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能調整,劃入的職能,劃出的職能,增加的職能,轉變的職能,清理行政審批事項,內設機構,辦公室,預算科,國庫科,社教文衛科,經濟建設科,行政政法科,投融資管理科,非稅收入管理科,會計綜合管理科,法規監督科,行政審批科,收付中心支付業務科,收付中心資金管理科,收付中心核算綜合科,
職能調整
劃入的職能
1、市對外貿易經濟合作局承擔的外國政府貸款對外談判和磋商職能。
2、市審計局承擔的指導和管理社會審計職能。
3、原市國有資產管理局職能劃入市國有資產管理委員會辦公室。
劃出的職能
1、將地方稅稅政調查研究職能和稅收法規規章執行過程中的一般性解釋工作交給市地方稅務局承擔。?
2、將地方國有企業所得稅征管職能交給市地方稅務局承擔。
3、將農業稅徵收管理職能交給市地方稅務局承擔(暫不實施)。
增加的職能
1、監督彩票發行及收益使用的職能。
2、會計委派制度工作的職能。
3、政府採購制度的制定、管理和監督的職能。
4、在行政事業單位推行國庫集中收付的職能。
轉變的職能
1、改革預算制度,強化預算約束,逐步建立起政府公共預算、國有資本金預算和社會保障預算制度。
2、推行部門預算制度,理順預算編制、預算執行、部門預算管理和預算監督的職責關係,逐步達到公開、公平、公正地行使財政職能,提高辦事效率,增強資金分配的透明度。
3、實行預算內外資金統籌管理,建立由預算編制和執行機構統一管理預算內外資金的綜合財政預算,將預算外收入納入部門預算,使之形成部門統一管理、綜合運用的可用財力。
4、根據建立現代企業制度的要求,不再承擔審批國有企業具體財務事項,以擴大企業理財自主權。
5、國有資產管理工作逐步由微觀管理向巨觀管理轉變,由管理具體的企業向管理資產運營機構轉變,由實物資產管理向所有權管理轉變。
6、改革事業單位財務管理辦法,減少具體審批事務,擴大事業單位理財自主權。
7、實行轉移支付制度,規範對區、縣(市)財政下撥專項補貼。
8、進一步強化財政監督職能,加大財政監督執法力度,維護財經法紀和財經秩序。
9、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強化財政監督職能,規範經濟運行。
10、在強化預算約束的基礎上,改進對社會集團消費的控制和管理辦法。
11、取消年度財政、稅收、財務大檢查。
清理行政審批事項
1、保留審批5項:
(1)市直黨政機關和財政撥款事業單位小汽車定編。
(2)國有資產授權經營實施方案、授權經營機構章程。
(3)對未實行國有資產授權經營企業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的無償劃轉。
(4)對國有企業財產損失、兼併、拍賣、出售、破產等涉及企業財務事項。
(5)機關、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非貿易非經營性用匯限額。
2、保留核准4項:
(1)核發會計證、會計電算化證。
(2)核發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培訓許可證。
(3)代理記帳機構。
(4)市直企業、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產權登記。
3、保留審核3項:
(1)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
(2)國有資產評估立項報告的確認。
(3)上市(非上市)公司國有股權變動、增資配股方案。
4、保留備案3項:
(1)彩票發行方案。
(2)決算抽查企業需調整帳務的,備查企業將調整結果報主管財政機關。
(3)國有企業破產後的清算資料。
5、調整事項:
(1)審批改核准2項:市直企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產權界定;市直各單位國有資產(100萬元以上)評估立項確認。
