,1年以內有效。 8.償還住房貸款本息的: (1)提前一次性還清住房貸款本息的,提供經房地產管理部門登記備案的購房契約書滲頁霉協、所購住房的房屋產權證(或契稅完稅票證)、個人住房借款契約書、銀行出翻殃戶具的同意提前還款的證明及貸款餘額憑證(或提前還清貸款的銀行憑證)、還貸扣款賬號,已還清住房貸款本息的,以結清的時間為準,3個月以內有效。 (2)一年一次提取公積金償還住房貸款本息的(僅限於住房公積金貸款的職工),第一年提取須提贈喇雄供所購住房的房屋產權證(或契稅完稅票證)、與銀行簽訂的借款契約書、銀行出具的上一還款年度(12個月)的每期已還款明細單、還貸扣款賬號;第二年以後提取須提供銀行出具的上一還款年度(12個月)的每期已還款明細單。 職工一年僅可提取一次,且還款滿一年以上,無拖欠記錄的,每年在簽訂的住房借款契約對應月份的次月申請辦理,3個月以內有效。以前年度未提取的,不得累計提取。 9.喪失勞動能力,或遇到其他突發事件,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 (1)屬於自然災害的,提供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相關部門出具的受災情況證明; (2)屬於重大疾病的,提供縣級以上醫療機構出具的疾病證明; (3)屬喪失勞動能力的,提供縣級以上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出具的勞動能力鑑定證明。 10.他人代理提取的: (1)由配偶代理提取的,提供雙方身份證、結婚證; (2)由其他人代理提取的,提供雙方身份證、經公證機關公證的委託代理書或經單位認證的委託代理書; (3)職工死亡,由繼承人提取的,提供職工所在單位出具的提取人與該職工的關係證明或法院相關的裁決書及繼承人在辦事處委託銀行的存摺(卡)。 依照本條第一款第二項第7、8種情形之規定,配偶需同時提取本人住房公積金賬戶記憶體儲餘額的,另需提供結婚證、戶口簿和身份證。
辦理流程 (一)職工申請工向所在單位提出申請,並提供有關證明資料。(二)單位審核單位須對申請人提供的支取資料進行初審,確認無誤後,出具《職工住房公積金支取申請書》,並加蓋單位印章。屬全額支取的,所在單位經辦人員必須先到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或辦事處)辦理住房公積金變更(減少)手續後,才能辦理支取;若單位未辦理住房公積金變更(減少)手續的,中心(或辦事處)不予辦理支取手續。(三)中心審批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或辦事處)根據職工報送的有關資料進行審批。自受理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做出準與不準支取的決定,同意支取的,《職工住房公積金支取申請書》中必須由三人簽字,即:經辦人員、審核人員、審批人員。不同意支取的,必須對職工進行解釋。(四)經審查準予支取的,由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或辦事處)負責辦理支付手續,並在規定的工作日內給予辦理。

辦理時限

自受理之日起一周之內辦理

收費標準

不收費

承辦機構

辦理流程 (一)職工申請工向所在單位提出申請,並提供有關證明資料。(二)單位審核單位須對申請人提供的支取資料進行初審,確認無誤後,出具《職工住房公積金支取申請書》,並加蓋單位印章。屬全額支取的,所在單位經辦人員必須先到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或辦事處)辦理住房公積金變更(減少)手續後,才能辦理支取;若單位未辦理住房公積金變更(減少)手續的,中心(或辦事處)不予辦理支取手續。(三)中心審批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或辦事處)根據職工報送的有關資料進行審批。自受理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做出準與不準支取的決定,同意支取的,《職工住房公積金支取申請書》中必須由三人簽字,即:經辦人員、審核人員、審批人員。不同意支取的,必須對職工進行解釋。(四)經審查準予支取的,由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或辦事處)負責辦理支付手續,並在規定的工作日內給予辦理。

辦理時限

自受理之日起一周之內辦理

收費標準

不收費

承辦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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