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定縣發展和改革局

貴定縣發展和改革局

貴定縣發展和改革局是貴定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貴定縣發展和改革局
  • 辦公地址:貴定縣金南新區發展和服務中心四樓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擬訂並組織實施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統籌協調經濟社會發展,研究分析經濟形勢,提出國民經濟發展和最佳化重大經濟結構的目標、政策,提出綜合運用各種經濟手段和政策的建議,受縣人民政府委託向縣人大提交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報告。
(二)負責監測巨觀經濟和社會發展態勢,承擔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的責任。研究經濟運行、總量平衡等重要問題並提出政策建議;負責協調解決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調節經濟運行,負責組織重要物資的儲備和緊急調度。
(三)負責匯總分析財政、金融等方面的情況。參與擬訂財政政策、貨幣政策、土地政策的實施辦法,綜合分析財政、金融政策的執行效果;負責全口徑外債的總量控制、結構最佳化和監測工作;承擔社會信用體系和非金融類信用信息資料庫建設有關工作。
(四)承擔指導推進和綜合協調經濟體制改革的責任。研究經濟體制改革和對外開放的重大問題,提出有關政策建議;組織擬訂綜合性經濟體制改革方案,協調有關專項經濟體制改革方案。
(五)承擔規劃重大建設項目和生產力布局的責任。擬訂全縣固定資產投資總規模和投資結構的調控目標、政策及措施;按規定許可權審批、核准、備案固定資產投資項目、境外資源開發類投資項目和用匯投資項目並組織項目申報;向政策性銀行及商業銀行推薦申貸項目,指導和監督政策性貸款的使用方向;指導和監督國外貸款建設資金的使用,引導社會資金用於固定資產投資的方向,提出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的戰略、規劃、總量平衡和結構最佳化的目標和政策;核准或審核上報境外投資項目。
(六)推進經濟結構戰略性調整。組織擬訂綜合性產業政策,負責協調第一、二、三產業發展的重大問題並銜接平衡相關發展規劃和重大政策,做好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計畫的銜接平衡;協調農業和農村經濟社會發展的重大問題;統籌服務業發展,會同有關部門擬訂服務業發展戰略、重大政策及規劃,指導行業協會改革和發展;擬訂現代物流業發展戰略、規劃;組織擬訂高新技術產業發展、產業技術進步的戰略、規劃和重大政策;協調解決重大技術裝備推廣套用等方面的重大問題。
(七)組織實施區域協調發展和西部大開發的戰略、規劃和重大政策,擬訂相關規劃;組織協調重大基礎設施項目的前期工作;提出城鎮化發展的戰略和重大政策措施。
(八)負責社會發展與國民經濟發展的政策銜接。組織擬訂社會發展戰略、總體規劃和年度計畫,參與擬訂科學技術、教育、文化、旅遊、衛生計生、體育、廣播影視、民政等發展政策,推進社會事業建設;協調社會事業發展和改革中的重大問題及政策。提出促進就業、調整收入分配、完善社會保障與經濟協調發展的政策建議,協調有關就業、收入分配和社會保障等重大問題。研究擬訂人口發展戰略、規劃及人口相關政策。
(九)推進可持續發展戰略。按職責做好生態文明建設的相關工作;組織擬訂生態文明建設、循環經濟發展、全社會能源節約和綜合利用規劃及政策並協調實施;參與編制生態建設、環境保護規劃,協調生態建設、能源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的重大問題。
(十)研究國民經濟動員與國民經濟、國防建設的關係,研究擬訂推進經濟建設與國防建設協調發展的戰略和規劃,組織編制國民經濟動員規劃、計畫,協調有關重大問題,組織實施國民經濟動員有關工作。
(十一)負責建立縣級投資項目庫,做好全縣投資項目庫儲備、完善、更新、及信息、市場推介等工作;策劃、組織中央、省、州財政性投資項目的申報工作,負責指導省州重點項目申報,推進重點項目前期工作,提出縣級重點建設項目計畫建議並跟蹤了解重點建設項目計畫執行情況;承擔政府投資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初步設計、概算調整的審核和項目竣工驗收後評價等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督促全縣固定資產投資統計工作。
(十二)編制和執行價格調整改革規劃,擬訂並組織實施價格政策,管理國家、省、州列名管理的商品和服務價格,監測、預測重要商品和服務價格水平及變動趨勢,組織實施成本監審和農副產品調查,組織實施涉案物品、無形資產、各種商品和服務的價格鑑定認證等工作。
(十三)貫徹執行黨和國家關於科學技術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管理科學技術行政職能。
