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鳳縣財政局

丹鳳縣財政局

財政局是縣人民政府主管財政收支、財稅政策、國有資本(金)基礎工作的綜合經濟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丹鳳縣財政局
  • 所在地區:丹鳳縣
  • 單位屬性:國家機關
  • 郵政編碼:726200
內設機構,領導班子,辦公地點,

內設機構

1、辦公室
負責局機關政務工作,督促檢查機關工作制度的落實,負責重要會議的組織和會議決定事項的督辦;負責文秘與公文管理、辦公自動化、重要檔案的起草、新聞發布、政務信息、機要、保密、檔案、信訪、保衛和接待工作;負責局機關財務報賬和資產管理等行政事務工作。
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機構編制、幹部人事、勞動工資管理工作;承辦本局決定的幹部考察、選拔、任免的具體工作和日常管理工作;組織實施目標責任制和考核、獎懲工作;負責人才開發和人事年報工作,組織指導幹部教育培訓工作;組織開展機關和直屬單位思想政治工作,指導精神文明建設;負責離退休人員的管理工作。
2、綜合計畫股
研究本縣財政發展戰略和財政分配政策。擬定全縣財力綜合平衡方案;預測分析全縣國民經濟運行形勢,提出和調整經濟政策調控經濟的建議;編制全縣財政中長期規劃;提出住房、物價和國有土地使用制度調整改革和其他經濟體制改革的政策性建議;擬定預算外資金管理及規章制度;負責審核全縣和縣本級部門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與標準,監督管理收費的立項和標準;統一管理全縣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政府性基金票據,檢查指導收費票據的使用;擬定本縣彩票管理制度及發行計畫,監督彩票發行;負責綜合性財政統計及分析工作。
3、預算股
提出並擬定全縣財政體制和預算管理制度;擬定編制年度預算的指導思想和原則;匯總、編報年度本級預算方案以及年度全縣預算方案;管理全縣財政專項資金投放項目庫;建立全縣財政供養人員台賬,匯總審定全縣部門人員經費;提出增收節支和平衡財政收支的政策措施與建議,統一辦理預算追加事宜;負責對鄉鎮的財政轉移支付工作,指導縣以下各級財政預算管理工作;承擔與縣人大財經委員會的有關聯絡事宜,負責與財政審計有關的工作;負責罰沒票據的日常管理、稽核工作。
4、國庫股
提出並擬定縣金庫管理和總預算會計制度,負責總預算會計工作;負責全縣的資金調度,辦理預算內外資金收支結算劃撥業務;匯總批覆縣本級部門決算,編制縣本級財政決算;統一管理全縣財政的銀行開戶;跟蹤分析全縣預算執行情況;研究和推行縣本級國庫集中支付制度。
5、條法稅政股
開展稅政調研,研究提出修改、完善全縣財稅法規的建議,制定地方財稅立法規劃;組織、協調和參與全縣重要財政法規的擬定;審核上報地方財政、稅收、國有資本金基礎管理的法規草案;審核地方其他法規草案中有關財政稅收條款;負責調處涉及縣本級單位的產權糾紛和行政仲裁;監督檢查財稅法規的執行,負責辦理本局管轄的法制方面的日常工作,承擔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的應訴代理工作;組織全縣財政系統法制宣傳教育工作;草擬全縣地方稅收政策、法規,按照財政體制規定檢查監督稅法、稅收政策的貫徹執行情況;依照國家有關規定,負責審核上報地方稅收減免和稅率調整工作;協調處理本縣地方財政與稅務方面相關問題。
6、事財股
參與分管行政、政法、教科文部門行業發展規劃和相關政策、制度的研究制訂工作,掌握分管部門業務的全縣基本情況;負責制定行政、事業性經費的財政管理制度,會同分管部門研究提出經費開支標準、定額建議;研究提出分管部門研究提出經費開支標準、定額建議;研究提出分管部門年度預算編制;研究提出財政支付的項目,組織可行性分析論證,提出預算安排的重點及順序;審核提出下年度事業發展專項資金支出預算建議,對專項資金追蹤問效,監督項目實施中資金的管理使用和配套到位情況,進行項目完成後的效益考核;負責縣本級分管部門、單位和項目資金使用的財務管理工作;審核分管部門和單位的年度財務收支計畫和財務決算。負責協調政法部門統一著裝事項。