(2)改為日常工作24項:農業稅、耕地占用稅、契稅、特產稅的徵收、管理的有關事宜;市本級行政事業單位銀行開戶審批;罰沒票據發放;會計工作規範;全市國有股紅利收益收繳使用情況;代市國資委任免授權經營機構董事會、監事會、經理層組成人員,任免事項檔案下發;中央、省專項資金的核准、下達;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基本生活費發放;外商投資企業財政登記;市直行政單位購買控購商品資金;認定各行業財務管理制度;審核並兌現稅收優惠政策;市本級各部門決算的審核、批覆;區、縣(市)決算、結算事項;市本級各部門預算調整方案;哈爾濱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養老、失業、醫療、工傷和婦女生育基金社會保障專戶收支;建設項目工程預(結)算竣工決算審查;備案規範性檔案;備案重大行政處罰案件;財政性基本建設資金效益分析報告;國有企業、集體企業、預算單位清產核資、資金核准;建帳監管登記;年薪制企業經濟效益指標。
6、取消11項:
(1)豬肉價格倒掛,經財政部門批准,可由豬肉市場調節基金解決。
(2)財政周轉金的審批。
(3)除小汽車外的控購商品的審批。
(4)國有企業部分費用核定。
(5)國有企業利潤分配及獎金髮放等事項審批。
(6)國有企業財務決算(享受財政政策性補貼和優惠政策的企業除外)審批。
(7)國有企業年度財務報告審批。
(8)國有企業工效掛鈎管理辦法。
(9)電子計算機替代手工記帳核准。
(10)糧食損失掛帳審核。
(11)實行國有民營的商業、物資企業的《企業國有民營工作實施方案》備案。
內設機構
辦公室
(一)綜合協調、處理局機關日常政務、事務;籌辦全局性會議,協辦有關業務會議;起草、修改有關重要報告和檔案;負責財政信息、財政宣傳和財政新聞發布工作。
(二)負責監督、督辦上級機關和區委、區人大、區政府、區政協交辦的政務及提案、議案等工作;負責對上級、區級部門、各街道以及局內科室之間的綜合協調;牽頭擬定財政改革規劃,負責重要的財政改革措施的組織和協調工作;牽頭完成各項其他中心工作,以及綜合性調研課題。
(三)負責局目標管理、文電、機要、檔案、保密、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機關財務、人事、勞資、計生、老齡、群團、後勤管理和服務等工作;負責本局機關黨的建設、黨風廉政建設及精神文明建設工作;負責組織全局職工政治業務學習;負責局機關及直屬單位的國有資產管理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預算科
(一)貫徹執行《預算法》等法律、法規,草擬全區財政體制和預算管理辦法;擬定編制年度預算的指導思想和原則,編制街道和不屬於區級(或經費繳撥關係不在我區)單位的其他部門年度財政預算,匯總編制全區財政預算;負責辦理全區預算追加(減)工作;分析財政預算執行情況;審核匯總街道年度財政決算。
(二)研究財政分配政策和財政收支平衡的政策措施,負責提出增收節支的措施、建議;負責組織協調各項財政收入和其他收入的入庫;監督管理各類稅收減免退庫事項以及各種代扣手續費的提取、退庫等事項;貫徹執行國家授權地方稅收減免規定和各項稅收優惠政策;匯總財政資金使用計畫,開列撥款指令;彙編區級預算外資金收支計畫;管理區級財政專項資金項目庫;負責與國稅、地稅部門的聯繫協調。
(三)擬定和執行本區企業扶持政策;負責本科室各種報表及檔案管理工作,負責建立本科室資料庫;完成辦公室牽頭落實的各項階段性、臨時性中心工作,接受辦公室工作督查;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國庫科
(一)組織執行金庫管理制度、政府總預算會計和預算外資金財政專戶會計制度,擬定實施意見;負責財政資金調度,辦理預算內外資金收支結算劃撥;管理總預算和預算外資金財政專戶、各種基金、各種外債資金、國債轉貸資金和償債資金的會計核算工作;統一管理區級財政及部門、單位銀行賬戶;研究和推行國庫集中支付制度。
(二)匯總全區財政決算,編制區級財政總決算;匯總編制全區單位財務決算;匯總行政事業性收費、政府性基金、預算外資金收支決算;匯總編制全區社會保障決算和社會保障基金決算。
(三)擬定和執行政府採購政策,統一匯總全區政府採購預算,下達政府採購計畫,監督政府採購工作。
(四)負責分析全區資金的總體運轉情況;負責本科室各種報表和檔案管理工作,建立本科室資料庫,搭建全局統一數據平台;完成辦公室牽頭落實的各項階段性、臨時性中心工作,接受辦公室工作督查;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社教文衛科
(一)負責貫徹行政、事業單位財務規則,制定事業性經費的財務管理措施;制定相關專項資金財務監督管理辦法。
