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分配順序是財政參與國民收入初次分配和再分配所應遵循的次序。根據社會主義基本經濟規律的要求和“一要吃飯,二要建設”的原則,社會主義財政參與國民收入分配,應以滿足人民消費為出發點。在初次分配中,首先應該保證物質生產領域勞動者原有的人均收入水平和消費水平,並使之在生產發展的基礎上逐年有所增長。剩餘部分在國家與國營企業、集體經濟單位以及其他生產單位之間合理分配,一部分形成國營企業留利和集體經濟的公積金、公益金等;另一部分則以稅收、利潤形式納入國家財政。財政收入的數量,一般應以不降低生產勞動者及其家屬的個人消費水平為上限。國家財政在國民收入初次分配中取得的收入,通過財政支出再分配出去。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財政分配順序
- 原則:一要吃飯,二要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