(十四)貫徹執行黨和國家關於糧食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編制糧食(含食用油)流通中長期規劃及糧食購銷、儲備、調撥、庫存計畫;負責制定糧食(含食用油)行業發展規劃,組織指導糧食流通設施建設和技術改造,組織糧食(含食用油)加工等先進技術的套用和新產品開發;負責全縣糧食行業安全生產,組織實施糧食應急預案,管理和監督糧食系統國有資產。負責全縣糧食(含食用油)等物資儲備。指導和協調糧食綜合平衡和巨觀調控,確保糧食供給安全。
(十五)承辦縣人民政府,州發展和改革委員、州科級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負責黨務、紀律監察、信息、綜治、安保、信訪、政務公開工作;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的機構編制、人事工資管理、幹部隊伍建設及機關黨建、目標績效管理、離退休幹部工作;協調承辦議案建議及提案辦理;承擔機關財務、資產管理、內部審計和後勤服務保障等工作。圍繞縣委、縣政府、州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等安排的各項工作目標及局工作制度抓好督促檢查落實。
(二)國民經濟綜合科。承擔綜合協調巨觀經濟政策,會同相關部門完善巨觀調控協調機制,推進巨觀調控目標制定和政策手段運用機制化等工作;監測分析經濟形勢,進行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預測預警;開展經濟運行等調控政策評估,提出政策建議;組織擬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年度計畫;提出年度重要商品平衡的總量目標和相關政策建議;提出經濟安全、總體產業安全戰略政策建議;起草重要文稿;監測經濟運行態勢並提出相關政策建議;研究國民經濟動員與國民經濟、國防建設的關係,協調相關重大問題;擬訂全縣國民經濟動員規劃、計畫和國民經濟平戰轉換能力建設規劃並協調實施;擬訂國民經濟和社會中長期發展、總量平衡及結構調整的目標和政策;並對規劃實施情況進行監測與評估;擬定人口發展戰略、規劃及人口政策;組織實施國民經濟動員有關工作。規劃有關重大項目的布局,安排縣級重大項目前期工作經費並監督實施。
(三)改革與規劃科。組織擬訂全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中長期規劃,並對規劃實施情況進行監測與評估;承擔縣級專項規劃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的銜接平衡。組織擬訂區域經濟發展規劃,提出區域經濟發展的重大政策;統籌協調經濟社會發展重大專項規劃和區域規劃。
研究經濟體制改革和對外開放的有關問題,指導和綜合協調經濟體制改革;擬訂綜合性經濟體制改革方案;參與研究和銜接專項經濟體制改革方案,協調推進專項經濟體制改革;提出協調解決經濟體制改革進程中有關問題的建議。
(四)投融資科(政策法規科)。組織中央、省、州財政性投資項目的申報工作,負責指導省州重點項目申報,推進重點項目前期工作,提出縣級重點建設項目計畫建議並跟蹤了解重點建設項目計畫執行情況;承擔政府投資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初步設計、概算調整的審核和項目竣工驗收後評價等工作;安排前期工作經費。監測分析我縣固定資產投資狀況,編制固定資產投資年度計畫和中長期規劃,擬訂固定資產投資總規模和投資結構的調控目標、政策及措施;會同統計部門指導督促全縣固定資產投資統計工作。
研究財政政策和財政金融體制改革等問題,分析財政政策和貨幣政策執行情況並提出建議;提出直接融資的發展戰略和政策建議,承擔非上市公司發行企業(公司)債券申報工作,推進全縣產業投資基金和創業投資的發展及制度建設;提出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的戰略、規劃、總量平衡和結構最佳化的目標、政策,協調對外開放及利用外資的有關重大政策;承擔全口徑外債總量控制、結構最佳化和監測工作承擔社會信用體系建設有關工作。
統一辦理相關行政許可服務事項。按規定許可權審批、核准、備案建設項目,提供有關政策諮詢服務,負責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審查工作,負責縣政務中心視窗各項工作任務。
(五)社會發展與產業發展科(服務業科)。綜合提出社會發展戰略,組織擬訂和協調社會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協調人口和計畫生育、科學技術、文化、教育、衛生、體育、廣播電視、旅遊、民政等發展政策;推進社會事業建設;協調社會事業發展和改革的重大問題。
綜合分析服務業、就業與人力資源、收入分配和社會保障的狀況,提出服務業發展、促進就業、調整收入分配、完善社會保障與經濟協調發展的戰略和政策建議,擬訂相關規劃、計畫並統籌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計畫的銜接平衡;擬訂現代物流業發展戰略和規劃並組織實施;協調流通體制改革中的重大問題。