(二)管理和監督社保、教育、科技、文化和衛生經費;管理各種社會保障基金;負責財政安排的社會保障支出、優撫安置經費、救災救濟補助費、衛生專項補助經費的分配、監管;監督配套資金的落實;編制區級社會保障資金預算;審核相關部門和單位的年度預算、政府採購預算,編制資金使用計畫;執行並批覆預算科下達的相關單位預算追加(減);審核、提出專項資金滾動預算的建議,監督考核專項資金的使用情況;對相關部門、單位財務運行和預算內、外收支執行情況實行動態監管,匯總、審核其年度財務決算;匯總審核全區社會保障決算和社會保障基金決算。
(三)負責本科室各種報表及檔案管理工作,建立本科室資料庫;完成辦公室牽頭落實的各項階段性、臨時性中心工作,接受辦公室工作督查;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經濟建設科
(一)制定相關專項資金財務監督管理辦法。
(二)參與城市維護建設資金、預算內基本建設投資資金的分配,組織對重大基礎設施項目的監管以及項目的概、預、決算的評審;負責國債轉貸資金、技改貼息資金的管理;掌握相關部門主要業務的基本情況,參與推進城市化進程發展規劃和相關政策的擬定工作;審核相關部門和單位的年度預算、政府採購預算,編制資金使用計畫;執行並批覆預算科下達的相關單位預算追加(減);審核、提出專項資金滾動預算的建議;監督考核專項資金的使用情況;對相關部門、單位財務運行和預算內、外收支執行情況實行動態監管,匯總、審核其年度財務決算。
(三)負責本科室各種報表及檔案管理工作,建立本科室資料庫;完成辦公室牽頭落實的各項階段性、臨時性中心工作,接受辦公室工作督查;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行政政法科
(一)負責貫徹行政、事業單位財務規則,制定相關專項資金財務監督管理辦法。
(二)審核相關部門和單位的年度預算、政府採購預算,編制資金使用計畫;執行並批覆預算科下達的相關單位預算追加(減);審核、提出專項資金滾動預算的建議,監督考核專項資金的使用情況;對相關部門、單位財務運行和預算內、外收支執行情況實行動態監管,匯總、審核其年度財務決算。
(三)負責本科室各種報表及檔案管理工作,建立本科室資料庫;完成辦公室牽頭落實的各項階段性、臨時性中心工作,接受辦公室工作督查;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投融資管理科
(一)制定投、融資相關管理制度、辦法;負責金牛區投、融資的具體事務。
(二)負責與銀行銜接,報送貸款資料。
(三)負責國投、財信等公司的財務核算;制定相關公司會計、出納的工作職責、規範及紀律等;負責國投公司、財信公司及其所屬子公司的財務監督管理、擬定管理辦法及財務規範。
(四)配合相關科室工作,協助局內部的資金調度。
(五)負責本科室各種報表及檔案管理工作,建立本科室資料庫;完成辦公室牽頭落實的各項階段性、臨時性中心工作,接受辦公室工作督查;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非稅收入管理科
(一)制定和協調貫徹執行行政事業性收費、政府性基金、罰沒收入、預算外資金等管理的政策、規章制度及實施辦法。
(二)負責全區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的審核,參與收費標準的確定,管理行政事業性收費、政府性基金項目編碼工作;貫徹執行彩票管理政策、制度,負責彩票的監管和發行規模的審核上報以及彩票公積金財務管理工作;管理和監督區級非稅收入的監交入庫;監督各單位執行預算外資金“收支兩條線”管理辦法,負責預算外資金政府統籌工作。
(三)負責本科室各種報表及檔案管理工作,建立本科室資料庫;完成辦公室牽頭落實的各項階段性、臨時性中心工作,接受辦公室工作督查;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會計綜合管理科
(一)貫徹實施國家統一的會計法律、法規,制定具體管理辦法;研究提出全區會計改革的對策建議。
(二)組織開展《會計法》的執法檢查和會計基礎工作規範化活動;受理會計人員信訪;指導和監督區會計學會、財政學會、珠算協會的工作。
(三)負責全區有償使用資金的清理回收工作。
(四)負責全區涉農社區會計代理核算中心監管工作。
(五)負責本科室各種報表及檔案管理工作,建立本科室資料庫;完成辦公室牽頭落實的各項階段性、臨時性中心工作,接受辦公室工作督查;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法規監督科
