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本確定原則與授權資本制是資本確定原則又稱法定資本制。公司設立時,應在章程中確定公司資本總額,且必須由股東認足,否則公司不得設立。這一原則一般為大陸法系國家所採用。其優點在於保證公司資本的真實、可靠,有利於防止公司設立時的欺詐、投機行為,保障交易安全,尤其是債權人利益安全。但也有不足之處,由於不認足股本公司則不得成立和開始營業,這將在不同程度上影響公司的發展,尤其是對於一些投資需求量大、建設周期長的企業,要一次募足所有股份,實屬不易。而且,在公司成立初,其業務活動相對較少,即便認足繳足了全部資本,也會造成資金的閒置和浪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