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國家教委關於印發《中央教育補助專款項目管理辦法》的通知

財政部、國家教委關於印發《中央教育補助專款項目管理辦法》的通知在1994.07.16由財政部, 國家教委頒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財政部、國家教委關於印發《中央教育補助專款項目管理辦法》的通知
  • 頒布單位:財政部, 國家教委
  • 頒布時間:1994.07.16
  • 實施時間:1994.07.16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畫單列市財政廳(局)、教委、高教(教育)廳(局):
中央對地方教育事業實行專款補助以來,各地按照中央的政策方針,增加教育資金投入,對促進我國教育事業發展起了重要作用。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頒布的《中國教育改革和發展綱要》,積極促進我國教育事業的發展,充分發揮中央教育補助專款的巨觀調控和導向作用,提高資金使用效益,決定對中央教育補助專款的管理辦法進行改革。現將《中央教育補助專款項目管理辦法》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並請將執行中的經驗和問題及時報告我們。
為了保證改革工作積極穩妥地進行,今年,我們先選擇“普及義務教育補助專款”和“城鄉職業技術教育補助專款”按新辦法試行,其它各項中央專款將在適當時機納入本辦法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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