貨運經營者

貨運經營者

貨運經營者是指管理貨物運輸活動的組織化經營主體。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貨運經營者
  • 外文名:Freight Manager
定義,分類,貨主,貿易商,各規模車隊,三方物流,網路貨運平台,車輛占比,貨運經營者自有車輛,緊密外協車輛,零散司機車輛,貨運經營者規模結構,超大貨運經營者,大貨運經營者,中小貨運經營者,微貨運經營者,其他司機車輛,管理痛點,發展趨勢,

定義

貨運經營者包括貨主、貿易商、各規模車隊、三方物流等,貨運經營者在整個公路貨運的鏈路中發揮著承上啟下的關鍵作用。

分類

從是否擁有車輛和是否把控貨源的角度對貨運經營者進行劃分,市場上的貨運經營者主要可分為五類:貨主、貿易商、各規模車隊、三方物流、網路貨運平台。
貨運經營者
貨運經營者分類

貨主

擁有貨源的生產製造企業和快遞快運企業存在物流需求,通過自有車隊或線路,或區域外包的外協車隊完成運輸。

貿易商

一般為大宗貿易商,他們可以承接上游貨源,並通過自有或外協車輛運輸交付貨物。一般指煤炭、鋼材、水泥行業的貿易商。

各規模車隊

貨運市場最常見的角色類型,以提供運輸服務為主,如物流公司。

三方物流

提供運輸、倉儲、庫存管理等完整的供應鏈解決方案。

網路貨運平台

承擔運輸環節管控的網路貨運平台。

車輛占比

貨運經營者自有車輛

車輛數占比為20%:貨運經營者購買並擁有車輛的所有權,由該貨運經營者提供所有貨源。司機為貨運經營者的雇員,受其嚴格管理。

緊密外協車輛

車輛數占比為60%—65%:這部分車輛是由個體司機購買並擁有車輛的所有權。但個體司機與貨運經營者簽署長期契約(多為1—3年)或有明確的口頭約定。通常1/3以上的貨源依賴於單個運經營者,並接受該貨運經營者管理;剩餘貨源由司機通過撮合平台、個人關係等尋找。

零散司機車輛

車輛數占比為10%—15%:這部分車輛由個體司機購買並擁有車輛的所有權。與緊密外協車輛不同的是,零散司機車輛貨源不依賴特定的貨運經營者(每個貨運經營者提供的貨源都少於三分之一),因此,貨運經營者對其約束力較弱。

貨運經營者規模結構

從貨運經營者的車輛管理規模(包括自有車輛和緊密外協車輛)角度,可將貨運經營者劃分為超大、大、中、小、微5類貨運經營者,目前不同規模的貨運經營者的結構近似紡錘形。

超大貨運經營者

約有70 家,管控車輛數占總保有量的5%。

大貨運經營者

約為500家,管控車輛占比約為10%。

中小貨運經營者

市場的中堅力量,管控車輛占比超過50%。其中中貨運經營者數量約為7,000家,管控車輛占比約為25%;而小貨運經營者數量約為8萬家,管控車輛的占比約為25%—30%。

微貨運經營者

約為60萬家,管控車輛占比約為20%。

其他司機車輛

約為10%—15%,不具備貨運經營者的管理和組織屬性,不能歸屬為貨運經營者,但它是我國公路貨運市場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貨運經營者
貨運經營者管理規模的結構

管理痛點

國內公路運輸安全性較差,中小型貨運經營者由於缺乏完善的管理工具,行車安全係數明顯落後於大貨運經營者,中小貨運經營者安全性問題尤為顯著。

發展趨勢

未來中小貨運經營者的整體規模將小幅擴張,管理的車輛數占比將提升5%-8%。部分貨源能力特彆強的中等貨運經營者擴張至大貨運經營者行列,推動由大貨運經營者管理的車輛數占比提升1%—2%。
超大貨運經營者通常就是貨主自有車隊,獲客成本極低,規模效應顯著。目前市場頭部玩家已經顯現,受限於網路覆蓋和服務質量,未來新進入者的壁壘較高。雖然超大貨運經營者數量相對穩定,但整體管理車輛規模將小幅提升。預計由超大貨運經營者管理的車輛數占比將提升約1%—2%。
而微貨運經營者和個體司機管理車輛數占比預計各會縮減5%。一方面微貨運經營者和個體司機的運輸效率有限,另一方面貨主對運輸的要求趨嚴,使得微貨運經營者和個體司機的生存空間受擠壓。
貨運經營者
貨運經營者管理規模的發展趨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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