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教育部總參謀部關於印發《應徵入伍服義務兵役高等學校在校生學費補償國家助學貸款代償及退役復學後學費資助暫行辦法》的通知

《財政部教育部總參謀部關於印發《應徵入伍服義務兵役高等學校在校生學費補償國家助學貸款代償及退役復學後學費資助暫行辦法》的通知》是2011年財政部教育部總參謀部發布的行政法規。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應徵入伍服義務兵役高等學校在校生學費補償國家助學貸款代償及退役復學後學費資助暫行辦法》
  • 發布單位:財政部教育部總參謀部
  • 相關檔案:財教[2011]510號
  • 性質:行政法規
財教[2011]510號
黨中央有關部門,國務院有關部委、有關直屬機構,武警部隊,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畫單列市財政廳(局)、教育廳(教委)、徵兵辦公室,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務局、教育局,各軍區,各軍兵種,軍事科學院,國防大學,國防科學技術大學,各省軍區(衛戍區、警備區),中央部門直屬各高等學校:
為鼓勵高等學校在校學生積極應徵入伍服義務兵役,提高兵員徵集質量,推進國防和軍隊現代化建設,財政部、教育部、總參謀部決定自2011年秋季學期起,對應徵入伍服義務兵役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在校學生,實施相應的學費補償和國家助學貸款代償,退役後復學的原高校在校學生實施相應的學費資助。
現將《應徵入伍服義務兵役高等學校在校生學費補償國家助學貸款代償及退役復學後學費資助暫行辦法》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附屬檔案略
應徵入伍服義務兵役高等學校在校生學費補償國家助學貸款代償及退役復學後學費資助暫行辦法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