賀蘭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賀蘭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賀蘭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是賀蘭縣地方人民政府主管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的政府機構。

基本概況,職能範圍,內設機構,人員編制,

基本概況

賀蘭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是賀蘭縣人民政府的行政單位。

職能範圍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政策;擬訂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二)擬訂人力資源市場發展規劃,建立統一規範的人力資源市場,促進人力資源有效配置和合理流動。
(三)負責促進就業工作,擬訂統籌城鄉的就業發展規劃,完善公共就業服務體系,落實就業援助政策;做好引導和鼓勵高校畢業生面向基層就業工作;貫徹落實國家、區、市的農民工工資政策;會同有關部門制訂高技能人才、農村實用人才的培養規劃和激勵政策。
(四)負責全縣行政機關公務員的綜合管理,貫徹實施《公務員法》及有關配套法律、法規;會同有關部門研究起草和組織實施公務員管理的政策措施;組織實施公務員行為規範、職業道德建設和能力建設政策,擬訂公務員培訓規劃、計畫,負責組織公務員培訓;做好公務員職位分類管理、聘任制公務員管理和事業單位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工作;綜合管理政府獎勵、表彰工作。
(五)貫徹執行國家、自治區關於養老、失業、工傷、生育等社會保險的基本政策和基本標準的意見,嚴格執行退休制度,承辦職工工(公)傷認定工作,制定社會保險方案並組織實施。編制全縣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對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實施行政監督和內部審計,研究擬定城鄉居民養老保險體系建設規定措施。
(六)貫徹執行國家、區、市關於機關、企事業單位人員工資、福利和退休退職政策。
(七)研究擬定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實施方案和事業單位職員、專業技術人員的職稱工作;負責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評審和專業技術職務的聘任管理;負責機關、事業單位工人技術等級崗位考核;負責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和專業技術人員隊伍建設;組織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工作。會同有關部門開展高層次人才選拔、引進和培養工作。
(八)負責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考核獎懲、辭職辭退、申訴控告工作;負責機關、事業單位有關人員調配和特殊人員安置工作。負責機關、企事業單位技術工人和其他勞動者職業技術等級考評申報工作。
(九)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城鎮退伍士兵的安置工作,負責軍隊轉業幹部教育培訓工作。貫徹執行企業軍隊轉業幹部解困和維穩政策。負責自主擇業軍隊轉業幹部管理服務工作。
(十)統籌實施勞動爭議、人事仲裁制度;實施、完善勞動關係政策和協調機制;督促落實禁止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勞動保護政策;組織實施勞動監察,協調勞動者維權工作,依法查處勞動用工違法案件。
(十一)受理涉及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的信訪事項,會同有關部門協調處理有關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方面的重大信訪問題和突發情況。
(十二)承辦縣人民政府和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一)綜合管理崗。負責機關日常運轉工作。負責文電、信息、安全生產、機要、檔案、保密、統計、信訪、普法、綜治、宣傳、黨務政務公開、黨建、黨風廉政建設、精神文明建設和效能建設等工作。負責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統計綜合管理工作。負責幹部人事、機構編制和隊伍建設工作。負責局機關退休幹部的管理、服務工作。負責機關財務、國有資產管理相關工作。負責行政審批相關工作。負責行政處罰聽證、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等法律事務。
(二)事業人事人才管理崗位。指導全縣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管理工作。貫徹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機關工勤人員管理政策並監督實施,負責事業單位考核獎勵。按照管理許可權,承辦事業單位崗位設定方案的備案事宜。承擔全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負責全縣專業技術人才隊伍建設,組織開展高層次專業技術人才項目申報和政策落實工作。組織推進深化職稱制度改革,貫徹執行專業技術人員管理、繼續教育政策。擬訂城鄉勞動者職業培訓年度計畫,指導開展職業技能培訓,貫徹執行國家職業分類、職業技能標準和行業標準。協調指導家庭服務人員的職業培訓和職業技能鑑定工作。負責高層次人才、急需緊缺人才的選拔、培養、引進和管理工作。
(三)工資福利和社會保障(基金監管)崗位。組織實施國家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機關工勤人員工資收入分配、福利和離退休政策並監督落實。負責賀蘭縣本級事業單位工資統發核准工作。貫徹執行企業最低工資標準、人力資源市場工資指導等巨觀調控和支付保障政策,指導國有企業工資總額管理和企業負責人工資收入分配工作。貫徹執行機關企事業單位、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工傷保險和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政策。貫徹執行工傷預防、康復政策,承辦職工工傷認定工作。按照許可權,組織實施全縣相關社會保險、企業(職業)年金和個人儲蓄性養老保險基金政策。負責企業(職業)年金備案工作。編制相關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草案,提出專項資金的安排建議並監督實施。依法監督社會保險基金的收支、管理和投資運營,組織查處重大案件。承擔賀蘭縣社會保障監督委員會日常工作。
(四)就業創業和人力資源管理崗位。貫徹執行就業政策,擬訂全縣就業規劃。組織實施高校畢業生就業、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就業援助和特殊群體就業政策,健全公共就業創業服務體系。貫徹執行失業保險政策、標準和基金管理辦法,實施失業監測和預警制度,落實預防調節控制較大規模和經濟結構調整中涉及職工安置權益保障相關政策。落實人力資源市場、人力資源服務業發展和人力資源流動政策,指導人力資源服務機構管理工作。負責勞動派遣組織和民辦職業培訓學校監督管理工作。擬訂行政表彰、評比達標獎勵制度,綜合管理行政表彰、評比達標項目,審核以縣委和政府名義表彰和推薦的人選,指導和協調政府獎勵工作。
(五)勞動關係(勞動仲裁和監察)崗位。貫徹執行勞動關係政策措施和勞動契約、集體契約、勞動用工備案制度,負責企業經濟性裁員備案。執行職工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組織實施企業薪酬調查工作。組織實施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勞動保護政策,承辦招用未成年人、不定時工作制和綜合計算工時制等上報工作。負責全縣協調勞動關係三方機制建設,組織和諧企業(園區)創建、評選活動。貫徹執行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和勞動保障監察的相關法律制度,指導勞動人事爭議調解工作。組織開展全縣勞動保障監察執法檢查,協調勞動者維權工作,依法查處勞動保障案件。承擔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綜合行政執法工作。做好勞動者特別是農民工工資拖欠引發的群體性上訪事件或突發性事件的協調處理。

人員編制

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行政編制8名,其中:局長1名(正科),副局長2名(副科級),機關後勤服務事業編制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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