(一)負責區級財政財務管理制度的審核;負責財政法制宣傳教育工作,組織貫徹執行財政監督檢查的法規、政策和制度,擬定財政監督檢查的規章制度及實施辦法。
(二)監督檢查財稅法規、政策的執行情況;檢查反映財政收支和國有資產經營管理中的重大問題,提出加強財政和國有資產管理的政策建議;受理違反財政法規、政策、制度方面的投訴、舉報、信訪,依法查處違反財經紀律案件;監督檢查局內各科室在預算編制和執行過程中執行財政法規、政策和制度的情況;監督檢查局內各科室財務收支管理情況;對重大、重點項目財政性資金的使用情況進行檢查;負責稅收檢查和監督行政執法。負責糾正行業不正之風工作,並制定相應的管理制度;負責和審計機關的總協調工作;負責行政複議、行政賠償和行政訴訟的應訴代理工作。
(三)負責建立與本科室相關的資料庫;完成辦公室牽頭落實的各項階段性、臨時性中心工作,接受辦公室工作督查;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行政審批科
(一)負責辦理會計從業資格證審批。
(二)負責辦理會計代理記賬機構執業資格審批。
(三)負責辦理會計電算化證審批。
(四)負責辦理計算機替代手工會計核算驗收確認。
(五)負責全區建賬監管工作。
(六)統一管理全區財政性票據,負責財政性票據的購領工作,檢查指導票據的使用。
(七)負責辦理外商投資企業財政登記。
(八)負責辦理外商投資企業財政登記年檢。
(九)負責會計從業資格證年審、會計從業檔案調換和全區會計人員的繼續教育培訓;組織實施全國統一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註冊會計師考試的報名工作。
(十)負責本科室各種報表及檔案管理工作,建立本科室資料庫;完成辦公室牽頭落實的各項階段性、臨時性中心工作,接受辦公室工作督查;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收付中心支付業務科
(一)按照會計制度要求,認真做好現金和轉賬支票的收付工作;負責辦理專用報銷憑證的初審錄入工作轉交給銀行,對不真實、不合法的原始憑證有權不予受理,對記載不準確、不完整的專用報銷憑證予以退回。
(二)月末及時辦理與單位對賬,準確完整地分單位列印對賬單並分發給各單位,收回附單位簽章的對賬單並裝訂留存。
(三)負責與預算單位的業務聯繫,了解財務狀況,協助單位做好財務管理工作;負責收集整理在前台留存的會計資料,並裝訂成冊;按規定的日期將有關會計資料分別移交給預算單位和檔案管理員。
(四)定期召開片會,與預算單位加強溝通、銜接。
(五)負責本科室各種報表及檔案管理工作,建立本科室資料庫;完成辦公室牽頭落實的各項階段性、臨時性中心工作,接受辦公室工作督查;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收付中心資金管理科
(一)根據每日前台支付情況開具撥款憑證(支票)、登記出納賬,負責每日與代理銀行逐筆核對收支明細賬。
(二)負責“中心”內部結算工作;負責納入“中心”各單位虛擬賬戶與“中心”總賬戶對賬工作;負責保管好“中心”各類票據,對票據的領用應及時登記。
(三)負責局內部的資金調度;負責“中心”代管資金的運行分析。
(四)負責本科室各種報表及檔案管理工作,建立本科室資料庫;完成辦公室牽頭落實的各項階段性、臨時性中心工作,接受辦公室工作督查;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收付中心核算綜合科
(一)負責做好代理記賬單位的賬簿設定及基礎科目設定工作,做好會計核算工作;負責對前台錄入的會計事項進行審核,編制記賬憑證,登記總賬和明細賬。
(二)月末及時結賬,準確完整地分單位編制會計報表,並按規定及時報送預算單位和局內有關科室;負責收集整理會計資料、會計檔案。按規定的日期(次年2月前)將會計檔案及有關會計資料交給預算單位和檔案管理人員;負責做好代理記賬單位年終決算工作。
(三)負責辦理代管單位人員工資、補貼、社保、稅收等申報管理工作;負責“中心”財務軟體系統的維護、管理工作、確保網路系統的正常運行;負責本系統計算機內財務數據的安全性、正確性、及時性和保密性的檢查。
(四)負責“中心”的行政後勤工作。
(五)負責本科室各種報表及檔案管理工作,建立本科室資料庫;完成辦公室牽頭落實的各項階段性、臨時性中心工作,接受辦公室工作督查;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