負責擬訂並組織實施能源發展戰略和規劃;統籌能源發展規劃與國民經濟和發展規劃、計畫的銜接平衡;綜合分析能源運行狀況,規劃有關重大項目的布局,協調有關重大問題,提出有關政策建議;負責能源行業管理;轉國家、省、州規劃內和年度計畫規模內能源項目;協調處理轄區內油氣管理保護的重大問題。規劃重大產業基地和重大工業項目布局;協調重大技術設備推廣套用和重大產業基地建設;綜合分析高技術產業及產業技術的發展態勢,擬訂高新技術產業發展、產業技術進步的戰略、規劃和重大政策;做好相關高新技術產業化工作,組織重大產業化示範工程;統籌信息化的發展規劃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計畫的銜接平衡;組織推動技術創新和產、學、研聯合;推動國民經濟新產業的形成;指導協調礦產資源領域重大項目的對外合作。綜合分析經濟社會與資源、環境協調發展的重大戰略問題;組織開展能源消耗和強度“雙控”工作;擬訂發展循環經濟的規劃和政策措施並協調實施,參與編制環境保護規劃;協調環保產業和清潔生產促進有關工作。
銜接平衡農業、林業、水利、氣象等發展規劃、計畫和政策,提出重大項目布局建議並協調實施;協調自然資源局整治、開發、利用和保護政策,參與擬訂土地政策實施辦法;參與編制水資源平衡與節約規劃、生態建設與環境整治規劃;擬訂扶助貧困地區、少數民族地區經濟開發計畫和以工代賑計畫並協調實施,安排易地扶貧搬遷工程並參與組織實施;組織實施資源型可持續發展規劃;參與和協調扶貧開發工作。
統籌交通運輸(含城市軌道交通、民航、郵政)發展規劃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的銜接平衡;牽頭擬訂綜合交通運輸發展規劃和鐵路、民航、水運發展專項規劃;按規定審批、核准或轉報交通、郵政重大建設項目。
(六)價格綜合管理科。提出運用價格等經濟手段的政策建議;參與有關地方性價格政策措施及改革的中長期規劃和綜合性價格檔案的制定;參與審議涉及價格、收費事項的法規、規章;組織價格政策的宣傳報導。研究提出價格總水平的調控目標和政策,參與重要商品價格和收費政策的制定並監督執行。組織實施重要商品價格改革方案,制定、審批和管理保障性住房價格;取締不合理收費,規範收費行為;協調、處理有關價費的爭議;在規定的審批許可權範圍內制定或調整收費項目和標準。對重要商品和服務價格與市場供求的變動情況和非常時期市場價格的波動情況進行調查、預警和分析;對商品和服務價格實施價格預測、預警和協調製度,並提出政策建議;監測重要商品、服務價格動態,發布市場價格信息;開展價格波動應急工作,向縣應急指揮部提出應急行動建議,完成縣應急指揮部交辦的相關工作,根據形勢、任務的變化,對應急預案進行修訂。負責組織實施物價保供的項目申報,並對項目資金、補助資金的使用進行監管。
負責國家規定的農產品、特殊商品和服務成本調查及政府定價商品、服務成本監審和上級委託辦理的定調價項目的成本監審工作。同負責對政府管理的價格和收費進行定價和調價前的成本審核或可行性調查研究;建立重要商品和服務項目價格成本資料庫,研究成本費用構成,分析成本費用變化趨勢,探求價格成本變化規律,為政府制定和調整價格政策提供決策依據;為實施反價格欺詐、反暴利、反低價傾銷等職能,提供成本依據。
(七)糧食和物資儲備科(科學技術科)。擬訂糧食流通巨觀調控、總量平衡以及糧食流通的中長期規劃並組織實施;承擔糧食監測預警和應急有關工作。組織指導全縣糧食市場供應和保障部門糧食供應工作;指導糧油儲備巨觀布局和監督管理工作;提出儲備糧的總體布局、規模、收儲、動用縣級儲備糧建議,提出縣級儲備糧輪換計畫審核建議並督促實施;承擔糧食倉儲管理和安全儲存工作,指導縣級儲備糧的管理和農村科學儲糧工作;擬訂糧食流通、糧食庫存監督檢查制度並組織實施;承擔糧食收購、儲存環節的糧食質量安全管理工作;承辦糧食收購許可的相關工作。應對有關重大突發事件,協調重要物資儲備工作,提出安排重要應急物資儲備和動用國家物資儲備的建議。
擬訂糧食行業發展、糧油產業化發展及糧油批發市場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培育和完善糧食市場體系,指導糧食行業發展多種經營;指導糧食行業安全生產工作。
貫徹執行黨和國家關於科學技術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結合縣情,組織擬定科技發展戰略的具體政策、措施和法規草案;組織編制全縣科學技術工作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監督組織實施。組織編制和實施縣級科技創新和服務平台建設計畫,會同有關部門擬定重大科技創新基地建設、科研條件保障的規劃和政策、措施,推進科技資源共享,開展科技交流與合作。組織開展科技政策法規的宣傳教育和培訓,負責科技保密工作。

現任領導

羅興平:貴定縣發展和改革局黨組書記、局長。
瞿乾歡:貴定縣發展和改革局副局長
陳胤錦:貴定縣發展和改革局副局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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