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教委、財政部關於印發《掃盲工作先進地區獎勵辦法》的通知

為了進一步貫徹落實中國教育改革和發展綱要》、《掃除文盲工作條例》,推動全國掃盲工作,調動地方人民政府掃盲工作的積極性。國務院下發的通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國家教委、財政部關於印發《掃盲工作先進地區獎勵辦法》的通知
  • 發文單位國家教委、 財政部
  • 文  號:教成[1996]11號
  • 發布日期:1996-8-28
通知出台,通知內容,

通知出台

發文單位國家教委財政部
文 號:教成[1996]11號
發布日期:1996-8-28
執行日期:1996-8-28
為了進一步貫徹落實中國教育改革和發展綱要》、《掃除文盲工作條例》,推動全國掃盲工作,調動地方人民政府掃盲工作的積極性,國家教委、財政部決定對在掃盲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績的地區予以獎勵。現將《掃盲工作先進地區獎勵辦法》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通知內容

掃盲工作先進地區獎勵辦法
第一條 為推動全國掃盲工作的開展,調動地方人民政府掃盲工作的積極性,確保在本世紀末全國基本掃除青壯年文盲目標的實現,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對實現基本掃除青壯年文盲規劃目標和按規劃完成了近幾年掃盲任務,工作力度大,掃盲成績突出,符合下列各項條件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部分在全國有較大影響的先進縣(市、區)予以獎勵。
(一)充分認識掃盲工作的重要性,把掃盲工作作為提高民族素質,推動經濟、社會發展的戰略措施,納入當地經濟、社會發展規劃。
(二)認真落實了《中國教育改革和發展綱要》、《掃除文盲工作條例》的要求和掃盲工作行政責任制,建立健全了掃盲工作的領導管理機構,政府及其職能部門加強對掃盲工作的領導和管理,認真履行了職責。
(三)人財物投入的政策措施得力。按照國家教委、財政部1995年12月25日《關於掃盲工作經費問題的通知》(教財〔1995〕93號)要求,妥善安排了掃盲經費。
(四)加強農村成人學校的建設和管理。農村成人學校的辦學條件符合國家或省、自治區、直轄市的規定。掃盲後繼續教育和農村成人教育持續發展,農村勞動者的科技文化素質不斷提高,促進了經濟和社會的發展。
(五)掃盲教育普及面廣,脫盲人數多,教學質量高,採取了切實措施,脫盲學員的鞏固提高工作達到規定要求,青壯年文盲率明顯下降,掃盲工作在全國處於先進地位。
(六)認真普及九年或初等義務教育,積極採取措施堵住新文盲的產生。
第三條 申報與評審
(一)凡符合本辦法第二條要求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可以向國家教育委員會提出獎勵申請並報送材料。
(二)凡符合本辦法要求的縣(市、區)由省、自治區、直轄市教委(教育廳)進行評估後向國家教育委員會提出獎勵申請並報送材料。
(三)國家教育委員會、財政部聘請有關專家、學者和管理人員組成評審委員會,以協商、投票等方式,提出獲獎名單,報國家教育委員會、財政部審定。
(四)國家教育委員會、財政部根據上述材料,分期分批組織獎勵的審定工作。
第四條 中央財政在“九五”期間安排掃盲獎勵經費。此項獎勵從1996年開始每兩年進行一次。
第五條 獎勵經費用於改善辦學條件,推動掃盲和農村成人教育事業,不得發放給個人或挪作他用。
第六條 有關評選和獎勵工作的具體實施辦法,另行下發。
第七條 本辦法從發布之日起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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