擬定全縣政府債務政策和管理制度,編制和執行外國政府貸款、統借統還外債的還本付息年度決算;負責管理全縣利用世界銀行、亞洲開發銀行、外國政府貸款項目的財務工作,參與並監督貸款資金及配套資金的到位、使用情況;參與制訂全縣世界銀行、亞洲開發銀行、外國政府貸款計畫和償還工作,提出政策措施和建議。
7、經濟建設股
參與分管部門行業發展規劃和相關政策、制度的研究制訂工作,掌握分管部門業務的全縣基本情況;牽頭負責縣發展計畫局等部門在財政投資領域的政策協調和項目安排;會同分管部門研究提出經費開支標準、定額,提出財政支持的項目,組織可行性分析論證,提出預算安排的重點及順序;審核提出下年度專項資金支出預算建議,對專項資金追蹤問效,監督項目實施中資金支出管理和配套到位情況,進行項目完成後的效益考核;負責分管縣本級部門、單位和項目資金使用權財政管理工作;參與重點項目建設的招、投標,並負責重點項目的評估、預算、決算;審核分管部門和單位的年度財務決算;負責國家投入有償資金的財務管理和償還工作。
8、農業財務股
參與分管部門行業發展規劃和相關政策、制度和研究制訂工作,掌握分管部門業務的全縣基本情況;參與管理財政扶貧資金和專項貸款貼息;管理監督財政農業綜合開發資金的使用,參與組織檢查農業綜合開發的執行情況;管理農業企業財務;會同有關單位辦理農業稅特大災情減免工作;會同分管部門研究提出經費開支標準、定額建議;研究提出分管部門年度預算編制;研究擬定農業綜合開發資金及財務管理制度;審核提出下年度專項資金支出預算建議,對專項資金追蹤問效,監督項目實施中資金的管理使用和配套到位情況,進行項目完成後的效益考核;負責分管縣本級部門、單位和項目資金使用的財務管理工作;審核分管部門和單位的年度收支計畫和財務決算;負責分管部門國內外有償資金的財務管理和償還工作。
9、社會保障股
參與分管行業發展規劃和相關政策、制度的研究制訂工作,負責掌握分管部門業務的全縣基本情況;參與編制全縣社會保障預算草案,會同分管部門研究提出經費開支標準;研究提出財政支持的項目,組織可行性分析論證,提出預算安排的重點及順序;審核提出下年度事業發展專項資金預算的建議,對專項資金追蹤問效,監督項目實施中資金的管理使用和配套到位情況,進行項目完成後的效益考核;負責分管縣本級部門、單位和項目資金使用的財務管理工作;審核分管部門和單位的年度財務收支計畫和財務決算。
10、企財股(縣財源建設辦公室)
負責牽頭擬定《企業財務通則》實施辦法;參與研究國家與國有企業分配政策,並提出調整建議;負責監管縣屬國有企業、境外企業、外商投資企業財務並擬訂相關的財務制度;辦理本級工交、內貿企業虧損補貼和稅收返還的具體工作;參與歸口縣屬國有企業的租賃、拍賣、兼併、破產管理和其他改革工作,制定其財務管理制度;負責管理本縣國家糧食專項儲備資金和糧油差價補貼;承擔全縣財源建設的計畫編制、項目實施、監督檢查和情況匯總等相關工作。
11、監督檢查股
擬定本縣財政稽查的政策和制度;檢查反映財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問題,提出加強財政管理和監督的政策建議;依法查處重點違反財經紀律和打擊報復案件;監督局內各單位在預算編制、執行過程中執行財政法規、政策和制度的情況;監督局屬單位財務收支管理情況。
12、政府採購管理股
制定政府採購管理的規章制度,編制政府採購計畫;負責審批自行採購和因特殊原因的非招標方式;負責政府採購資金的管理及結算,負責從事政府採購業務的供應商以及中介機構的登記備案;全過程監督採購機構的運作以及對集中採購機構進行考核;管理全縣、行政、事業單位及社會團體的小汽車編制,對使用財政性資金購置專控商品行為進行審核、審批;對行政機關和財政供給經費的事業單位社會集團消費性支出進行檢查、監督和統計;管理全縣政府採購信息的統計和發布工作;負責政府採購人員的培訓;按法律規定許可權受理的政府採購活動中的投訴事項;辦理其他管理事務;導鄉鎮政府採購工作。
13、國有資產管理股
研究制定並組織實施我縣地方國有資產管理的制度、辦法,檢查、監督其執行情況;會同有關部門制訂考核國有資產保值的指標體系,監督、考核和評價企業國有資產財務、經營狀況工作,配合有關部門做好向國有控股企業派出監事會的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決定或批准企業國有資產的經營權的變動的重大問題,參與地方國有控股企業的清算、解散事宜;會同有關部門管理在境外的地方國有資產;對國家投資的分配方案和國有資產重大投入項目提出意見和建議,事業單位非經營性國有資產;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清產核資政策、制度和辦法,並結合我縣工作實際,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清產核資工作;監督地方國有控股企業及時進行定期資產清查盤點和資金核實工作;根據清產核資辦法對清產核資工作中清理出來的財產損失進行確認和核銷;指導鄉鎮和單位清產核資工作。
14、預算外資金管理中心
組織實施經縣人民政府批准後的本級預算外資金收支計畫;設立預算外資金專戶,對本級納入預算外資金管理範圍內的各類預算外資金收入實行統一核算和集中管理;制定預算外資金收支兩條線管理和預決算制度,每年通過縣人民政府向同級人民代表大會或常務委員會報告預算外資金的收支和管理情況,並接受其監督;根據預算外資金收支計畫和各部門各單位財務收支計畫,對預算外資金支出實行分類管理;建立健全各項收費、基金稽查及資金撥付制度,定期不定期對部門和單位預算外資金收支計畫的執行情況進行檢查;檢查、指導鄉鎮政府預算外資金管理工作;負責財政周轉金的回收工作。
15、政府採購中心
接受各部門委託,制定集中採購的具體操作方案並組織實施;直接組織招標活動;根據各部門的委託許可權簽訂或組織簽訂契約並督促契約的履行;制定集中採購內部操作規程;負責內部業務人員的培訓;接受部門委託,代理採購集中採購目錄以外的項目採購;辦理其他採購事務。
16、工資發放中心
負責審核縣級黨、政、群、事業單位在職職工工資、離退休人員生活費和遺屬補助檔案資料;負責審核全縣中國小教師工資資料及有關檔案;負責工資資料的上機匯總整理工作;負責納入工資統發範圍內人員的工資撥付、發放工作。
17、會計核算中心
負責全縣會計核算工作的實施;認真做好縣直機關單位的會計核算工作,及時記錄、計算和報告各機關單位的各種資金的增減變動及其結果,保證會計資料的真實完整;定期向各機關單位提供資金收支結餘情況表、月份和季度會計報表等,年終向各單位提供年度決算;不定期地向各單位提供有關會計信息資料;協助各單位編好預算,做好財務分析、考核等工作;依法監督各項資金的使用情況;做好各單位會計資料和電算化檔案的整理、歸檔、保管工作。
18、統計評價辦公室
執行國家有關公共資源的統計評價政策,擬定全縣公共資源評價制度和辦法;建立公共資源統計檔案,健全報告制度和統計評價指標體系;負責公共資源的統計分析,建立公共資源資料庫;參與擬定國有資本金管理制度和政策。
19、農業稅收管理局
負責全縣農業四稅和水利建設基金的徵收;建立健全農業稅收檔案,參與擬定農業稅收收入計畫,掌握和分析農業四稅年度決算和月季報表的編審工作;制定本縣農業稅收票證部的業務培訓;完成上級部門和領導交辦的其它配合工作。
20、會計函授站
做好中華會計函授學校教學輔導工作;承擔全縣財會人員的後續教育工作;承擔全縣財政系統幹部職工培訓工作;管理全縣會計工作組織宣傳會計法律、法規,擬定有關會計規章制度;負責全縣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的管理和組織實施工作;負責會計證審核、報批、年檢和註冊會計師管理工作;負責會計高級職稱評審審核上報的具體工作;負責指導和管理社會審計工作;指導和監督全縣會計電算化工作。

領導班子

局長:徐革新
總支書記:趙建強
副局長:陳明清、李書安、楊龍
總會計師:彭遠平
紀檢組長:楊丹軍

辦公地點

丹鳳縣城中心街西段12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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